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当天雷勾动地火-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分享
  最近,我老喜欢问人家一个问题:如果可以选择,你是要活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城堡里,穿著全世界最美的衣服、吃著全世界最可口的食物、戴著最稀世的珍宝……只要是你想得到的物质条件,全都唾手可得,而唯一没有的,就是「爱」,在这座城堡里,没有人可以与你分享爱的感觉:或者,你宁愿活在一个平凡的世界,有苦有悲、有笑有泪……还有「分享」的喜悦。
  这问题,你们想过吗?如果可以,不妨写信来告诉我,你的感觉。
  是的,「分享」。这就是我创作这一部作品的重点。而我之所以想到要写这样的一个主题,是因为现代人太寂寞了,但,他们却始终弄不懂,寂寞的源头是什么。
  而我们为什么不懂?因为,我们的眼睛骗了我们,它总是在观察周遭的人们时,偷偷的在潜意识里对我们说,这个人是快乐的,因为他穿名牌的衣服;而那个人是幸福的,因为他开劳斯莱斯……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人家这样子、要那样子,才有可能获得快乐。
  其实,他们真的快乐吗?我相信,他们在物质上的痛苦是少一点,但,那不等于「快乐」因为,「快乐」是一种心灵上的品质,很难用物质去购买的。再说,谁都不愿在人前承认自己的不快乐,那像是一种失败,关系著自尊,所以,说自己快乐的人,真的快乐吗?恐怕有待商榷了。
  不过,这样的体会,不见得每个人都会懂,就像我书中女主角,有些事没经历过,根本无法去想像它的种种,就如同有人结了婚,却从来都没真正爱过。
  「爱」,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分,很多人会试著去界定它,但是,不容易,没真正爱过的人,说的不过是表面动作而已;而真正爱过的人,却早已失却了说的动力,因为,「真爱」无法言喻,冷暖自在心底。
  谈恋爱不等于「爱」,而恋爱也不是寂寞的休止符。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机会去印证这件事情,因为,恋爱很简单,遇见「真爱」却不容易。
  而你,遇上了吗?爱过了吗?还是错过它了?
  不管怎样,别遗憾。翻开这本小说,跟著梵朵,一起云游在时空交错的真情挚爱中……
  楔子
  应鸿雁怎么也没想到,她竟然也有这一天。
  她不过去了趟埃及回来,才刚下飞机,就阴错阳差地发现了这件事情:她那认识五年、订婚一年的未婚夫何伟群,竟然约了女人上宾馆开房间,而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到好死不死地,硬是让她半路逮个正著,就这么催著司机老大一路跟踪而来,最后,在郊区偏僻的一处汽车旅馆前,她眼睁睁地望著何伟群亲密地搂著一位穿著时髦的女郎,就这么谈笑风生地走进宾馆内。
  「何伟群!你完了--」应鸿雁龇牙咧嘴地说著,从背包中翻出了一把银色的古董枪。那是她从埃及带回来的纪念品,本来是想送给何伟群的,没想到,却在此刻派上用场了。
  「这次的礼物,包准让你感动得屁滚尿流--」应鸿雁用力地推了推弹匣,塞进了几颗「子弹」,再习惯性地抓了抓她那一头闪亮俏丽的短发,然后,她抬头挺胸,以阿诺?史瓦辛格式的冷冽,一路冲进了宾馆。
  「小姐,要住宿还是休息?」柜台的人还搞不清楚状况。
  「我要抓奸!」应鸿雁向来是大女人主义的鼓吹者,所以,就算再气愤,她也不能表现得歇斯底里的,坏了她的原则。
  「啥!?」柜台人员显然是吓了一跳,「小姐,你说笑吧?没带警察怎么抓奸?」
  想必这是他们的专业知识。
  「要警察做什么?我有这个就够了--」应鸿雁亮了亮她手上的银枪,「刚刚进来的那对狗男女,住哪一间房?」她有把握,他一定会告诉她。
  「1004!」果然,不出她所料,不到一秒,她就听到了她要的答案。「哼! l004一定你死--」她枪口朝上,迈开大步,怒气冲冲地搜寻著那个门牌号码。
  「小姐、小姐--别冲动啊--」宾馆的工作人员追出来,试著安抚她。
  「我是很冲动,而且瞄准力很差,如果你不想变蜂窝的话,最好别再跟来--」应鸿雁回过头,恶狠狠地撂下狠话。
  果然,他没瞻再啰唆了,只得开始替房里的那个男人祈祷了。
  「叮咚--」应鸿雁用力地按下门铃,然后举起枪瞄准前方。
  「谁啊!?」何伟群才刚从浴室出来,全身仅有一条浴巾围著下半身,他毫无预警地将门打开,愕然惊觉眼前有一把枪正对著他。
  「是我!我送礼物来给你的--」应鸿雁学人家皮笑肉不笑的,就这么用枪口顶著他的胸膛,直直地走进了房。
  「鸿雁!?你--你不是后天才回国!?」何伟群吓得脸色都青了。
  「人呢!?那女人呢!?」应鸿雁不理他,迳自朝四下搜寻著。
  「鸿雁,哪来的女人?我只是来这里--找灵感……对,找灵感--」何伟群是广告界的才子,也是花花公子,当然,这是向来埋首于考古学术研究的应鸿雁所无法知晓的;不过,是今天以前。
  「伟群,你在磨菇什么呀?啊--」这时,浴室里出来了一位身形婀娜的女子,身上也仅围著一条毛巾,不过,在她看见了那把枪后,她就在尖叫声中变得一丝不挂了,因为--毛巾掉在地上啰!
  「这就是你所谓的灵感?」鸿雁歪著嘴冷笑著,接著,她瞄了那女子全身上下,才发现,她有一对令人为之侧目的波霸山,突然,鸿雁心里有点酸,她直觉地挺起胸膛,输人不输阵,怎么说她的「山」也不能太差。
  「鸿雁,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这样--我只是太寂寞,你知道,男人嘛!在所难免……」
  「放屁!我也不过才离开一个星期,你就偷腥偷到这种程度,以前人家说你是花花公子我都不信,可是今天,我却说你是下流胚于--」应鸿雁最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因为,她是大女人俱乐部的拥护者,因为,她还曾信誓旦旦地跟那些姊妹淘拍胸脯保证,她应鸿雁的男人绝对是个新好男人……
  然而,从今天起,她的招牌毁了,连同这六年来她的付出与关心,于是,她哭了,她颓丧地跌坐在沙发里,哭得歇斯底里。
  「鸿雁,不要哭、不要哭,是我错了,是我太懦弱,太没克制力……」何伟群一见她哭,心也软了,他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用著他惯用的温柔与呵护,来安抚应鸿雁的心伤。
  「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以前都不会这样的--」她还是哭著数落他。
  应鸿雁自大学时代就认识他了,他是大她两届的传播系学长,而她则是考古学系的高材生,虽然两人的所学完全不同,可是,这六年来,她一直认定他是她此生可以白头偕老的男子,就因为如此,她才会在一年前戴上了他的订婚戒指,让自己这个大女人的未来有个归宿。
  「好啦!乖,不要哭喔……是我不好,是我不对嘛!」何伟群轻轻地为她拭著泪,「不过,你也应该体谅我的压力重,实在需要不同纾解压力的方式。」
  「那你也不能随便找人上床啊!你有我呀!」应鸿雁抬起泪眼,不满他的说法。
  「是……是没错啦!可是,我们的感情不一样嘛,像老夫老妻,很适合过一辈子,但--有点无力感,总觉得HIGH不起来--」
  「什么!?你……那玩意儿举不起来!?」应鸿雁听岔了,心头一惊。
  「是……喔,不是……你说什么呀?」他也让她搞乱了。「我是说,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的感情好像太平淡--」他尽量小心措词。
  「不会呀!我觉得我们过得一直都很好啊--你有你的事业,我有我的研究。我们都给彼此一个相当大的自由空间--不过,没有随便跟别人上床的自由!」她一想到,冒火的神情又显露出来。
  「你还是没听懂。」何伟群试著说得更仔细,「我们做创意的,靠的是大量的感觉来生存,但……我们之间,一直都缺乏一些震撼性的电流因子--」
  「你晃我!?我们之间跟电有什么关系?」显然的,应鸿雁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就是那种看一眼就欲生欲死,浑身酥麻,心痒难抑,然后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何伟群说得口沫横飞,还万般陶醉。
  但,一旁的应鸿雁却是一脸的茫然,好像他说的是外星语言。
  「何伟群,你到底要说什么?」她终于沉不住气。
  「我说了那么多,你还是不懂!?」何伟群突然失笑起来,「我说的是爱!一种有人一辈子都可能碰不上的爱情呀!」他索性挑明了。
  「我们本来就相爱呀!难道不是吗?」应鸿雁这下子暴跳了起来。
  「也不能说不是,而是……唉!你不会懂的。」他的口气有点无奈。
  「我怎么会不懂!?我只知道你不过是想为偷腥的行为找个合理借口,」她终于回到主题了。「我告诉你,休想!今天的事,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说罢,应鸿雁赌气地脱下了她手上的戒指,塞还给他,然后拎起她那把枪,气冲冲地转身离开。
  「鸿雁,你从来都不会这么小气的--」他喊住她,却没有留她的意思。
  不过,应鸿雁却突然地停下脚步,像想起什么似地,转过头问何伟群:「我一直忘了问你,当初你跟我求婚的理由是什么?」
  「啥!?你不知道?」何伟群的笑,顿时让应鸿雁有点困惑。
  「不要晃我,净说那种天雷勾动地火的夸张事--」她觉得那是小说家写来唬人的玩意儿。她只想听他说些真实的东西。
  「当然不是,」他倒是回答得很干脆。「因为我们相互了解;因为你能给我很多自由的空间;因为你不难缠,将来会是个好妻子,而我父母对你也挺中意的。」
  「就这样?」他的理由,顿时教她起了莫名的失落与不平。
  「喔!还有,你那种平淡的个性,是绝不会给我戴绿帽子的。」他自以为风趣地补上一句,却也有几分真实。
  「何伟群,你这个混蛋!」应鸿雁这一听更光火了,随即举起手上的枪,就这么扣下了扳机--
  「啊--」正从走廊赶来的一群人尖叫了起来。
  「不要啊--」何伟群连跑都来不及。
  「砰--」枪声响起。
  有几秒的时间,全室一片安静。
  「你你……」何伟群吓得说不出半句话,浑身被喷满了莫名的黏液,黏黏稠稠地,还有呛鼻的异味,搞得他狼狈一地。
  「原来是这玩意儿。」宾馆的人员连同警察们,又好气又好笑地看著这一场闹剧。「哇!惹到母老虎的下场,惨喔!」他们一脸同情。
  「应鸿雁,你是野蛮人哪!蛮不讲理--」何伟群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
  「不讲理?喔,这还不算,还得再加上这样子--」说罢,她出其不意的将何伟群的浴巾扯下,然后留下身后错愕的他,与笑得东倒西歪的观众们,她这才满意地走出宾馆。
  「小姐,抓奸成功吗?」在门口待命的计程车司机好奇地问道。
  「当然,我保证他不死也脱层皮!」因为,她用掉了好几管古物防腐剂……
  第一章
  根据世界考古杂志最新出炉的报导:近年来规模最大的国际考古队,即将出发前往中国大陆的新疆省,重新探勘位于大戈壁中的尼雅遗址……由于当地流沙风暴多,气候不定,使得许多考古研究无法顺利进行,这其中,又以三十年前知名考古学家应庭筠的失踪记最让人费疑猜……而此次,应庭筠的女公予应鸿雁继承父志,加入了考古队,成为代表东方的唯一女性队员……
  「牙刷、毛巾、防晒霜……」应鸿雁一一地清点著行李的必需品。
  「别忘了卫生棉,到时可没其他队员能借你。」伊香凝虽是蹙著眉,但还是细心地替女儿打包行李。
  「妈,你放宽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出去了。」打从她决定加入考古队起,她就嗅到了母亲不寻常的焦虑。
  「我怎么能放心?就算失恋嘛!也犯不著把自己流放到大戈壁……」
  「妈,我不是失恋,是我甩掉何伟群的。而且,我也不是为了他才躲到大戈壁的,我是觉得这次机会难逢,想去掀开三十年前老爸无故失踪一个月的缘由。」应鸿雁尽量理直气壮地说著,但事实上,她的确是有与何伟群赌气的味道。
  说来也真气,打从一个月前她的抓奸记后,那家伙就真的没再与她联系,而偏偏应鸿雁是死鸭子嘴硬,心里明明等著他来送回戒指,道歉赔礼,但嘴里可是毫不留情。毕竟,六年的感情也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他虽然犯了错,但是,想想他过去对她的疼惜,她还是想给彼此留一点转圜的余地。
  她从来都不是个爱钻牛角尖的女子,尤其对何伟群。对她来说,纵有天大的事,吵过就算了,她一直想不透,为什么她的死党筱玲会为了「感觉缺乏」这种事,跟男友闹分手。
  「鸿雁,我想这种事,你是永远也不会懂的。」
  她这才想起,筱玲也曾经跟她说过这样的话语。什么懂不懂!?怪言怪语。
  「妈,爸爸当年突然决定离开考古队,是不是因为失踪那件事?」应鸿雁著实不懂,向来勇敢坚毅的父亲,怎么可能因为一次意外,就退出了他生命中的热爱。
  「他是这么说,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三十年的夫妻,伊香凝自然心里有数。
  「你没问他?」
  「他想说就会说,不想说,我也尊重他的保留,毕竟,不是每个秘密都能与人分享的--这是什么?」伊香凝指著床上的一包礼物问道。
  「是要送给老爸的,是埔里的酒。要骗他,就要骗得用心一点,否则他哪会相信我是去埔里同学家『疗伤止痛』?」应鸿雁吐了吐舌头,眨著眼俏皮地说。
  「是啊!你爸对你也没辙--」伊香凝轻拍了她的头,笑著摇头。
  「没办法嘛!谁教他想那么多?我去义大利,他就担心黑手党会看上我;我去埃及,他又恐吓我说是去当恐怖份子的标靶。这一次肯定不用说,他铁定会用流沙来阻止我--」应鸿雁知道父亲不喜欢她东奔西走,总说她好歹也是个女孩子,老去挖死人骨头怎么当个贤妻良母?当然,这道理她懂,只不过她是个天生大女人主义者,这种说法,怎么能让她心服口服?
  「他当年曾被流沙淹过,当然知道它的凶险难测……」伊香凝一说到这里,神情现出了难得一见的哀愁。
  「妈,你又想家了?」应鸿雁太清楚母亲的心事了。
  「虽然已经三十年了,可是,我的身体内毕竟还流著维吾尔族的血液,新疆毕竟还是孕育我成长的故乡。」原来,伊香凝并不是汉人,她的家乡位于南疆的和阗,要不是当年她遇见应庭筠,台湾这块土地,她恐怕一辈子都没机会来的。
  「妈,你有没有后悔过当初的决定?」应鸿雁突然好奇起来。
  「后悔!?」伊香凝这一听,倒是笑了起来,「你爸爸就有这本事让我义无反顾啊!记得当年,他发著高烧、人已陷入昏迷时,口中还一直喊著伊帕尔、伊帕尔……他竟然记得我的名字,尤其,当他握住我的手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本名伊帕尔的她,就这样为他换了伊香凝这个汉名,远离家乡与亲人,追随著她此生最爱的应庭筠,来到这陌生的环境。
  「知道!?知道什么?」应鸿雁搁下手中的衣物,一脸狐疑地盯著母亲瞧。
  「就是那个啊!你该懂得嘛!」伊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