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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第3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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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就拿黑麦城南边那个要塞当材料吧……

第六十六章

隋雄在欢乐女神的神国学习了大概三个月,最后欢乐女神认为他的水平已经足够,光靠学习无法进一步提升,需要在实践之中才能继续进步。

换句话说,他毕业了。

“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在送别之时,欢乐女神感慨地说,“尽管很多时候,你的某些思路有些过于跳脱,缺乏严谨性和可行性,但我认为,你那层出不穷的灵感足以弥补这个缺点。”

“你的水平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的神祇,区区神国建设,对你来说已经根本不值一提。现在我更加期待看到你的其它建设作品……比方说上次你跟我说过的,计划建设的‘温暖的要塞’,那个就很有趣。”

“和我不同,你是一个更加随性也更加自由的创作者。作为帮助你巩固基础的前辈,我期待看到你更多更好的作品!”

隋雄笑着道谢,向这位差不多可以算自己半个老师的前辈神祇告别。

这一趟忘忧原野之行,虽然遇到了不少波折,但最初的目标也算是全部达到了,甚至还有了额外的收获,让他深觉不虚此行。

回到神国之后,他还没来得及动手修改神国的布置,就收到了爱情女神来访的消息。

“咦?祂来干什么?”

隋雄有些纳闷,但还是接见了爱情女神。

爱情女神显得有些沮丧,无精打采。见到隋雄,祂很不高兴地说:“你这家伙,究竟给卡莉莎灌了什么迷魂汤?虽然经过我的点拨,她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内心,但她却坚决不肯改变信仰……而且你还在捣乱!”

隋雄当然知道这件事,前不久爱情女神化身下凡,去试图蛊惑卡莉莎信仰自己。祂花了许多心机,用了许多手段,最终总算是有所收获——卡莉莎承认自己是个除了自己所爱人,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女人。

按说到这一步,卡莉莎就该信仰爱情女神了,但卡莉莎却给了爱情女神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

“您说得很有道理,您的教义也很正确。”她说,“然而,我的心中已经装不下莱昂之外的任何东西,包括您在内。”

当时爱情女神是什么表情,隋雄不得而知,但他可以打赌,爱情女神的心情一定是很崩溃的。

而隋雄自己……得到消息的时候他正在学习,就随口把这事说了出来,然后跟欢乐女神一起哈哈大笑。

六月债还得快,爱情女神之前给别人捣乱,现在报应来了。

爱情女神并不是一个会轻言放弃的神祇——这从祂被隋雄堵门堵了那么久都不肯认输,就能看得出来。所以祂并没有因为卡莉莎拒绝信仰自己就灰心离开,而是在加尔斯城住下,天天跑去骚扰卡莉莎。

然而,卡莉莎真的是心如铁石,任凭爱情女神怎么劝说怎么诱惑,她都毫不动心。

甚至于……她都不愿意当卡莉莎的圣灵。

“活着,我要跟莱昂在一起。死了,我也要跟他在一起!”她很坚定地说,“如果他将来可以封神,我就去他的神国。如果他不能封神,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爱情女神气得七窍生烟,然而却又不好发作——“痴情”完全符合祂的教义。

“难道你不想要变得更强吗?如果你变得足够强,就能帮上他的忙了。”不久前,她如此诱惑过,“信仰我,我可以擢升你为选民,给予你强大的力量。”

“我不会本末倒置的,有力量固然好,没力量也无所谓,但我不会因此改变自己的心意。”卡莉莎经过仔细地思考,如此回答。

隋雄得知此事之后,直接降下一道圣光,化为一件项链形状的神器,落到卡莉莎的手上。

他的意思很清楚——小样,想挖我家墙脚?要跟雄哥比身家么?信不信我拿钱砸死你!

爱情女神当然就被打败了,祂虽然也是中等神力,但身家并不丰厚。像这种神器随便发的行为,祂真的做不出来。

于是祂就怒气冲冲地跑来找隋雄麻烦了。

“我觉得你不应该来找我。”隋雄很无辜地说,“信仰是自由的。卡莉莎愿意信仰谁,是她的自由。你能不能说服她信仰你,都是你和她之间的事,与我何干?”

“但是你为什么要支持她?她明明已经有些动心了!”爱情女神咬牙切齿地说。

隋雄作惊讶状:“你来挖我的墙脚,想把我教会的高层拐到你自己的教会去,然后还不许我有所表示?我的天啊!你这也太霸道了吧!”

爱情女神被说得无言以对,只能气得宛若青蛙一般瞪大眼睛,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可是……可是……”

“不要可是了。”隋雄笑了笑,说,“我没有阻止你去接触卡莉莎,就已经足够给你面子了。做人要讲道理,不能太过分啊。”

爱情女神被他说得无言以对,只能生闷气。

然而这家伙并没有生气很久就改变了主意,又向隋雄请教如何让信徒坚定地信仰自己,永不动摇。

这种事情需要学习吗?隋雄觉得有点迷惑。

在他看来,所谓信徒,不就是或者志同道合,或者是崇拜自己。如果有一天,大家有分歧了,或者人家不崇拜自己了,当然就好聚好散。

有必要琢磨如何坚定信徒的信仰吗?感觉很多此一举啊……

他这么一说,爱情女神的表情顿时就变了。

不是生气也不是羡慕,而是一种……怎么说呢……如果隋雄晚穿越个一年半载,倒是能在网上看到句很适合形容这个表情的名言。

关爱智障的眼神。

这种眼神理所当然让隋雄很不高兴:“喂!你什么意思啊!”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太惊讶了。”爱情女神摇摇头,依旧用那种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隋雄,然后突然间恍然大悟,连连点头。

“你又想到了什么?”隋雄问。

“没什么,我告辞了。”爱情女神转身要走,却被隋雄一把拉住。

“不许走!先给我说清楚!”

“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是理念不同而已……”

“你当我傻吗!那是理念不同的眼神吗!”

“真的是啊!”

最终,隋雄还是没有能够问出究竟来,这既让他有些郁闷,也让他暗自警醒。

(我和这些传统神祇之间,终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六十七章

加尔斯城张灯结彩,热闹非凡,街道全都干净得宛若水洗一般,两边的房屋也都变得干干净净,宛若崭新的一样,连街上巡逻的士兵都在铠甲外面罩着一身鲜红的袍子,看起来十分喜庆。

从天空中看去,可以看到这个城市里面到处都是一片鲜红。红花、红绸带、红地毯,还有一件件红衣裳。

“以前就知道你喜欢红色,可没想到居然喜欢到这个地步。”维耶看着地面上那一片红,忍不住笑着说,“这红彤彤一片,简直就像是一锅炖虾米。”

隋雄闻言,忍不住撇了撇嘴:“你这什么形容啊!还王子呢,文化水平太低了吧!”

维耶哈哈大笑:“你知道我当年做王子的时候,当时的国王——也就是我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隋雄摇头,有些好奇。

“他比普通人高两个头,胳膊比一般人大腿更粗,说话的声音像敲鼓,一顿饭能吃半头羊,十斤饼,喝酒都用小酒缸。他用的是重弓,穿的是重甲,上战场的时候总提着一百二十斤的大战斧,但却从来不骑马——那时候还没有血脉技术,别说是寻常的马,就算一般可以驯服的骑乘魔兽,都吃不消他的力气。”维耶眼中满是笑意,显然当年宫廷生活对他来说也是很愉快的回忆,“但他老人家却有一个缺点,不识字。”

“啊?!”

“也不能说完全不识字,他至少认得自己的名字。”维耶说,“不过,也就只认识自己的名字了,他连我们兄弟几个的名字都认不全。”

隋雄目瞪口呆,他暗暗琢磨,这哪里像个国王,分明是一个蛮子!

等等……蛮子的国王,那也是国王啊!就像蒙古帝国的开创者铁木真,那是蛮子吧,但人家难道就不是国王了?

他还记得看过个电影,名字叫《蛮王柯南》,虽然不觉得那主角究竟哪里像国王了,但至少的的确确是个蛮子没错。

可见蛮子是能够当国王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于是他点点头,突然又一愣,问:“那么你当年……莫非也是个蛮子?”

维耶点头:“凡人时候的我的确也是个蛮子,不过我比父亲多认识几个字,加起来……约摸五十个词总是有的。”

隋雄已经无语了,他印象中维耶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会写诗、会作曲、会编歌剧,却没料到当年他还是凡人的时候,竟然是个野蛮人。

想来这些文化的东西,都是他封神之后学的。

“时间真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他忍不住感叹,“看你现在的样子,我真无法想象你当年究竟什么模样!”

维耶笑了笑,摇身一变,化为一个人高马大雄壮非凡的好汉,短短的胡须如同钢针一般,两只眼睛纵然不特意瞪圆,也充满了令人战栗的威势。他的肌肉堪比地球上的健美运动员,但身上却又有许多健美运动员绝对不会有的纹身,层层叠叠,连脸上都不例外,看起来极为凶恶,当真是可治小儿夜啼。

然后他又摇身一变,变回了平常那个俊美少年。

“那就是我凡人时候的模样,不过封神的时候我舍弃了原本的肉身,所以现在变的无非就是个花架子。”说着,维耶轻轻叹了口气,“要是我当初没舍弃肉身的话,或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是个谁都打不过的软柿子了吧……”

隋雄想要点头,却又停住。

虽然这或许是维耶的伤心事,但他真不觉得维耶当年不舍弃肉身就能成为强者——成为强者,或许也需要一个很好的基础,但更重要的是需要长期的锻炼。比方说隋雄自己,如果没有海沟里面千年潜修,绝对不会有今天的实力。而维耶呢?祂前些年说是要找莫拉尼学习战斗的,结果一开始是天天来学,后来是几天学一次,再后来一个月学一次,最后……距离祂上次找莫拉尼学艺,已经过了差不多快一年了。

以这样的态度,怎么可能成为强者?

维耶当年凡人时候的肉身再怎么厉害,难道还能强过祂如今的神祇真身?要是祂真肯下苦功,短则三年五载,长则十年八载,必定能够成为一位武技强者。

可是,祂没有。

看看莱昂吧,他是个凡人,天资出色,少年时代就是举世闻名的天才。但是后来遭遇大变,身负重伤又中了剧毒,不仅实力倒退了很多,根基也大大损坏。之所以后来能够重新回到高阶实力,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汗,下了多少苦功。

如今的他,不仅是一位顶尖的剑客,更是一位极高明的神术施法者,之所有这番成就,自然归功于背后的苦练。

别人不知道,隋雄是知道的,莱昂每天都要花三到四个小时学习和揣摩法术。尽管没有人会觉得他这样的绝代剑客需要施法,但他却固执地认为虚空假面教会的大主祭必须是个厉害的祭司,否则就是丢了隋雄的脸面。

几十年的辛苦,最终让他收获良多。如今的他即便不用武艺,光靠神术施法,也不会输给一般的传奇强者。

换句话说,他现在是双料传奇,武艺方面是传奇巅峰,神术方面大概也有传奇中阶的水平。

维耶要是能有莱昂一半的勤奋,早就是实力强过神格的战斗高手了!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笑了。

记得当年程教授讲课的时候,曾经说了一段古文,然后感叹说:“知道怎么做是正确的,不代表真的能够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有时候是不得已,但更多的时候却是不愿意。这就像你们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认真学习刻苦练习,就算当不了大画家,也能够成为出色的画师。但整个美术系,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

当时程教授一边说,一边摇头:“我做了不少年的老师了,每一届学生里面,能够做到这一点的,最多也就一两个。这无关才华人品,可以称之为‘心性’。”

而隋雄穿越之后,见到的出色人才虽多,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却也只寥寥无几。

至少他自己,其实就做不到。

换句话说,莱昂的心性比他更好。

飞在天空中,看着正在城主府里面整理服装,被一群侍女们宛如木头人一般摆布的莱昂,隋雄忍不住笑得更开心了。

第六十八章

和开心微笑的隋雄不同,莱昂现在感觉很苦恼。

他不是没有这样在侍女们的服侍下穿礼服,但真的从来没有穿过如此繁复的礼服。

雄鹰王国以武立国,是人类诸国之中风气最为雄壮彪悍的。雄鹰王国的人们结婚时,并不需要特地换上什么礼服,无非就是找两件好看点的衣服穿上罢了。当然铠甲不行,就算再怎么威武雄壮的人,也不会在自己的婚礼上一身戎装。

然而蓝月亮王国不同,这个以商业立国的国家很讲究华美和礼仪。就算不遇到什么大事,有条件的情况下,人们都喜欢穿得华丽和复杂一点。遇到盛大的庆典,或者是婚丧嫁娶这种大事,那更是怎么华丽怎么穿,怎么复杂怎么穿。就像此刻的莱昂,他身上里里外外已经穿了四套不同的衣服,还有二三十种不同的装饰品,这让他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变成了服装店里面用来装饰门面的木偶,身上挂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唉!我为什么要答应卡莉莎,按照加尔斯旧传统风格来搞婚礼呢……)

他脸上保持着微笑,心中却忍不住连连哀叹。

可他的情况还是好的,卡莉莎那边才是重头戏。

无论在哪个世界,女装都比男装复杂而且华丽,这里自然也不例外。卡莉莎身上的结婚礼服名叫“九重”,如同名字所说,内外一共有九层衣物。而且除了这九层衣物之外,还要加上许多的彩带和帛巾,总共加起来少则十三四层,多的甚至能够有二十层以上。

这十几二十层衣物也是很讲究的,材料不能重复、颜色不能重复、图案不能重复,就连装饰用的宝石什么的都不能重复。所以到后面每多一层,成本就会提升一大截。不是身家雄厚之辈,根本不可能真的穿出二十层以上的礼服来。

不仅如此,穿着厚重的礼服,对于女方的身体要求也很高。过去曾经发生过有新娘子夏天结婚,连裹带压,最后中暑病倒的情况。所以一般来说,蓝月亮王国的人们都喜欢冬天结婚。

卡莉莎自然不缺钱,她的身体也足够健康和强壮,尽管体格纤细,看起来很文弱的样子,其实她完全能够表演“拳头上站人”、“胳膊上跑马”之类需要怪力的杂耍。因此她身上那套“九重”厚重的程度也就达到了极为惊人的地步——前后加起来,超过了三十层!

纵然这三十多层衣物大多挺轻挺薄的,可禁不住上面用的金丝、银线、宝石坠子之类东西沉重,比方说从外到内第三层的“满天星”,就是用许多宝石绣在丝绢上面做成的一件薄衣,光这一件就有大概五六斤。

卡莉莎身上那全套“九重”加起来,已经超过了四十斤。光论重量,差不多就已经堪比一套全身重甲。更要命的是它没有任何用来分散压力的皮带或者钢圈,沉甸甸的重量硬邦邦压在身上。如果换成普通少女的话,穿上这么一套礼服去参加婚礼,估计全套仪式下来之后也不用进什么洞房,直接送去停尸间还差不多。

但卡莉莎却丝毫不觉得它们重,反而还嫌它们太轻呢。

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不穿得尽量厚重一点,岂不是辜负了这好日子!

“城主,没办法再多了!”侍女长叹着气说,“再多就要重复了,重复不吉利。”

衣服重复,象征着婚后丈夫会三心二意,这是很大的忌讳。

卡莉莎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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