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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忍细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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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这么多事,打赏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谁心甘情愿给你干活?

他手下还有一大堆的长随,分等级为大爷、二爷。大爷有门政大爷(看门的),稿签大爷(签押房磨墨的),下面是一群二爷,包括“发审”、“值堂”、“用印”等人,这些人是知县签押房里的办公人员。此外县里的重要部门知县都会派人去看着,知县还会带着自己的厨师、师爷——这一大帮子人都是县官的手下,全部要他养活。

一个月只有7。5石的俸禄,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风了。

当官的还要迎来送往,逢年过节到处走动,俸禄是远远不够的。

可是就连这点俸禄,也打了折扣……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于是种种捞钱新花样纷纷出炉。

贪污的方法

官员们主要用的是两招,我们来介绍一下,这两招历史悠久,十分有名。

折色火耗。大家可能听说过火耗这个词,当时交赋税往往是实物,如谷物、丝织物等,但有时也会改征银两和铜钱,而熔铸碎银时可能会有损耗,官府就用这个名义来征收多余的银两,这些多征的赋税就称为火耗。

其实到底有没有损耗,也只有官府自己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多收钱的借口。这一招可谓流传几百年,长盛不衰,比明朝的历史还要长,一直到清朝雍正时期,采用火耗归公的措施,这一招才从历史上消失。

话说回来,这一招是官府说了算,要征多少自己规定,执行中实际操作技巧不算太高,下一招就不同了。

这一招叫做淋尖踢斛。十分值得一提。百姓交纳粮食的时候,官府是用斛来装的,百姓将粮食放进斛里,再称重,计算自己完成的粮食份额。粮食放入斛中,要呈尖堆形,会有一部分超出斛口,就在百姓为交完公粮松一口气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官吏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准斛猛踹一脚!此时超出斛口的部分谷粒就会震落在地上,老百姓慌忙去捡,此时官吏会大声叫喊:别捡,那是损耗!喂,说你呢,还捡!

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谓粮食运输中的损耗,这部分就成为官吏的合法收入。那么老百姓呢,只能回家再送粮食来。

请大家注意,这两招只是封建社会最平常的,明朝的很多名臣如三杨、李贤、徐阶、张居正等人都是靠这两招的收益养活自己的。而后来的皇帝也认可这些作为合法收入。

虽然朱元璋的工资政策对这些行为的泛滥负有一定责任,但这并不能成为贪污行为的借口,内因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官员们还是应该从自身去找原因。

扫除一切###者

如前所述,由于这些制度的规定,朱元璋和官员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而官员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要违反朱元璋的这些法典,而朱元璋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些矛盾累积到一定时候,就会爆发。

一幕历史剧就此开演。

在所有的恶行中,朱元璋最憎恶贪污,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当他想起那本该发给自己父母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父母饿死的情景,就会忍不住咬牙切齿;这些人个个该杀。

他要创造一个真正纯洁的王朝,一个官员们人人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所以他尽一切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可是梦想不一定会成为现实。

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为了增加震慑力度,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骇人听闻的政策。

自唐宋以来,政治制度、机构设置多有不同,但县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门、戒石、鼓楼、二门这些结构,但明朝却在大门和二门之间多设置了一个土地祠。

这个土地祠是干什么用的呢?不要吃惊,这个地方是剥皮用的,剥的就是人皮。原来朱元璋命令将贪污官员处死后,还要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

较早享受到这一高级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立有大功,被封为永嘉侯(侯爵),镇守广州,可谓位高权重。但此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骄狂。

……

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抽打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纷纷开始动手。

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

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官员胆战心惊。而朱亮祖也在无意中创造了一个纪录:他是第一个被当廷打死的大臣。不过他并不是最后一个。此后,当廷打死大臣这一明朝独特的现象就此延续了下去。终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这种极端的刑罚打掉了性命。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

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但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强,明代的实施者并不多。

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们上面介绍过的检校。这些人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报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刻起床接见。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国13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

可是杀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眼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

该年同批发榜派官364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6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人。大家明白了吧,这300多人一个没漏。

什么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的。

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的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甲申年的杀人有“道”

吴茂华

老一辈的四川人,上至士绅阶级下至贩夫走卒之流,对明末清初张献忠屠蜀的史事差不多都耳熟能详。我小时候听当过塾师的外婆讲这段史实,说起当时川人血流漂杵、尸骨蔽野的惨酷情形,虽是讲古,外婆脸上仍神情黯然,唏嘘连连。我听到心惊处,忍不住发问:张献忠何以这样滥杀川人?外婆说,张献忠是老天爷降下的魔王,来扰世害民。又说起那句脍炙人口的张献忠七杀碑名言:天生万物养于人,人无一物回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后来上中学读历史,教科书上讲到张献忠,是和领导农民革命军打天下的李自成相提并论的。老师在课堂上反复强调这是农民革命起义的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动力,虽有其局限性,但革命造反精神的意义是伟大的。我那时当学生,虽不敢怀疑书本与老师的正确,但心里却禁不住想起了七杀碑上那句刀剑铿锵、杀伐有声的名言。

2004年,张献忠屠川三百六十年后的今天,我翻开《蜀碧》、《蜀警录》、《蜀难叙略》等史书,读到有关记载,满篇血腥扑鼻而来。终于明白所谓农民革命军的“局限性”有多可怕,其残忍程度超过了我们的想象。这支军队大规模杀人如砍瓜切菜,简直就是古代的“恐怖分子”,且死难者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普通百姓。我们川人的祖先黎民,何以遭此蹂躏惨难!三百六十年来,几十万生灵的亡魂且何以安?历史长河,滚滚逝波,而翻开中华民族的历史皆痛史。正史野史,是耶非耶?有识之人自会分辨。

崇祯元年(1628年),崇祯皇帝即位。他继承的大明政权是一个气数将尽、腐朽衰败的烂摊子。国土北方有皇太极努尔哈赤率领的满族大军虎视眈眈,边患不断;内地则天灾频频,盗匪蜂起,肆虐大半个中国。明朝最后一个朱皇帝面临的局面是山河破碎,风雨飘摇,势危如累卵。

是年,陕西、山西、河南大旱,连年荒歉使饥民相继为盗,从者十之有七。首先起事的有王小六、姬三儿、王嘉胤、黄虎、一丈青、小红狼、掠地虎、闯王、刘六等,名目甚多。奇…'书'…网张献忠和李自成初投王嘉胤,后与闯王高迎祥并为一股,攻略陕西、河南一带。1633年,闯王高迎祥与活动在川东北一带的摇天动、黄龙合作,率部由巫山水道入夔府。第一次入川,破大昌、巫山、云阳、巴州。石柱县女土官秦良玉带兵阻击,打散农民军主力。张献忠回窜陕西,集合残部,新募流民据十八寨,已自成气候。

张献忠与李自成同为延安人且同岁,虽都是拉杆子起队伍造反,但绝不同志。其间利害纠缠、合纵连横自是题中之义,属革命队伍中的“内部矛盾”。只是有一次李自成进攻四川,在梓潼被洪承畴打败,几乎全军覆没,“孑身入楚,依献忠,献忠纵杀之。”(《蜀龟鉴》)李自成星夜逃出,才保住性命。但他们二人的造反事业有一点倒是共同的,那便是血腥残酷的扰民害民远远大于“动摇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的作用。后人都说“张献忠剿四川”,实际上李自成也几进几出四川。张、李二人祸蜀,轮番为患,只不过张献忠为害更烈罢了。

崇祯七年(1634年),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联合各路大小农民军由楚入蜀,陷夔府、剑州,又屠巴州及通江、开县等地。巡抚刘汉儒、总兵张尔奇带领官兵阻击,将其撵回陕西。张、李流窜于陕南一带。1635年,李自成从车厢峡被困逃脱之后,纠结罗汝才、老回回、摇黄等十三家会于荥阳,称“十三家支党”。专在四川巴山、湖北、安徽、江西一带为患。

同年,张献忠率一部屠戮安徽凤阳后,至四川泸州,围泸州城,裸妇女数千人置城下,有稍微不从或感到羞愧的都杀掉。

崇祯十年(1637年),李自成在汉中兵败于洪承畴,与混天星等从陕西凤翔入川。一支队伍由浅滩涉嘉陵江,陷昭化,越潼川,攻下金堂。另一支则攻下剑门、梓潼、绵州、绵竹、温江,焚毁新都,围成都二十日不下。此次出入四川三月,陷州县三十六所。所过之处,腥风血雨,伏尸千里,天地为昏。“有对父淫女而杀者,有缚夫淫妻而杀者,有预少孕妇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掷孺子于油锅观其跳跃啼号为乐者,有刳生人腹实以米豆牵群马而饲之者。获逃者必人人加刃而后磔之。”(《蜀龟鉴》)

此时的张献忠正在湖广与四川交界一带肆虐。其间被明将左良玉、阁部杨嗣昌先后追剿,达数年之久。崇祯十五年(1642年),张献忠陷泸州,杀掠盘据数月,再奔安徽界。

崇祯十七年(1644年)六月,张献忠率部攻浮图关。因阁部督师杨嗣昌刚愎自用,轻敌失策,居然在军旅途中同文士饮酒赋诗,进退无据。加上巡抚邵捷春用人软弱不当,使军事要隘失守。张献忠陷重庆,将瑞王、巡抚陈士奇等官员杀尽,再一路攻城略地,从川东杀向川西,于八月初九破成都,纵兵屠城三天。十月十六日,张献忠称帝,改号大顺元年。

从崇祯元年(1628年),张献忠同李自成延安起事,到张攻陷四川建立大西国政权,再到顺治三年(1646年)兵败亡于西充,以及后来其残部在川东、贵州一带盘桓,寇掠祸害。他们的军队到底杀了多少人?历史上恐怕永远无法准确统计,明史上称有六十多万。只看他们的铁蹄横扫四川前后四五十年,祸遍巴蜀。“举兵不当,被患无穷”(董仲舒《春秋繁露》),使物力丰饶的天府之国,变为百里人烟俱灭,莽林丛生、狼奔豕突之地。战乱使百姓弃田舍逃亡,在战祸最烈的十来年间,稼穑不生,颗粒无收,造成人相食。因此川人死于饥馑、瘟疫者又倍于刀兵。这对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造成历史的大倒退。据有关专家考证,平定乱局后,直至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代第一次户籍清理,四川省仅有八万人左右。而明末崇祯以前,蜀中人口是三百万以上。以后一百来年中,康乾时从湖广移民填四川,正缘此而来。

关于张献忠屠戮川人的具体行径,史书所载已是挂一漏万,即便如此,翻书读来,仍使人有惊心动魄、肝胆摧裂之痛。让我只捡几处其怪异杀人行为说说,看看这位“农民革命领袖”的杀人心理与方式,或可以此而一窥全豹,让我们更了解其人其队伍的性质。

张献忠在四川的屠杀,除了手起刀落大砍大劈一般杀法外,还自创了好几种杀人法,加之于不同对象身上。历来兵燹匪乱,百姓老幼妇孺,最是遭祸酷烈。张献忠的军队每陷一方,对妇女除掳去少数年轻女子充当营妓外,其余的怕累及军心,全部杀掉。后期兵败溃退,粮草匮乏,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剖腹验其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此命名为“雪鳅”。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此命名为“贯戏”。

最令人发指的是对付稍有反抗或语言不满的人,捉来将其背部皮肤从脊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赶到郊外,严禁民间藏留给予饭食,多有栖身古墓,月余而气绝。如行刑者使人犯当时气绝,未能遭此活罪,行刑者亦被剥皮。此命名为“小剥皮”。

张献忠出身草莽;粗鄙无文,出于一种猜忌、仇视文化人的本能,他必然大杀读书人。据《蜀碧》记载,他的大西政权在四川各州邑安置官员,用军令催逼周围士子乡绅到城镇,由东门入,西门出,尽杀灭。攻陷成都仅二月,杀进士、举人、贡生一万七千人于东门外。又召集生员,拿出一面一百平方尺的大旗,令其在上写一满幅“帅”字,且须一笔书成,能者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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