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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首辅-第4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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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李春芳的帐篷出来,高拱跌跌撞撞,到了看台,脸色黑的跟锅底儿,太阳穴上的青筋暴起,拳头也攥着,鼻孔都张大了,悲愤难平,整个人就是大写的“憋屈”。

唐毅吓了一跳,心说给李春芳十个胆子,敢欺负高拱了?下意识看看天,太阳没有从西边出来啊!

“行之,你说我们这么多年念的书是不是都错了?”

“何以见得?”唐毅不解地问道。

“孔孟之道,竟然教出来一帮满肚子蠢猪式仁义的笨蛋,老夫羞与为伍!”

高拱用最简略的话把李春芳的意思说了一遍,其实也不是李春芳的意思,更多是徐阶的意思,甚至就是嘉靖的意思!

面对四夷,要仁义,要怀柔,要攻心,要讲道理,哪怕他不讲道理,你也要讲道理,上国就要包容,不要怕吃亏,吃亏是福……

赛马大胜蒙古人,伤了铁背台吉,俺答势必震怒,继续赢下去,万一惹恼了俺答,他起大兵报复,九边空虚,朝廷没有军饷,如何应付?

所以不如放点水,让他们赢回去,一比一,面子上都好看,也不会有麻烦。

至于唐毅请旨,比赛的战利品是一年的开边贸易权力,李春芳也和高拱说了,上面的意思不妨就赏给俺答,大家做生意,都有赚头儿,还能免去兵戈,有什么不好……

不好,不好,就是不好!

唐毅刹那间,眼中竟然闪过了一丝杀机,不只是李春芳,他真想杀尽天下间的犬儒懦夫!

他们的想法听起来很漂亮,可一言以蔽之,不就是打压自己人,讨好敌人吗?

试问古往今来,谁能靠着送礼,把敌人给消灭了?还不是要动刀子,要战场上见!

让俺答赢了,顾全了他的面子,就能换来和平?想什么呢!不把俺答打残了,任何议和书,都是一纸空文,随时能撕掉。

唐毅实在是无法想象,竟会是一群如此的蠢货,窃据朝廷,难怪一把好牌,让他们打得稀里哗啦。

“行之,老夫这就去上书,我要死劾李春芳,不把他砍了,老夫,老夫就回家种地,也好过在污浊的朝堂受气。”

“算我一个!”江东不知道什么时候赶来,老头子一边咳嗽,一边说道:“多少次了,我们这些领兵打仗的,提着脑袋在前面拼,流血流汗,后面的那帮人不帮忙也就算了,还在扯后腿,廉颇老矣,风波遗恨,看起来忠臣孝子,都不会有好下场,老夫也该解甲归田了。”

两位大员心寒意冷,唐毅反倒是笑了起来。

高拱狠狠瞪了他一眼。

“中玄公,芳溪公,少安毋躁。”唐毅笑道:“他们不会得逞的。”

“我就知道!”高拱一下子跳了起来,惊喜交加道:“行之,你准是还藏着几手,是也不是?”

……

天津港外,十几艘巨大的帆船稳稳驶入,海冰刚刚化开不就,天津港就迎来了第一批客人,一个面色黑红的高大年轻人,扶着剑柄,立在船头,颇有四顾茫然之意。

不是别人,正是席慕云,自从嘉靖四十一年中进士,请令南下出海,转眼近三年的光阴过去,他两次往来大明和非洲之间的航路,在非洲建立起来的殖民据点增加了一倍多,他已经招募了五百多人,进行屯垦,有了粮食就能站稳脚跟。

这一次回到大明,他需要更多的支持,同时,也准备把三年的成果进献给朝廷。

随着船工搭好跳板,席慕云第一个从船上下来,岸边的工人随意看过去,扑通,吓得坐在地上,拼命往后退,颤抖着手,指着席慕云的身后,发出惊恐的音符。

好大的一匹黑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是肩部,就比普通人的个子还要高,简直就像是一头洪荒的巨兽,从船上优雅地走下来。

第776章绝对碾压

裁判员将皮制的马球高高抛起,在落地的一瞬间,蒙古骑士抢先挥动球杆,马球腾空而起,瞬间马跑如飞,人喊震天。两边的队员开始激战,周围的观众也跟着呼喊,满脸的轻松,过去的连场比赛,已经让人们对天马有了强烈的信心,只要这些神骏的马儿参赛,就一定能够胜利。

果然如此,蒙古队的第一轮攻击就被大明破坏,马球飞过,马栋接在了手里,单刀直入,向着前方猛冲,两旁的蒙古队员追之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进入了三十步的距离,一杆飞起,球准确入洞。

一比零!

旗开得胜,队员们欢欣鼓舞,观众喜笑颜开。

唯独看台的这边,高拱,江东,唐慎,三个人的脸一个比一个臭。弄得中间的李春芳坐立不安,两只手都没地方放,有心起身离开,又没有胆子,可是再坐着,也是难受。说实话,李春芳是真不愿意大老远跑来,得罪一帮人。

谁让他是阁员里面最年轻的,徐阶还是他的老师,没有办法啊!

他本以为赛马虽然热闹,不就是一个游戏吗,输了一场也无所谓,又不是三岁小孩子,至于撕破脸皮吗?可真正坐在看台上,往四周一看,李春芳的心扑通扑通乱跳。

好些京城的富商,勋贵皇亲,士林名流,全都赶来了,那个如痴如醉的模样,简直让人心里头发凉,这要是输了,会不会有人找自己算账啊?

徐阁老能不能罩着自己?

李春芳的脖子一阵阵发凉,不停偷眼看唐毅,却发现这位微闭着眼睛,仿佛老僧入定,看起来唐毅有把握,但愿能赢吧?

往后就算陛下亲自下旨,也不能干这种倒霉的差事!李春芳思量着,鬓角上汗水流了下来,煎熬劲儿就不用说了。

唐毅哪有闲心睡觉啊,他仔细观察着赛场上的每一幕。阿拉伯马的速度耐力都是顶尖的,可是马球比赛需要快速停顿,快速发力,快速转弯,相反,直线速度不怎么重要。再加上马栋等人的确经验不成。

除了第一个球之外,连续被蒙古人追上来两个球,明军反而落后了。

高拱狠狠瞪了一眼李春芳,心说看见没有,全力以赴尚且不能获胜,你还有脸放水,真是该杀!

李春芳哭丧着脸。

就在这时候,场上又发生了变化,马栋得到了手下的传球,猛地往前冲,两个蒙古骑士看到,一左一右,把马栋给夹持住了。

他们知道单对单硬拼不成,两个人一起下手,挥动球杖,照着马栋就打来了。

同后世的马球不同,古代的马球对抗性更强,可以直接攻击马匹和选手,什么手段都能用,绝对算是最接近骑兵大战的运动,能在马球赛场上称雄的,到了战场也是好手。

马栋被两个人夹击,不提防,软肋被扫了一下,他疼得闷哼,挥手砸了蒙古骑士的后背,差点把对方砸下去。

此时,马栋的马慢了一步,另一匹马从右边跑了出去,将自己左边的脖子露了出来,电光火石,马栋的坐骑一张口,吭哧,就咬中了对方的脖子,霎时间鲜血狂奔,马嘶鸣了一声,没跑出几步,就软软摔在了地上。

脖子上的血管被咬断了,鲜血狂奔,比赛不得不暂停。

赶快给骑士换马,观众看在眼里,可没有之前的狂热了,心都悬了起来。原来马球比赛是如此残酷啊,要是伤了一匹天马,那可怎么办?

“李阁老,你看见了!”高拱又忍不住低吼起来,李春芳连连点头,脸色惨白,他是真的后悔了,谁知道马球是这个样子啊!

“唐大人,要不,下令他们,不许攻击人和马?”李春芳试探着问道。

唐毅微微摇头,“为什么不攻击?占上风的是大明!”

突然,唐毅起身,几步到了看台前面,振臂高呼:“大明必胜!”

四周的观众愣了一下,也跟着喊了起来。

“大明必胜,大明必胜!”

赛场中间的马栋得到了信号,这是唐毅早就交代过的,哪怕真的输了,也要输得体面,身为战士,拼死也要咬下对方的一块肉,什么规则,老子眼睛里没有规则!

“杀!”

重新换好了战马的蒙古骑士刚刚列队,准备迎战,马栋就冲了上来,仗着阿拉伯马的凶狠,一个冲锋,把对方的骑士打掉了两个。

后面的明军也跟了上来,赛场上很快变成了大乱斗,几乎每一刻都有骑士倒地,也有战马受伤,鲜血迸溅,凄惨无比。

阿拉伯马绝对是为了战斗而生的,能咬人,能踢人,挨一下就没了半条命,没有多大一会儿,几乎所有的蒙古骑士和战马都受了伤,赛场上的比分还停留在二比一。

不好!

乌木儿台吉,还有人抬着铁背台吉,一起前来观战。看到赛场的情况,他们立刻明白过来,明军是想把他们的人马消耗光啊!

这么大一会儿,已经损失了十几匹战马,五名骑士了,再打下去,马不是都要没了吗?

“认输!”

乌木儿果断下令,第一场比赛结束,明军获胜。

稍事休息,第二场比赛又开始,马栋刚刚上场,对面的蒙古人根本没有出来,再度认输。马栋气得咬牙切齿,把手里的球杖都给摔断了。

“懦夫,胆小鬼!”

骂了好一阵,也没有办法,只能悻悻离开。

按照规矩,参加了两场比赛,阿拉伯马必须退出,失去了战马优势,虽然大明的健儿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第三场和第四场连续失利,总比分已经被扳平。

到了第五场,马栋再次出战,他骑上了仅剩下的一匹阿拉伯马,一上场就摆出了最狂暴的姿态,疯狂攻击对手,他和坐骑就像是疯子一般,完全不管球在哪里,只是攻击对手,三匹蒙古马被咬残,两个骑士被打伤,明军总算是扳回了一局。

还有希望,一匹天马,也能回天!

马栋不顾疲劳,还想继续作战,却被唐毅派来的人给按住了,勒令他不许上场。果然所料不错,第六场蒙古人也派出了战斗人员,三个孔武有力的大汉,骑着三匹高大的战马,一看就是找茬儿的。

一对三,就算阿拉伯马再厉害,也未必是人家的对手,幸好及时抽手,要不然就会损失在赛场上。

毫无疑问,第六场明军含恨落败。

三比三平。

可是谁都清楚,蒙古人的损失虽然比明军惨重多了,可是明军一方,只剩下一匹阿拉伯马,还能拼一场,其他的人都疲惫不堪,仅有的好马也所剩无几。胜利的天平已经倾向到了蒙古人一边。

压在胸口的一团怒气,总算是释放出来。

乌木儿带着得意的笑容,换上了骑士的衣服,戴上了护具,手握球杆,骑上他的青马,冲到了赛场上,耀武扬威,连着转了三圈,胜利似乎已经是囊中之物了。

“乌木儿台吉,到了中午了,先吃点东西,下午再比赛,我们大人有请。”

乌木儿带着满腹的牢骚,来到了帐篷,把头盔扔到了一边,大剌剌说道:“你们不必拖延时间,这场比赛,我们赢定了!”

高拱和唐慎把脑袋一扭,懒得搭理他,江东和唐毅闭着眼睛,李春芳无奈,只好主动笑道:“乌木儿台吉,果然神勇,老夫佩服。午时都过了,不吃点东西,岂是待客之礼,来人,上菜。”

不由分说,手下人端上来各式菜肴,色香味俱全,两旁的音乐响起。乌木儿眼前一亮,还是汉人会享受啊!

他心说坐下来吃一顿也无妨,反正他已经查清楚了,那些神骏的马匹只有十几匹,没法继续参赛了,说起来还要感谢李春芳。

他举起酒杯,和李春芳虚碰了一下,一口喝干,李春芳别提多尴尬了,这才叫自己挖坑自己埋,要真是输了,还不知道多少人想撕碎自己呢!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只剩下乌木儿吧嗒嘴的声音,听得这个烦心,乌木儿喝得酒酣耳热,突然起身,几步到了乐队的前面,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嘿嘿,真够水灵的!”乌木儿伸手去抓,弹琴的女孩连忙闪退。

“怕什么啊,李阁老,本台吉和你换怎么样?”乌木儿肆无忌惮说道:“你是想要钱,还是珠宝,要不战马也行啊,一匹,呃不,五匹马换一个人!你们可不吃亏……”

啪!

一个酒杯,砸在了乌木儿的额头,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谁敢打我?”

“本官!”唐毅冷笑着站起身,“乌木儿,告诉你,大明和蛮夷不同,我们不会抛弃一个同胞,你点的那几个铜子,还有几头破驴子就不要在本官面前丢人了!”

“好啊,你敢瞧不起我,有本事赛场见!”乌木儿气呼呼到了外面,飞身上了自己的战马,一马当先,上了赛场,这时候唐毅等人也都跟了出来,大家一起上了观礼台。

咚咚咚!

鼓声作响,乌木儿突然觉得眼前一花,什么东西,怎么那么大啊?

他不由得惊呼出声,此时从明军的一边,九匹黑色的战马一字排开,说是战马,不如说是九匹来自洪荒的巨兽!

肩高一米八,头颅昂起,足有两米多,长而浓密的鬃毛,编成了整齐的小辫子,长长的尾巴,几乎到了地面,粗大的马蹄,每次落到地面,都发出震颤,声波能传出好远,看台上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彻底被这一群硕大的战马吸引了。

论起体型,比阿拉伯马还要高一头,骨骼粗壮,肌肉结实,鬃毛浓密,狂放不羁。跑在最前面的战马,黑色的身躯,透着一层红色的光辉,就仿佛是天上的神马,裹在朝霞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只要看过一眼,没人不为之倾倒,迷醉!

这些马可是大大有名,它们来自西洋,名叫弗里斯兰马,是席慕云从吕宋岛的佛朗机人手里弄到的。

“最算是赶上了,马球,我最擅长了!”席慕云舔了舔嘴唇,露出嗜血的神情,鼓声戛然而止。比赛正式开始,席慕云抢先到了中场,等待发球。

乌木儿的眼睛都直了,明军的好马不是没了吗?怎么又冒出了这么多巨兽?谁能告诉我,他们是怎么变出来的?

心中狂喊,真有心放弃比赛,可是他已经上场了,蒙古勇士,可以站着死,决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避战退却,回去之后,只会永远活在耻辱里,还不如死了算了!

他硬着头皮,到了中间。双方站在一起,席慕云必须低下头颅,俯视着乌木儿,别提多滑稽了。

“开始!”

席慕云抢先出击,坐下的马如同炮弹,猛地冲出,乌木儿来不及反应,席慕云的坐骑猛地抬起前腿,以上击下,粗大的马蹄踩中了乌木儿坐骑的头颅,骨头碎裂之声响起,乌木儿瞬间摔了下去……

第777章很受伤

弗里斯兰马的体重普遍在五六百公斤以上,而蒙古马最多二三百公斤,即便是超级变异的,也不会超过四百公斤。双方放面对面,就好比次轻量级和超重量级的拳手打在了一起,大明的骑士居高临下,包括观众,自尊心都得到了极大地满足。不好意思,弗里斯兰马还有个特点,它们后腿强劲,常常喜欢高扬起身体,用前蹄攻击,和饭盆差不多的蹄子,挨了一下,哪怕是老虎狮子一样要骨断筋折,小命玩完。

而且这些弗里斯兰马漂洋过海,到了陌生的环境,十分的狂暴,踢,咬,啃,打,什么手段都上来了。

马球比赛早就变了味,成了彻头彻尾的厮杀。

两旁的观众伏在栏杆上面,翘着脚巴望,雷坚,沈公子,等等一群贵公子看着雄壮的弗里斯兰马,彻底迷醉了。

熠熠生辉的黑色皮毛,雄壮的身躯,不羁的鬃毛,凶残狂暴的战斗方式,每一匹马就像是战车,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太热血,太爷们了!”

他们全都神情激动,沈公子更是浑身颤抖,哪怕吃糠咽菜,他也要弄一匹弗里斯兰养着,太帅气了,有木有啊!

高拱和江东都站起身,到了看台前面,伸长了脖子巴望着,越看越高兴。弗里斯兰马比起阿拉伯马更加雄健,战斗力更强,要是明军拥有一群装备弗里斯兰装备的骑兵,只怕俺答要望风而逃了。

“芳溪公,中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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