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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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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纸花船





简介

大明天启元年四月,毛帅奇袭镇江的路上,多了一名新兵。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当百万兵。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蝴蝶悄悄扇动了翅膀,大明帝国战力最强悍的东江军集团,悄悄偏移了原本的方向……

第1~章沈阳城

~~~~~~~

“元庆哥,这,这些狗鞑子,他们,他们真的会攻进城里来吗?”

沈阳城高耸的城墙上,寒风凛冽,依稀还夹杂着细碎的小雪。远处,尽是层峦叠覆的各色旌旗,一眼根本望不到边际,尤其是最中央一杆隐约可见的明黄色旌旗,格外的刺眼,那正是后金之主、老奴努尔哈赤的王旗。

青灰色的城墙垛口边,一个身材矮瘦的少年,用力的将要流出来的鼻涕,抽回了鼻孔里,有些颤抖的看向了身边被称作‘元庆哥’的高大青年,不知道是太冷,还是心中太过惊惧。

李元庆眼睛习惯性的微微眯起,看向了不远处的后金营地,嘴角边忽然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冷笑,“顺子,不会的。沈阳城城高墙厚,又有我大明数万大军镇守,这些狗鞑子除非是插上了翅膀,否则,怎么可能攻的进来?”

“呃?那就好,那就好。对了,元庆哥,这些狗鞑子真的是三头六臂的怪物么?”

这叫顺子的少年不过只有十五六岁,他显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李元庆缓缓笑了笑,刚要开口,心口处却一阵绞痛,咳嗽几声,咳出了几丝带有鲜血的浓痰。

顺子赶忙扶住李元庆的身体,“元庆哥,你伤还没好利索,小心一点。咱们先歇会儿吧。”

李元庆摆了摆手,有些吃力的靠在了垛口上,极目远眺向不远处四散开来的后金营地。

事实上,李元庆并不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一个来自500年之后的灵魂。

后世时,李元庆常年混迹在华夏南方广袤的口岸线上,是一名颇具实力的玩药材的期货商人。

十六七岁,李元庆就从鲁中山区的老家里跑到特区,辛苦打拼了十几年,一路艰难攀爬向上,事业正进入了蓬勃的上升期,与那位华南师范大学的女博士的婚期,也正式被提上了日程。

但谁知,陪几个客户一场宿醉之后,一切~,却换了模样。

眼下,正是大明天启元年三月十二日。

刚刚过了冬,老奴努尔哈赤便等不及了,几尽举后金全族之兵,近十万成年青壮,号称二十万大军,对大明发动了春季攻势。

而这第一站,便是辽地的腹心…………沈阳城。

李元庆虽是最底层的草根出身,文化程度有些上不了台面,但他那位娇媚可人的未婚妻,却是历史系的高材生,爱屋及乌、耳濡目染之下,李元庆对明末的历史,也多少有些了解。

虽然仅是一些皮毛,但对整体的形势,李元庆的心里,却是有着清晰的认知。

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不论是辽东巡抚王化贞,还是经略袁应泰,对于此次后金的春季攻势,都没有太好的应对策略。

沈阳城的失守,只在朝夕之间。

原本,李元庆也想过赶紧逃离这是非之地,只可惜,此身不过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大头兵,之前,又在与人斗狠时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

后世时,虽处于和平年代,但李元庆吃饭的行当,却是比真实的战争更加残酷,稍有不慎,小命搭上都是轻的。一路走来,这样的例子,李元庆身边早已经不知凡几。

但~~,老话说得好,危险越大,机会却也就会越多。

后世李元庆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就是不甘于平凡,不甘于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一辈子浑浑噩噩,活不明白,正如当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之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明末是乱世,但同时,却也是华夏历史五千年来最重要的一个节点。

甚至,没有之一。

进,可奠定数百年霸王基业,退……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辫子朝的消极影响,哪怕到了后世那个科技文明如此发达的年代,都不能完全清除。

不过,心中所念虽是甚多,但李元庆却深深明白,无论做什么,饭都要一口一口的吃,路都要一步一步的走,想要有所成,还是得先把握住现在。

按说,此时李元庆还是伤兵,本不应该上城墙上来守城,但后金大军的逼近,整个沈阳城,早已经是风声鹤唳。

李元庆的顶头上司、贴队官李凯旋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只要是还喘气的,全都拉到了城头上,号称要‘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小胳膊怎的拧得过大腿?

最底层出身,李元庆对此自然是深有体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是远超常人。

只是,看看身边这一个个衣不蔽体、瘦弱不堪,小心躲在城墙后避风的大明士兵们,李元庆的心底里已经凉了大半截。

不过,有失必有得。

李元庆此时这具身体虽然有伤,但身材高大强壮,充满了力量,武艺不凡,且只有20岁,在这方面,比后世每天‘久经考验’的李元庆,要强出不少。

这主要是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自幼便是孤儿,从小就好勇斗狠,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大,为了区区一块肉,追过鸡,撵过狗。跟人干架?那简直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也正因为如此,他的身体条件,远超常人。

这也是李元庆重生这半个多月以来,最重要的收获。

“都他娘的给爷提起精神来,鞑子冲进来,谁他娘的也跑不了。”

这时,贴队官、百户李凯旋带着几个家丁,快步走了过来。

李元庆身边的士兵们,顿时犹如老鼠见了猫一般,忙纷纷在寒风中站起身来,恭敬有加。有几个病恹恹的、看着快要断气的老头子,即便无法站起身来,也赶忙对李凯旋行注目礼。

李凯旋很满意众人的态度,有些高傲的瞟过四周,他这一亩三分地。

对他而言,就如李元庆之前对顺子所说,沈阳城城高墙厚,粮草充足,又有数万大军镇守,鞑子不过就是想来打秋风,周边的小村子、小镇子,已经足够打发他们这帮‘叫花子’了。

“中午稀粥管够。等杀退了鞑子,大人说不定还会赏你们些肉汤喝。”李凯旋说着,对着城中方向拱了拱手,不知道是哪位大人。

城头上的‘丐帮成员’们不由大喜,忙纷纷拍起李凯旋的马屁,“谢谢大人。”

“谢谢李头。”

“李头您放心,只要有肉汤喝,俺们肯定会卖命的。”

看着身边这一张张充满希冀的脸,李元庆微微错开来了目光,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很快,就在空气中凝结成一股白烟,转而又消散不见。

这个时代,已经进入了小冰河期,天气比后世要冷的多得多,还经常下雪,且并不是那种健康的大雪,而是有些类似于后世藏区灾害性质的冰雹和雨夹雪。李元庆重生这半个多月,已经连着下了三场‘雪’。

此时,李元庆还好些,身上还有件破棉袄,外面套着破败的鸳鸯战袄,勉强还能遮风挡寒,但身边这些人,除了李凯旋和其他几个家丁还有人样,衣衫完好、铠甲齐全,其余之人,怕真是连狗都不如。

狗还有一身毛御寒呢。

这时,李凯旋正好看到了李元庆这个小动作,不由一笑,“李二愣子,伤好的怎么样了?敢不敢杀鞑子?”

或许因为是本家,又或许是李元庆身手不凡,李凯旋并没有像是对普通的‘丐帮成员’们一样,颇有些高看李元庆一眼的意思。

李元庆忙一笑,讨好的道:“谢李头挂念。小的伤已经好了不少了。只要鞑子敢上来,小的定要砍几个鞑子脑袋。”

李凯旋没想到一向楞的如同倔驴一般的李元庆居然会开了窍,也会说讨人喜的话了,不由哈哈大笑,“好。李二愣子,只要你砍了鞑子的脑袋,我一定为你向上头请功。”

李元庆刚要说些讨好的话,这时,对面的后金营地方向,却响起了惊天动地的马蹄声。

沈阳城四面平原,加之此时寒风肆虐,这‘哒哒哒’极有旋律、犹如山崩地裂般的马蹄声,就像天雷一般,清晰的传入到每个人的耳朵里,每个人的神色,也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日他个姥地,狗日的鞑子还真要攻城吗?”

李凯旋的脸色也有了些不自然,但毕竟是上位者,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高声道:“火油、金汁烧开,石滚木都准备利索。他娘的,狗鞑子敢上城来,给老子往死里招呼。”

但他说着,却是快步朝着不远处的阶梯旁走去,“赶快干活。老子去那边看一下。”

李凯旋很快带着家丁下了城墙,不知所踪,城墙这边迅速运转了起来,有去抬石滚木的,有去烧金汁的,城墙底下的民夫们,也迅速忙碌了起来,把各种物资,搬到城头上。

李元庆也来到了一口大锅前,往底下塞上了一把柴火,取出火石,小心点燃。

金汁,名字倒也好听,但实际上,却是各种大粪混合成的汁液,简直是奇臭无比。

这东西烧开了之后,味道更加刺鼻,如果浇到了人的身上,依照现在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后果自是可想而知。

甚至,直接毙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元庆哥,这,这金汁太臭了啊。咱们去那边抬滚木吧。”

顺子大名张三顺,是李元庆早年的邻居,家里大哥、二哥饿死的饿死,病死的病死,此时,他家里只有他老娘和一个还没有出阁的姐姐,一直视李元庆为大哥。

前身的李元庆虽然好勇斗狠,但因为是邻居,加之张三顺的姐姐张芸娘的关系,平时对张三顺照顾有加,很多时候,张三顺也能跟着李元庆吃口饱饭,算是李元庆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小弟和朋友。

此时,听到张三顺这话,李元庆却摇了摇头,“顺子,跟着我,不要乱跑。”

张三顺见李元庆说的郑重,也不敢再耍小孩子脾气,忙捏起了鼻子,小心跟在了李元庆身边。

此时,大锅里虽然恶臭扑鼻,但火光烧起来,却是驱散了凛冽的风雪,带给人浓浓的暖意。

而李元庆心里虽然还并没有确切的计划,但要逃跑,这是肯定的了。

太祖有句名言,‘保存自己,才能更好的打击敌人。’

此时这种状态,沈阳城是绝对守不了的。

‘出师未捷身先死’?

李元庆可不是傻子,绝对不会为了那几碗怕是没有半片肉的肉汤,搭上自己的小命。

金汁虽臭,但这里有火光,很是温暖,身边自有民夫抬来柴火,李元庆和顺子只需要烧柴就行了,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存体力,随时应对各种变动。

很快,随着震耳欲聋的马蹄声节节逼近,在城墙下面广阔的土地上,已经可以依稀看清后金军的战阵。

旌旗之下,他们人人骑马,加之老奴所谓‘八旗’的关系,各色旌旗五颜六色,随风招展,简直就像是杂耍的马戏团一般。

但李元庆却并不敢小瞧他们半分,在这个时代,他们是整个东亚地区最强力、最凶残、也最具有战斗力的强盗性武装集团。

随着后金军战阵越来越近,这时,城内方向,也传来了阵阵极具震撼力的擂鼓声。

不多时,城墙下忽然一阵激烈的马蹄之声,李元庆忙回头一看,正见一员银盔全甲大将,带着密密麻麻的一片精锐骑兵,已经来到了城门口。

“他们这是要出城作战么?”

李元庆不由猛的一个机灵,片刻已经明白过来,心中不由大骂,“糊涂啊。这种时候,怎么能出去啊。”

但李元庆毕竟不是沈阳城的总指挥,这种时候,他能说什么、又能做些什么呢?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城门大开,这员大将带着千余精锐骑兵,如同高傲的斗士一般,蜂拥朝着城门外涌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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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大厦倾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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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临战之前,本不该‘涨他人志气、灭己方威风’,但李元庆毕竟是穿越者,对于此次明军颇有些贸然的出击,李元庆的心底里,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很快,“咚咚咚……”伴随着身边几个城门楼子上、鼓手拼命的擂鼓声,这些明军骑兵已经冲到了城门外的空旷处。

让李元庆稍稍安心的是,这些明军骑兵并没有无脑的直接冲向后金军战阵,而是在城门外停住脚步,整顿阵型。

不论前世还是今生,李元庆都没有真正战争的经验,加之学历问题,连军训的经验都没有过。

但李元庆后世却有几个军人出身的客户和朋友,与他们混的极熟,在酒桌上,他们总是会感慨的回忆自己的峥嵘岁月,慢慢的,李元庆也被感染,有时间也会陪他们去打靶,甚至,去深山老林里撒欢,军事素养,也慢慢培养起了一些。

此时,李元庆虽然无法预测这些明军骑兵的战斗力,但仅看阵容,就比自己这些‘丐帮成员’们,强出百倍。

他们人人披甲,手中钢刀、长枪锃亮,鲜红的红缨随风摇摆,颇具震撼力。

这时,银甲将领猛的抽出自己腰间的宝剑,高呼一声,“我大明……………”

这些骑兵们同时高呼,“威武!”“威武!”“威武!”

银盔将领哈哈大笑,“儿郎们,走,随我杀贼啊。”

说着,他一马当先,快步朝着前方冲过去。

瞬间,千余骑兵犹如一股量子聚成的洪流,直奔前方的后金军战阵冲过去。

李元庆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后世的史书上,总是言,明军见到后金军,只会望风而逃,从来不敢跟后金军正面对战,一直到满清立国,入主中原,明军,甚至包括整个汉民族,几乎就没有过胜利的经验。

但此时,这些明军骑兵们,哪怕他们莽撞,但这种一往无前的汹汹气势,却让李元庆胸腹中的火焰,也被点燃了。

狗日的奴才文人,谁他么说的汉家无汉子?

这时,李元庆身边有嘴快的士兵不由大呼着赞叹,“这是贺世贤、贺总兵的精锐家丁啊。他们出城杀鞑子了。”

“希望菩萨保佑,保佑贺总兵旗开得胜啊。”

“……”

身边说什么的都有,但李元庆却并未理会,只是牢牢的注视着这股明军骑兵的动向。

面对着明军的出击,很快,后金军那边也有了反应,一群骑兵顶了上来,双方很快便混战在一起。

虽然战场在城外两里开外,但李元庆站在十几米高的城墙上,倒也可以勉强看清战场局势。

贺世贤麾下的家丁骑兵十分骁勇,不多时,就将这股后金军杀的节节溃散,狼狈不堪。

城头上的擂鼓声也开始越来越急,身边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贺世贤其部的骁勇,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了胜利的希望。

但李元庆心底里,却忽然涌上了一股莫名的不安。

史书即便有夸大,但后金女真的先祖们,从几岁就开始骑射,这可不是作假的,他们难道真的就这么点战斗力么?

被千余骑兵一冲就垮了?

这时,一阵寒风掠过,李元庆不由猛的一个机灵。

不对啊。

这些后金骑兵,并不像是女真人的装束打扮啊,他们,他们好像是‘叫花子’蒙古人啊。

但还没等李元庆思虑完,战场上局势陡然一变,不知在何时,在贺世贤部的两侧,有两股鲜衣怒马的骑兵,已经迅速包夹了过来。

虽然距离的太远,李元庆看不清这些人的相貌,但只看衣服打扮的配色,他们明显与刚才的蒙古人不同。

瞬间,两侧的这两股后金军骑兵已经冲杀进战阵,贺世贤部明显陷入了慌乱。

大概也就坚持了不到一刻钟,明军骑兵就已经开始蜂拥朝后退却,明显已是不敌了。

但这些后金军骑兵却是分外狡诈,他们看似放开了明军背后、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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