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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第4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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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夏浔又接到另一道旨意,赐婚!

宋晟生有三子,长子宋瑄,建文为帝时他是府军右卫指挥使,在灵璧一战,败于燕王兵马之手,在乱军之中力竭战死。次子宋琥、三子宋瑛,都随父镇守西凉。如今宋琥已成年,而永乐皇帝的三女儿安成公主也到了适婚年龄,皇帝指婚,将自己的三女许配与宋晟的儿子宋琥,因宋琥身在行伍,特旨无须回京,叫夏浔送公主到西凉完婚。

公主成了亲大多要住在十王府,与丈夫见面的机会简直跟牛郎织女差不多,安成公主能与驸马长相厮守,不知羡煞了十王府中多少位如同守寡一般的金枝玉叶。

※※※※※※※

初冬时节,离别在即了。

下了一夜的小雪,窗外一片银装素裹,院子里的树木,有些是长年青翠的,有些却已凋零,只有干枯的树桠,顶着毛茸茸的雪花在风中微微发抖。整个院子因那苍翠,依旧充满生机,但是又因那茫茫白雪,弥漫一种疏离寂寥的感觉。

正当黎明,院中静寂清淡,显得微有禅意,而窗内却是另一番景致:火盆兽炭,温暖如春,芙蓉帐内,春光无限。

茗儿只着小衣亵裤,生育才几个月的身子,稍稍有些丰腴秀润,抱在怀里丰若有余,柔若无骨,仿佛一块温香软玉,柔嫩而温润。

她侧卧如弓,整个身子都偎在夏浔的怀里,也不知是因为昨夜的缠绵,还是因为房中温暖,颊上两抹红晕,虽在睡梦之中,尤如海棠花开,份外娇艳。夏浔一只手臂做了她的枕头,另一只手臂搭在她柔软的腰间,大手正盖住那圆润而挺翘的粉臀,薄薄的湖绸亵裤把那翘臀柔美的曲线呈露无疑。

夏浔也在熟睡,破天荒的,今儿没有早起练刀,活动拳脚。

茗儿整齐而细密的眼睫毛轻轻地眨动了几下,慢慢张开眼睛。睡意还没有完全消去,一双明眸迷迷蒙蒙的,可是看清身边的男人时,她的嘴角已逸出一丝甜蜜的笑意。她偏了小半个脸,微微扬起双眸,偷偷瞟了瞟熟睡的夏浔,忽然探头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一下,仿佛小鸟儿的轻啄。

夏浔醒了,只一动,茗儿就发觉了,赶紧想缩回身子,继续扮睡着的小猫儿。

可惜,夏浔的警觉性明显比她高的多,一旦醒来,意识恢复的也快,那身子还未等完全缩回去,已被夏浔的一双笑眸锁定,紧接着,搭在她臀部上的大手便缩回来,游鱼似的滑进了她的小衣。

茗儿忍不住轻吟一声,仿佛一只刚刚吃了条鲜鱼的猫咪,不但舒服地眯起了眼睛,红嫩的小舌头,还情自不禁地在唇上轻轻舔了舔。

夏浔指前一团酥腻,滑腻结实的感觉从指端传到心里,其中滋味,岂是销魂荡魄四个字就可以形容的。他惬意地抚弄着爱妻饱爱的水滴状酥胸,手指轻轻撩拨着她渐渐翘立起来的嫣红乳珠,直到茗儿按捺不住,隔衣按住他作怪的大手,娇嗔地瞪了他一眼,才呵呵地笑起来。

“相公今天就要走了吧?”

茗儿忽然紧紧抱住了他,脸颊紧紧贴在他的胸前,声音含糊,带点儿鼻音,可她很快地眨眨眼,眨去了眼中的水雾。

“嗯!”

夏浔不再逗她了,大手依旧停在她胸前,一动不动,只是因那若有若无的磨擦,感受着那隐隐的滑腻:“别担心,两军交战,也未必伤得到我这位国公的,这么大的官儿,就算我肯亲临一线,将军们也不肯的。”

茗儿道:“可是听说那个帖木儿,连皇帝也曾生擒活捉过的。”

夏浔笑道:“嗯,那倒是,那相公就努力把这个活捉过皇帝的皇帝给抓回来!”

“去你的!”茗儿嗔怪地捶了他一记粉拳:“人家担心你……唉,梓祺姐姐、雨霏姐姐她们一定也担心着你,这个帖木儿的厉害,我还是听姐姐说的,都没敢告诉她们,要不然,你这一走,一个个还不得更加牵肠挂肚?”

夏浔叹了口气,悠悠地道:“我也希望,整天守在家里享清福才好。可是,国家多事,我享受着民脂民膏的奉养,岂能不为国分忧,为百姓们做点事?你放心吧,帖木儿的确厉害,可是咱们大明的军队也不是好惹的,咱们是守、他们是攻,咱们又占据着地利人和,他帖木儿未必就奈何得了咱们。”

夏浔悠悠地出了会神儿,又说道:“说不定,这仗还未必打得起来呢!”

“你别宽慰人家啦!”

茗儿幽幽地道:“你是男人,人家纵然再不舍得,也不会阻止你做事的。帖木儿跋涉万里,统御数十万大军而来,怎么可能打不起来?难道搞出这么大的阵仗,人家是来咱西域看风景的?唉!相公,你安心做事,家里,我和几位姐姐会操持好的。”

夏浔点点头,说道:“今天,我得去京营一趟,皇上选了三万精兵给我。对了,你让西琳和让娜准备一下,再准备一辆适宜远行的大车,下午我来接她们,叫她们随我一同去西域。”

茗儿先是一怔,随即温驯地道:“是,相公这一去,最快又得半年,身边没个女人侍候可不成。茗儿和几位姐姐不能侍奉官人左右,就叫她们两个随行侍候官人吧。唔……她们的马术很好,要不要她们扮了男装随官人同行?毕竟……这是去打仗的,带着女人,传扬出去不甚妥当……”

夏浔失笑道:“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带她们去,只因为她们是龟兹古国的人,熟悉西域地理人情,而且她们自幼被人教授歌舞,原本就是打算卖与西域豪门贵族的,所以对西域的豪门世家,也都知根知底。若不是西宁侯宋晟把她们做了送与二皇子的礼物,这才辗转来到咱家,现在说不定已是甘凉某个大户人家的宠妾。

西域那边,咱们不熟,我手下有些人,能帮我打听些消息,可他们在那地方打探消息很吃力,而且只能有针对性的行动,西琳和让娜虽是女人,可女人在西域比在中原行动自由许多,她们熟悉那里的风土人情,说不定会有大用。你放心,这事儿我已经禀报过皇上的。”

茗儿听了这才释然,夏浔又道:“叫她们女扮男装,原也不错。只是这一路下去,路途遥远的很,两个女孩儿坐卧起居,有诸多不便,到时候难免还要被人知道我带了女人同行,如此隐秘,反要传出许多不堪的谣言。莫不如大大方方的,反正我要送公主去完婚的,只称她们是公主的随行人员便是了。”

第741章选锋、拉练

随同夏浔赴西域的三万精锐之师,是从京营里抽选出来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抽选活动被军中将士称为“选锋”。

明初京营官兵确实是国之精锐,不只是装备远胜于边军,其战斗力也较边军为胜,从这数十万精锐士卒中优中选优,所选出的三万人,自然是精兵强将。战场上,并不是军队的数量占据绝对优势就一定能打胜仗的,一支精锐部队,完全可以以少胜多、左右战局。

三万锐卒,坐堂主将是塞哈智,这是个鞑官,当年朱棣派夏浔智袭大宁时,他曾与夏浔联手先行,两人算是旧相识了。大军行将开拔时,夏浔赶到了军营,塞哈智得到通报,立即率诸将赶来迎接,两人曾经并肩作战,今日重见分外欣喜,寒暄一番,便并肩奔了辕门。

大军马上就要拔营起行了,三军精锐俱已集结完毕。二人一进大营,迎面看到的就是一队披挂整齐的轻骑兵,一式的轻便牛皮铠,外罩鸳鸯战袍,威武的头盔上是鲜明的火红盔缨,杀气腾腾,军威雄壮!

这支军队,可是真正打过仗的军队,远的且不说,四年靖难,这些人都是参战过的,百战余生的老兵与新兵哪怕是同样的勒马一站,同样的肃立不语,可是从他们身上透出来的自然就是不一样的气势,那是真正的杀气,此时正是初雪之后,又是清晨,天气寒冷,可是站在他们中间,你感觉到的,只有他们那一身的杀气。

“国公,这些兵,都是百战沙场的精锐士卒,骑射、法令、军纪等方面完全不用担心,吃、住、行、走、战、藏、埋伏,诸般技能俱都精通,这些人调出来就能用,只要稍加适应,彼此就能配合的天衣无缝。”

说话的是傍在夏浔另一侧的副将荆峰,塞哈智骁勇善战,但是斗大的字儿不识一箩筐,因此给他配的这个副将算是一员儒将,与他互补不足,向夏浔介绍这抽选的三万精锐情形时,塞哈智自知拙于唇舌,因此都委托给了他。

“嗯,辎重呢?”

夏浔满意地看着选出的这些精兵悍卒,又向荆峰问道。

“除了兵士们骑乘的马匹,另有备马一万匹,呃……这已经是抽调了京营一半的战马了!”

夏浔点点头,荆峰又道:“营帐、棉衣、被褥、甲胄、兵器、箭矢、火药、药物,俱都齐备,由备兵和役夫输运,至于粮草,士卒们只携带三日口粮,沿途各地府县负责供应所需,只三万兵马的话,甘凉地方足以承担,无需再从京师运去,因此咱们需要运输的东西并不多,路途上不必耽搁太多时间。”

夏浔笑了笑,摇头道:“这备兵和役夫的数量,要比咱们这三万精兵还要多吧?”

荆峰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心道:“这不废话么?远征打仗,备兵和役夫的数量一向数倍于战兵的呀,这位爷到底知不知兵呀?”心里想着,嘴里他可不敢说出来,只是恭恭敬敬地道:“是,因为咱们不需要输运粮草,所以需要的备兵和役夫倒也不是很多,人数大概只比战兵多上一万左右!”

夏浔叹道:“我就知道……”

他忽地勒了一下缰绳,沉声道:“役夫一个不要,备兵只留一万,叫他们携带些战兵实在难以载带的东西,其他的一应物品,全部由战士们自己驮起来、背起来!”

荆峰吃惊地道:“国公,这可是京营里挑选出来的精锐,他们是要上阵打仗的,叫他们干这些活儿……”

夏浔微笑道:“你以为,我这是大材小用么?”

荆峰赶紧道:“末将不敢,末将是说……”

夏浔打断他的话道:“西域地广人稀,你以为到了那儿,一打起仗来,后勤辎重还可以像现在一样便利及时?咱们这三万精卒,人人都配了战马,你以为是为什么?要守城,何必在京营精锐之中再选精锐。一旦发生战事,他们是要游骑在外,发挥奇兵之效的。

到那时候,野战对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可比不得戍守城头,饿了有人送饭、渴了有人送水,晚上轮番下城休息,伤了有郎中带你下去裹伤用药,他们要去的是西域!真打起来,大漠戈壁,千里难见一缕人烟,所以必须得学会自己驮载作战和生存所需的各种物资,必须得摸索如何才能携带更多的物资、必须得琢磨如何捆绑急行军时才不会失落,必须得适应载重情况下的长途奔袭、野营、就餐和用药、裹伤!

从这儿到甘肃,会经过各种地形,路途很遥远,叫他们自己驮载这些东西,做这些事情,的确很辛苦,可是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练出充沛的体力和强韧的耐受力,在即将迎来的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全自己的性命!你就这么吩咐下去吧,这种行为,我叫它拉练!‘选锋’已经结束了,‘拉练’才刚刚开始,能从南京一直拉练到嘉峪关的兵,我才承认,他是真正的锋锐!”

“国公爷说的好!”

塞哈智把那张飞似的大胡子一扬,一双绿豆眼烁烁放光,异常赞同地道:“国公爷说的对!我们蒙古人打仗,就没见过一个兵带一群人侍候的,这种老爷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这三万精兵,本来就是当尖刀用的,后边拖拖拉拉一大帮人侍候着,这尖刀还刺得出去吗?老荆,就按国公爷说的办,谁敢不服,老子抽他娘的!”

荆峰无奈,只好苦笑着答应下来。

再往前去,是重甲骑兵,他们胯下的马匹更加雄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雄健无比的高头大马上,甲胄鲜明,鞍鞯整齐,鞍侧之前挂一面黑色生漆牛皮骑盾,绘着猛兽图案,右手红缨长漆枪竖指天空,那枪杆儿都有鸡卵粗细,枪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日光寒。

再往后是火器兵,肩背的火铳,抬架的碗口铳,看着那杀气不及轻重骑兵手中的兵器直观,但是知道这火器厉害的人却不会这么想。

夏浔喟然道:“火器,总有一天,会完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致胜的主流兵器,不过现在还不成,它还有诸多缺陷,比如射速、比如天气的影响。所以,我们得扬长弃短,让它与其它兵器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威力。

帖木儿的兵,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马快如风,而西域又多是一马平川,利于快攻。如果我们以火器对敌,纵然是以三段击法,几息之间,敌骑也能杀到面前,火器不足为恃,不过若是在城池攻守处或两军筑战壕对峙的时候,火器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纵然臂力超群者,能发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器,只要你还有一丝力气,就能使用。

同时,火器攻坚破固,远较箭矢为强,尤其是碗口铳等火炮,发一炮而弹丸过百,杀伤面极广,因此,我特意选这一支火器兵出来,不是叫他们去与帖木儿的骑兵对战的,而是叫他们做师傅,教授甘凉等城堡士兵,学习使用火器匠作新近研制的诸多火器。

所以,这三千火器兵不用参与拉练,他们将离开大队,护着火器和火药运输营,以最快速度赶到河西,教授平羌将军嫡系部队学习火器的使用。因此,他们不用负重而行,还有重骑兵,也无需负重而行!”

夏浔虽然来自后世,但他并不迷信火器。到了这个时代这么久,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目前这个时代,战场主流依旧是冷兵器。事实上直到十八世纪,火器依旧不能完全替代快马硬弓的作用,在适宜骑兵发挥的地势下,火器甚至还要处于劣势。

比如十八世纪,普鲁士国王斐特烈大帝的线性火枪战术打遍欧洲无敌手,称得上是十八世纪火枪战术的巅峰,后世甚至无法模仿其精髓,可是这样的队伍碰上当时俄罗斯哥萨克长矛骑兵却占不到丝毫便宜,而夏浔这个时代才刚刚进入十五世纪,火器较之那时差得更远,现在就冀望火器全面取代冷兵器,适应一切做战环境,那是不切实际的。

夏浔这番话正称塞哈智的心意,老塞打了一辈子仗,使惯了长矛硬弓、策马驰骋,对这些拿着铁筒子上阵打仗的所谓火器兵,他压根儿就看不上眼,夏浔要把这几千人挪出去单独使用,正合他的心意,他当然不会反对。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检阅各个兵种,临到尽头时,塞哈智道:“国公,咱们马上就要出发了,国公要不要对三军再做一番训示?”

夏浔失笑道:“从这儿到兰州,还有得走呢,誓什么师啊,就算给他们打足了劲、鼓足了勇气,等他们走到兰州时,也早泄得精光啦!”

塞哈智摸摸后脑勺,尴尬地笑道:“呃……末将其实也不大喜欢这种把戏,只是看汉官出兵前,都喜欢这样做,还以为国公您也喜欢,这个这个……拍马屁拍到了马脚上,末将好不惭愧!”

这塞哈智的性子实在憨的可爱,夏浔和荆峰听了忍俊不禁,不由放声大笑起来。

三军匆匆阅罢,塞哈智立即下令开拔,大军离开军营,夏浔则赶回金陵城,去接安成公主。他此去西域,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这安成公主,分明就是永乐皇帝送给宋晟的一根胡萝卜了。他要回城接了公主的鸾驾,过长江后再与塞哈智的队伍汇合。

回城之后,他先回了趟自己家,以便捎上两位龟兹姑娘。夏浔前脚刚刚踏进府门,后院儿里便出了事情……

第742章相逢又别多无奈

于谦的性子很执拗,他上次上了几个小丫头的当,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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