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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个王爷来-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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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最最最最最最最心爱的女人,立刻勃然大怒,要宰了不让他心爱女人进去的看门狗。看门狗这才彻底暴露了卑颜奴膝真面目,一边扇自己嘴巴一边痛哭流涕,嘴里还要嚷嚷着“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小的该死”什么什么的。

如果这里的老板是墨秋心,她按时上面这个套路走基本没什么问题,问题是这里的老板认识她个鸟啊!到时候出来一看不认识,就该“武林高手痛殴地痞恶霸”了,那个比“当女猪遇上看门狗”看着可要爽多了。

再说人家保安确实没错,她要是他,她也不放一伙找碴模样的人进去。

白金金只好很和气道,“这位小哥,我是来找人的,可以进去吗?”

“当然可以!”保安立刻道,“不过您不能骑马进去,里面没有栓马的地儿。”

“……”

第258章+接人2

……把马僵绳扔给保安,白金金带着四家丁迎着“欢迎光临”的牌子气势汹汹的闯了进去,别忘了她以前可是地头蛇,而且最善长的就是先呼后拥的找人麻烦,所过之处,人人闪之不及,避如蛇蝎。

果然,里面吃饭的衣着光鲜的人们大眼瞪小眼地看她气势咄咄的走进来,完全被他们几个的气势唬住了。

大堂经理是一个看上去挺机灵的青年男子,现在的很多人看上去像个穷人,但是你要狗眼看人低我,就等着被钱砸死,所以就算进来的是个要饭的也得陪着小心。训练有素的经理带笑给她来了一个半躬,她赶紧跟他说正事,因为看他弯腰的样子她真想说一句“平身”啥的。

白金金跟大堂经理道,“我找方之迁方公子,请问他住哪里?”

这人看了一眼白金金,立刻换了一副表情,贼忒兮兮地说:“方公子在三楼,你是不是……”

“反正不是找他算帐的,我们赶时间,快点带我们去。”

大堂经理尴尬说:“这样啊,那请跟我来。”白金金这伙人站在人大厅里确实很让人暇想,尤其是四家丁身上背的四个包裹,她听见离他们最近的一桌人议论他们:估计是富家千金找人私奔……

“那个谁,不知道就不要乱说话,我们家大小姐从来只会抢亲,从不私奔。”四家丁立刻替她辩解,在他们的心中,白金金就是一个专门强抢民男地主恶霸,压根就不是软弱无能得只能私奔的小娘子……

但在白金金听来,不知怎么的就是觉得别扭,于是她立刻严正声明,“别胡说,我不抢男人已经很久了。”

此话一出,一个粉衣女子立即高声尖叫:“一定是专门强抢男人回去当押寨相公的山寨女魔头!”……这是一个被小说毒害的女人。

大堂经理擦着汗道,“几位,这边请。”

白金金一伙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上了楼而去,到了三楼,经理指着中间一个房间道,“方公子就住在那里。”

说完一溜烟下楼了,估计是怕自己看到一个美男被抢会良心上过意不去的出来打抱不平,而这与他的职业相冲突,所以选择眼不见为净。

白金金大步走了过去,正准备敲门,结果被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书僮拦住了,他警惕的看着白金金和她身后人高马大的四个家丁,“你们要干什么?”

难道这小书僮也跟楼下的那些人一样,认为他们是来找麻烦的?白金金直接跟他说:“我找方公子。”

小书僮警戒地说:“我家公子现在有事,没有空见你们。”

白金金就不信方之迁在这里能处理什么大事,弄不好正在床上睡大觉呢,白金金也没工夫跟他废话,“我们约好的。”

小书僮边笑边冷冰冰地说,“我家公子就在跟约好的人谈事情,你们一定是冒充的。”

“……你这小鬼,我要见方……我找你家公子去游山玩水不可以吗?”

小书僮干脆道:“可以!”

白金金心中一喜,刚要往里冲,就见那小僮猛然张开双臂拦在门前,然后断然的、恶狠狠的、忠贞不二的,视死如归的:“除非你们踩着我的尸体进去!”

第259章++接人3

娘的,幸亏你早把实话说出来了,要不她还真以为肯让她进去了,她急忙后退一步,看着满脸警惕的小书僮,她被逼无奈的色厉内茬道:“走开,否则我们不客气了——”

那方之迁的小书僮倒真是忠心不二的,被白金金凶神恶煞的威胁以后,一迈腿,对准墙壁道大声说:“别过来,过来就死给你们看!”……

白金金实在不耐烦了,一打眼色,四人中最高大的张三上去手一抓就把小书僮拿下了,小书僮凄厉地高叫:“公子,你快走,我挡着他们,你从窗口跳出去……”

白金金:“……”

难怪以前方之迁一见她就跳楼,原来是这小鬼头是万恶之源啊。李逵同志说得好:不怕虎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方之迁同志,同情你——

这个时候“吱呀”一声厢房的门突然打了开来!瞬时间,方之迁俊秀漂亮的脸正正的对上奋力的作着抵抗表情神死如归的小书僮!

赫——

所有人立刻停止手中所有的动作!

方之迁愣愣的看着自家书僮,那小书僮立刻高声尖叫,“公子你快跑,他们来强抢民男……是来抓你的……”

方之迁一听强抢民男,脸色飞快的闪过一抹恐慌,然后头一转,便看到了白金金,惊喜道,“白小姐?”

小书僮诧异道,“公子,你们认识。”

方之迁瞪他一眼,呵斥道,“白小姐不是别人,你怎么可以拦着她呢?”

小书僮被方之迁一声呵斥,多少有点发愣,迟疑道:“公子……您?”看来这小书僮是方之迁的亲信,要知道古代的读书人有很多事是避讳不了身边的书僮的,他们的身份往往就介于主人地奴才、朋友、甚至是亲人之间,所以自古以来每个有能力的读书人都必备一个书僮,平日里朝夕相处读书磨墨都少不了书僮的陪伴,这小书僮被方之迁一训斥。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方之迁看也不看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白金金小人得志道:“小弟弟,看到了吧?我跟你家公子是熟人。”

小书僮这才醒悟道白金金对于他家公子而言不是一般人,至少比一直暗恋他家公子如花小姐不一般多了。他有些委屈的小声道,“谁让她看上去不像个好人……”

方之迁瞪他一眼,小书僮立刻不敢说话了……

“不好意思啊白小姐,阿步还小不太懂事……”

白金金道:“没关系。不过你家小书僮忠心可嘉,此行为值得表扬。”估计有恋主情节。

这时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妇女走出来对方之迁说:“之迁,我跟你说地事好好考虑一下,尽快给我答复。”说完跟其他人略点了点头便走了。

这下白金金好奇了,她贼兮兮的问:“她是你的什么人?”一个看上去很富婆的中年女人,让一个年轻的美男尽快给他答复,容易引起人不好的联想,方之迁不会是……

方之迁立刻满头黑线:“别误会,她是书院的院长!”

“校长也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呀!”她嘴上阴阳怪气,可已经知道那中年妇女不是什么富婆了——她牵着两个小孩子走了,包养小白脸的富婆哪还有带小朋友的?

方之迁笑说:“她是一个书院的院长。想让我去他们书院任教。”

白金金说:“这不是好事吗?”

方之迁低着头道:“可是在下还想考取功名……”

人性啊!这就是人性啊!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是个男人都喜欢,方之迁当然也不可能例外。不过他有这个想法也是对的,读书读书,不为了黄金屋和颜如玉读书干啥?

第260章++接人4

白金金笑嘻嘻的道,“有追求,考取了功名之后可是会有很多的好处的哟~~~~”上班看看报纸,下班打打麻将,没事收收贿赂,经常逛逛红灯区,有空的时候拍拍领导马屁,没空的时候制造有空给领导拍马屁,这类工作谁不爱干哪。

方之迁点头,“对,考取了功名之后谋取一官半职,这样就能更好的为国家和百姓效力,很多地方的河堤都年久失修,如果遇上百年不遇的大水百姓将流离失所,我希望将来能当一任地方官,尽最大的努力把河堤修好,造福一方百姓……”

“……”

白金金大惭,看看人家这思想境界!

方之迁看了看天色,笑笑说:“先不想这些了,白小姐。我们现在就走吗?”

“对,现在就走——诶,才一会工夫怎么到半晌午了?”再耽搁一会就要吃午饭了。

方之迁倒是很自觉:“我回去拿点东西,路上可能用得上。”

“别拿了,我都准备好了,”白金金指了指四家丁身上背的包裹,“笔墨纸砚,琴棋书画,衣食住行,连读书人必备的扇子都有帮你准备。小甲小乙~~~~”

小甲小乙两家丁一左一右的抓住方之迁的手臂,用挟持的方式拽牢他道:“快走吧,方公子!”

方之迁可能还想说什么,被两个人架住以后一个劲想挣开来,他大喊道,“等一等,你放在我那里的一幅画要还给你。——”

白金金想不到这读书人还有这么物归原主的想法,问道:“那幅画里面画了什么?”

方之迁想了一下,“应该是个仙人,画中之人的模样非世间所有。”

“男的女的?”

“十**岁的少年。”

白金金:“哦,我跟那仙人很熟,昨天还一块喝酒呢。那画像就送给你瞻仰吧。”

方之迁:“……”

像个仙人,又是个十**岁的少年,那定然是于遥无疑了。既然是于遥画像,那要回来也没什么用,天天对着一个大活人要画像干啥?

方之迁被拖下楼以后,她回头跟小书僮说:“你呢小弟弟,要不要去?”

小书僮阿步瞪了她一眼:“当然。”

白金金笑咪咪道:“干啥,还怕我把你家公子吃了?”

“很有可能!”

“行,那我们就一起走吧。”

阿步飞快的冲进房间拿出一把雨伞:“有我在,你别想碰我家公子一根手指头。”

“拜托,你家公子的手指头让我碰,我还一定愿意碰咧。”

“关键是你碰不着,哼!酸葡萄心理。”

“……”

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

白金金一群人轰隆隆的从楼上直冲而下,所过之处尘土飞扬,

大堂里的客人,就见四个人高马大、气势汹汹的家丁挟持着一个美男从身前经过,皆是惊呼了起来,这年头真是不一样了,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男已经是这么肆无忌惮天经地义的了。

这里原先那个粉衣女子再次高声尖叫,“我就说是专门抢男人回去当押寨相公的女魔,现在你们信了吧!!!”

架着方之迁出了门之后,白金金犯难了。原因是她骑了一匹马来,如果她骑着马四家丁跟在后走这很正常,可要是她骑着马让方之迁跟在后头走路,那多失礼啊。

“大小姐,我去找匹马来。”李四很是机灵,一溜烟跑进了香客丽来的马廊,没多久之后便牵出一匹高大的花马来,道:“这马可是传说中的千里马,名字叫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胭脂碧睛兽……”

白金金道:“哪有那么麻烦——小花马!”

众人向她投去鄙夷的眼神。

白金金无辜道,“这名字不好吗?你看我这匹——”她指了指自己那匹马鬃跟贝克汉姆有得一拼的大白马道,“它就叫大白兔——”

第261章++防火墙1

春日的郊外草长莺飞,放眼望去皆是大片大片的青翠,枝叶扶疏之间散发着蓬勃的生机,地面上的绿草已经长势喜人,脚踩上去软绵绵的,空气湿润而清新。

明朗的蓝天白云之下,在乡村小路上漫步徐行,不得不说春日出游踏青实在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走了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一个池塘,碧绿的池塘里两只白鹅在欢快的游来游去。洁白的羽毛上颗颗水珠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方之迁停住马,坐在马上微笑的看着那两只白鹅。

“怎么了方公子?”白金金也随即停止前进的脚步。

“没什么,看看。”

白金金“噢”了一声,也陪着他看。

五分钟后——

方之迁赞叹道,“果然赏心悦目,难怪大书法家王羲之会这么喜欢白鹅。”

白金金随口问道,“你也喜欢?”

“本来没有,自从听了白小姐你修改的‘鹅宿池边树,僧踹月下门’这句诗之后才有去留意……”

“怎么样?”

“一留意才觉得这白鹅甚是可爱。以前不觉得,相处久了,就……”

白金金接道,“所以就喜欢上了?”

“对。”方之迁微微一点头,脸色不易觉察的一红,问白金金,“你……喜欢吗?”

“我啊?”

他重重的点头,并且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她。

“喜欢!”白金金抓抓头,然后用充满感情地语气道:“你比较喜欢活的还是煮熟了地?”

……

方之迁直接从马上摔了下去。

他的小书僮阿步唾道:“呸,真煞风景,焚琴煮鹤。

三清山是一座不算出名的小山,除非本地人,外地人是万万不知道的。山虽不高,但看上去倒也秀丽婉约,来到山脚下时,便可瞧见有一条清澈的溪水,顺着山间的潺潺而流。

宽宽的山道可能有专人修葺,显得平整干净而不会陡峭,尤其是山间林荫不时送来缕缕凉风,更是令人心情舒旷。

白金金把两匹马“寄存”在了山下的一家驿站,一帮人便开始上山。

山道有几处分岔,林木十分密集,晃眼看去宛若铺上一层碧装,看不清远处的道路曲折。几个人沿着中间那条最大最平缓的石径路往上走,她本来想跟方之迁走一块,方便聊聊天顺便讨论一下祖国的未来,毕竟今天是陪他来游山的。

却不想方之迁的那个书僮一下将她挤了开去,而且她往左一点他就跟着往左一点,她往右他也跟着往右,无论她怎么走,小书僮阿步始终如同柏林墙一般挡在她和方之迁之间——不离不弃!

看着他防狼一样防着她的样子,白金金忍不住猛翻白眼:至于么?她就那么像色中恶鬼豺狼虎豹?就算她真有染指方之迁的意向,按照小书僮的小身板来看,他也打不过她身后的几个家丁吧?

见阿步有母鸡护小鸡的意思(虽然母鸡小了点,小鸡大了点),白金金好心的提醒:“你放心吧,这光天化日的,我能怎么样?”

谁知她这一好心提醒,阿步更见警惕,“现在虽然是光天化日,但也是荒效野外!”

“……”光天化日的荒效野外确实更容易发生点什么。

可是对天发誓,她其实是个比较保守的人,就拿她和墨秋心来说吧,当着众人的面最多可以亲一下脸颊,两人独处的时候才可以在嘴唇上亲一下,只有在关起门来的时候才可以打个法式KISS,而且还不会脱衣服。你说,她这么传统纯良滴人,怎么会像张着血盆大口的大灰狼呢?

白金金有些郁闷的对阿步说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将来你就会知道——我,其实是一个好人。”

阿步冷哼一声,嗤之以鼻道,“路遥知马力不足,日久见人心叵测!一个人的丑恶嘴脸没个十年八年是看不出来的。”

“……”

这是谁家的小屁孩啊,拖走,拖走!

第262章+防火墙2

见自家书僮对白金金言语苛刻,极尽讽刺之能事,方之迁终于看不下去了,他严厉的盯了自家书僮一眼,呵斥道:“一直以来我怎么对你说的?要听话,不能乱说话,你怎么做的?”

阿步眼光一闪,顿时变得可怜巴巴,像被遗弃的宠物一样垂下头去。

教训完书僮,方之迁苦笑地转头望向白金金,道:“白小姐不要介意。小孩子胡乱说话。”

白金金笑道,“没关系,小孩子嘛。”

阿步年纪虽不大,但也有十五六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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