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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原理或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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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还有二律背反和永世不绝的应然的其他各种。。

    形态,在其中,关系的单纯道德观点徘徊往来,既未能。。

    把它们解决,也未能越出应然一步,这些我已在《精神现象学》第550页以下加以论述(参阅《哲学全书》,第420节以下)

    ①。

    补充(康德无上命令之不足)

    上面我们着重指出,。。。。。。。。。

    康德的哲学观点,提出义务和理性应符合一致,这一点。。。

    是可贵的,这里还必须指出它的缺点,它完全缺乏层次。。电子书

    如果我们关于应该做什么已经具有确定的原则,那么,请考察你的处世格言是否可被提出作为普遍原则这一命题

    ①《精神现象学》,道德的世界观,虚矫,拉松版,第389页以下;《哲学全书》,第3版,第507节以下。——拉松版

…… 214

    第三章 善和良心361

    就很好。这就是说,要求某一原则也可成为普遍立法的一种规定,就等于假定它已经具有一个内容,如果有了内容,应用原则就很容易了。但是,在康德的情形,原则本身还不存在,至于他认为不该有什么矛盾,这一标准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什么东西都没有的地方,也就不会有矛盾。

    第136节

    由于善的抽象性状,所以理念的另一环节,即一般的特。

    殊性,是属于主观性的,这一主观性当它达到了在自身中被。。

    反思着的普遍性时,就是它内部的绝对自我确信(Gewisheit)

    ,是特殊性的设定者,规定者和决定者,也就是他的良心(。。Gewisen)。

    补充(良心观点的崇高地位) 人们可以用高尚的。。。。。。。。。

    论调谈论义务,而且这种谈话是激励人心、开拓胸襟的,但是如果谈不出什么规定来,结果必致令人生厌。精神要求特殊性,而且它对它拥有权利。与此相反,良心是自己同自己相处的这种最深奥的内部孤独,在其中一切外在的东西和限制都消失了,它彻头彻尾地隐遁在自身之中。人作为良心,已不再受特殊性的目的的束缚,所以这是更高的观点,是首次达到这种意识、这种在自身中深入的近代世界的观点。在过去意识是较感性①的时

    ①关于感性意识和意识的较高类型之间的区别,参阅本书第21节和第35节两节的附释。——译者

…… 215

    461第二篇 道德

    代,有一种外在的和现在的东西,无论是宗教或法都好,摆在面前。但是良心知道它本身就是思维,知道我的这种思维是唯一对我有拘束力的东西。

    第137节

    真实的良心是希求自在自为地善的东西的心境,所以它。。。。。

    具有固定的原则,而这些原则对它说来是自为的客观规定和义务。跟它的这种内容即真理有别,良心只不过是意志活动的形式方面,意志作为这种意志,并无任何特殊内容。但是。。。。。。

    这些原则和义务的客观体系,以及主观认识和这一体系的结合,只有在以后伦理观点上才会出现。这里在道德这一形式观点上,良心没有这种客观内容,所以它是自为的、无限的、形式的自我确信,正因为如此,它同时又是这种主体的自我。。

    确信。

    附释 良心表示着主观自我意识绝对有权知道在自。。。。

    身中和根据它自身什么是权利和义务,并且除了它这样。。。。。。。

    地认识到是善的以外,对其余一切概不承认,同时它肯定,它这样地认识和希求的东西才真正是权利和义务。

    良。。

    心作为主观认识跟自在自为地存在的东西的统一,是一种神物,谁侵犯它就是亵渎。但是,特定个人的良心是。。。。。。。

    否符合良心的这一理念,或良心所认为或称为善的东西。。。。

    是否确实是善的,只有根据它所企求实现的那善的东西的内容来认识。权利和义务的东西,作为意志规定的自。。

    在自为的理性东西,本质上既不是个人的特殊所有物,而。。

    其形式也不是感觉的形式或其他个别的即感性的知识,。。

…… 216

    第三章 善和良心561

    相反地,本质上它是普遍的、被思考的规定,即采取规。

    律和原则的形式的。所以良心是服从它是否真实的这一。。。。。。

    判断的,如果只乞灵于自身以求解决,那是直接有背于。。

    它所希望成为的东西,即合乎理性的、绝对普遍有效的那种行为方式的规则。正因为如此,所以国家不能承认作为主观认识而具有它独特形式的良心,这跟在科学中。。。。

    一样,主观意见、专擅独断以及向主观意见乞灵都是没。。。。。。

    有价值的。在真实的良心中未被区分的东西,是可以区分的,而且正是认识和希求的主观性这种决定性的要素,才能使自己跟真实的内容分离,使自己独立存在,并使这真实的内容降低为形式和假象。所以良心的意义是模。。。。

    棱两可的,它被假定为指主观认识和意志跟真实的善的同一而言,因而它主张和承认为一种神圣的东西,可是同时,作为自我意识仅仅在自身中的主观反思,它却要求自己有权能,而这种权能只有属于上述同一本身,因为它具有绝对有效的、合乎理性的内容。在本书中道德的观点和伦理的观点是有分别的,前者只涉及形式的良心;如果也提到真实的良心的话,那只是为了指明其与形式的良心的区别,并为了消除误会,否则在仅仅考察形式的良心的时候,可能误会以为在讨论真实的良心。

    真实的良心包含在下一章所讨论的伦理性的情绪中。至于宗教的良心根本不属于这个范围之内。

    补充(良心观点的界限)

    当我们谈到良心的时候,。。。。。。。

    由于它是抽象的内心的东西这种形式,很容易被设想为已经是自在自为地真实的东西了。

    但是作为真实的东西,

…… 217

    61第二篇 道德

    良心是希求自在自为的善和义务这种自我规定。

    这里,我们仅仅谈到抽象的善而已,良心还不具有这种客观内容,它只是无限的自我确信。

    第138节

    这一主观性作为抽象的自我规定和纯粹的自我确信,在自身中把权利、义务和定在等一切规定性都蒸发了,因为它。。。。。

    既是作出判断的力量,只根据自身来对内容规定什么是善的,。。。

    同时又是最初只是被观念着的、应然的善借以成为现实的一。。。。

    种力量。

    附释 自我意识一旦达到了这种在自身中的绝对反思,它就在这种反思中认识到自己是一切现存的和现成的规定既不能又不应干涉的这样一种意识。有一种在历史上作为较普遍的形态(如苏格拉底、斯多葛派等等)

    出现的倾向,想在自己内部去寻求并根据自身来认识和规。。。

    定什么是善的和什么是正义的,在那个时代,在现实和习俗中被认为正义的和善的东西不能满足更善良的意志。

    到了更善良的意志已不信任目前自由的世界的时候,它就不会再在现行的义务中找到自己,因而不得不在理想的内心中去寻求已在现实中丧失了的协调。自我意识这样地把握并获得了形式法之后,如今要看它所赋与自己的内容是什么性质。

    补充(作为否定性的主观性) 当我们更仔细地考。。。。。。。。。

    察这一蒸发过程,看到一切规定都在这一简单概念中消失而必须从这里重新出发的时候,我们所发觉的是:这

…… 218

    第三章 善和良心761

    一过程首先在于,所有一切被认为权利或义务的东西,都会被思想指明为虚无的、局限的和完全不是绝对的东西。

    反之,主观性既可把一切内容在自身中蒸发,又可使它重新从自身中发展起来。

    在伦理的领域所产生的一切,都是精神的这种活动创造出来的。但是另一方面,这种道德观点是有缺点的,因为它是纯粹抽象的。如果我知道我的自由是我自身中的实体,那我就不积极,不做什么了。但是,如果我进而行动起来,并寻求据以行动的种种原则,那我就在捉摸各种规定,随后我要求把这些规定从自由意志的概念中引伸出来。所以,即使把权利和义务在主观性中蒸发是正当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不再使这种抽象基础发展起来,那是不正当的。只有在现实世界处于空虚的、无精神和不安定的实存状态中的时代,才容许个人逃避现实生活而遁入内心生活。苏格拉。。。

    底生活在雅典民主衰颓时期,他逃避了现实,而退缩到。

    自身中去寻求正义和善。目前也多少有这种情况:人们对巩固地存在着的东西已不再敬畏,他们硬要把现行有效的东西作为自己的意志、作为自己所承认的东西。

    第139节

    当自我意识把其他一切有效的规定都贬低为空虚,而把自己贬低为意志的纯内在性时,它就有可能或者把自在自为。。。。

    的普遍物作为它的原则,或者把任性即自己的特殊性提升到。。。。。。。。。。

    普遍物之上,而把这个作为它的原则,并通过行为来实现它,即有可能为非作歹。。。。。

…… 219

    861第二篇 道德

    附释 良心如果仅仅是形式的主观性,那简直就是处于转向作恶的待发点上的东西,道德和恶两者都在独。。

    立存在以及独自知道和决定的自我确信中有其共同根源。

    恶的根源一般存在于自由的神秘性中,即自由的思。。。。

    辨方面,根据这种神秘性,自由必然从意志的自然性走。。。

    出,而成为与意志的自然性对比起来是一种内在的东西。。。。

    作为自我矛盾并在这个对立中同自己不两立而达到实存的,正是意志的这种自然性,而且正是意志本身的这种特殊性,随后把自己规定为恶。申言之,特殊性总是两。。。。

    面性的,这里就是意志的自然性和内在性的对立。在这。。。

    个对立中后者不过是相对的、形式的那种自为的存在,它。。。

    只能从情欲、冲动和倾向等自然意志的规定中汲取其内容。

    现在谈起这种情欲和冲动等等,它们可能是善的,也。。。

    可能是恶的。但是因为意志拿来规定它的内容的,一方。。

    面是在偶然性规定中的冲动(冲动作为自然的冲动已具。。。

    有这种规定)

    ,从而另一方面是意志在这一阶段所具有的形式,即特殊性本身,其结果,意志就被设定为与普遍。。

    物(作为内在客观物)

    、与善相对立,这种善,随着意志。

    在自身中反思以及意识成为能认识的意识,就作为直接客观性、纯粹自然性的另一极端而出现;就在这种对立中,意志的这种内在性是恶的。所以人在他自在的即自。。。。

    然的状态跟他在自身中的反思之间的联接阶段上是恶。。。。。。。。。

    的。因此,本性作为本性,即如果它不是停留在特殊内容上的意志的自然性的话,其本身并不是恶的,同时,走

…… 220

    第三章 善和良心961

    向自身中的反思即一般认识,如果不固守在上述那种对。。。。。。。

    立状态的话,其本身也不是恶的。

    与恶的必然性这一方面绝对地结合着的,乃是这种。。。。。

    恶被规定为必然不应存在的东西,即应该把它扬弃;这。。。。

    不是说最初那种特殊性和普遍性分裂的观点根本不应当。。

    出现——这一分裂的观点倒是无理性的动物和人之间的区别所在,——而是意志不应停留在这一观点上,不应死抱住特殊性,仿佛这个特殊性而不是普遍物才是本质的东西,这就是说,它应把这一分裂的观点作为虚无的东西加以克服。其次,关于恶的这种必然性,其面对着这种对立而存在于其中的,乃是作为这一反思的无限性的那主观性。如果这个主观性停留在这个对立上,即如。。。

    果它是恶的,那末它就是自为的,承认自己为单一物,而。。。

    且其本身就是这种任性。正因为如此,个别主体本身对。。

    自己的恶行是绝对要负责的。。。。。。

    补充(恶的根源) 把自己看做一切东西的基础的。。。。

    那种抽象确信,在自身中既包含着希求概念这种普遍物的可能性,又包含着把某种特殊内容作为原则并加以实现的可能性。所以自我确信这一抽象始终属于后者,即恶。唯有人是善的,只因为他也可能是恶的。善与恶是。。。

    不可分割的,其所以不可分割就在于概念使自己成为对象,而作为对象,它就直接具有差别这种规定。恶的意志希求跟意志的普遍性相对立的东西,而善的意志则是按它的真实概念而行动的。意志何以也可能是恶的,这一问题之所以难于理解,通常是由于人们只想到意志是

…… 221

    071第二篇 道德

    跟它自己处在肯定关系之中的,又由于人们想象意志的希求是意志所面对着的某种被规定了的东西,即善。但是关于恶的渊源问题具有更精确的意义:否定的东西怎么会进入肯定的东西之内?如果我们假定在创造世界的时候神是绝对肯定的东西,那末,我们无论怎样穿凿,也不能在这肯定的东西中寻出否定的东西来,因为如果我们承认在它的方面是容许恶的,这就等于把这种否定的关系归诸神,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而且也是毫无意义的。在宗教神话的观念中,人们不去理解恶的渊源,也就是说,不在肯定的东西和否定的东西之中相互去认识;在这种神话中,只有前后继起和左右并列的观念,可见否定的东西是从外边加到肯定的东西中去的。但是,这种说法是不能满足思想的,因为思想要求某种理由和必然性,并把否定的东西理解为其本身源出于肯定的东西。

    现在问题的解决,正如概念所理会的,已经包含在概念中。其实概念,或者更具体地说,理念,本质上具有区分自己并否定地设定自己的因素。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肯定的东西上,这就是说,如果我们死抱住纯善——即在它根源上就是善的,那末,这是理智的空虚规定,而理智是坚持这种抽象的和片面的东西的,而它之提出问题,正好把它推上成为难题。

    但是从概念的观点出发,肯定性被理解为积极性和自我区分。

    所以恶也同善一样,都是导源于意志的,而意志在它的概念中既是善的又是恶的。自然的意志自在地是一种矛盾,它要进行自我区分而成为自为的和内在的。如果我们说,恶包含着更详细

…… 222

    第三章 善和良心171

    的规定,即人从他是自然意志这一点来说,是恶的,那末,这与通常见解刚相反,因为通常见解恰恰把自然意志设想为无辜的善的意志。然而自然意志跟自由的内容是对立的,所以具有这种自然意志的小孩和无教养的人,只有轻度的责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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