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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休书-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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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北双手在窗棂上一按,身体灵活地翻出了窗外,翻出去后还不忘顺手关上了玻璃窗。

对于这种情况早已见怪不怪的小贝哀叹一声,跑到厨房翻找菜刀去了。

大约十五分钟以后,小贝听到有重物掷到地上的声音,很快,望北出现在厨房门口,手里提着一只还在蹬着腿的山羊。

“把它做成拴羊肉,就是前天吃的那个。”望北淡淡地道。

拴羊肉……是涮羊肉好不好?小贝在心里抱怨着,况且你拖了只活羊来让一条身长不足一米的白狗来做涮羊肉,是不是太扯了点儿?(作者:小贝啊,这真的跟身长和颜色没有关系的。)

双方用眼神对峙了半天,小贝终于成功地让望北意识到在没有夏在的情况下单凭自己是不可能做出涮羊肉火锅的,于是望北一掌拍死了山羊,连皮带肉撕下一条腿扔给了小贝。

“弄熟它。”望北说完就大步流星地走向客厅,很快,小贝听到了开电视的声音。

这家伙又在看恐怖电影了,小贝真的搞不明白他怎么能一边胃口大开地吃着苹果,一边去看那些它和夏连瞅一眼画面,都会恶心得直到把胃里的东西呕光为止的血腥电影。

现在,小贝发愁的是这么样一条比它身体还长的,带着毛和蹄子的大羊腿要怎么样才能弄熟。最后它实在是没办法,只好拖着羊腿又跑到望北面前,眼睛闪着星星,可怜巴巴地瞅着望北。

望北的脸蒙上了一层阴云。他斜瞟了小贝一眼,抓过羊腿,张口就朝羊腿喷出一股火焰。

小贝吓傻了,眼睁睁地看着那通红的炙炎包裹住了整只羊腿,余下的则向窗帘舔舐而去。

起,起火了!小贝慌了神,汪往地大叫大跳起来,望北皱皱眉,扔掉手里的羊腿,猛吸一口气,口里又喷出一股水柱,浇灭了刚要起势的火焰。

小贝看看地上的羊腿,羊腿外面已经完全烧焦了,里面还鲜红鲜红的;小贝又抬头看看客厅,窗帘被烧了一大半,颓废地耷拉着,窗台上的花儿也折了好几片叶子。客厅地上则到处是水渍,靠近窗台的布沙发已经完全湿透了,还在往地板上滴滴答答地滴着水珠。

那只羊腿的最后分配情况是:外面烧焦部分归了小贝,里面生肉部分归了望北。

傍晚。

橙黄色的夕阳恋恋不舍地消失在高耸的大厦后面。在学校辛苦地睡了一天觉的夏终于放学归来了。

夏一进门,就感觉到异于寻常的诡异气息。

今天实在是安静得过分。

首先,望北没有在卧室里研究她的日记本。(这是小望的怪癖,喜欢撬开锁明目张胆地看别人的日记,不写都不行。夏必须在晚上写完日记,锁上,然后交给他撬开看。)

其次,小贝没有跑过来翻她的书包找好吃的东西。

那两个家伙干嘛去了?

夏疑惑着到处搜看着,首先在厨房发现了正在和电磁炉和面粉奋斗的望北。望北看见她进来,当即扔了锅铲,淡淡地说了一句我饿了,就转身向洗手间走去。紧接着,夏听到了一阵挤东西的呲呲声,再然后就响起望北砸东西的声音。

这家伙又拿牙膏洗手了。夏无奈地摇摇头,从包里取出在便利店买好的食材,正要加热,厨房的柜子底下突然钻出一个灰不溜秋的东西。那东西刚一钻出来,就朝夏的食材扑去。只见它手爪麻利地撕开塑料袋,就不管不顾地大吃起来。

居然是小贝!夏大吃一惊,它怎么会搞成这副德行?没等夏开口,小贝已经吃光了一袋酱牛肉,转身又钻回了柜子底下。

“小贝?”夏还在惊讶,望北却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带着满手的牙膏味儿拿走了剩下的食物,然后用手一指客厅,转身回卧室去了。

夏迟疑着向客厅走去。小贝努力地把身体藏进柜子底下的最里边,用双爪紧紧捂住耳朵。果不其然,夏的怒吼声很快就响了起来。

看来今天又要在柜子底下睡了。幸好我有事先准备。

躲在黑洞洞的橱柜底下的某狗乐滋滋地用爪子铺开一条小毛毯,将整个身体蜷了上去。在厨房外夏某的暴跳如雷中,美美地睡起觉来。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番外小卷 飞龙番外(未完小截)

那朵花儿,开了,在最后一缕阳光消散的时候。

他已经愣在那里。他怔怔地看着那淡蓝色的花瓣徐徐展开,探出针一般尖细而柔弱的花蕊。清甜的蜜香在静谧中缓缓飘散开来。

在倒下的前一刻,他的嘴唇蠕动了几下。可是已经没有人能听到他那未曾发出的呐喊了,因为这是一间密室,一间空荡荡的密室。

也许,除了我。

而现在的我,已经称不上是人了吧?

没有形体的我,只能潜伏在墙壁里,默默注视着外面的一切。

我自然知道他要说什么,这并不仅仅是因为我懂唇语,更在于我明白他此刻的迷惑。在那最后一刻,他要喊的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明明隔绝了所有生命的气息啊!他为此不惜杀光附近三十里一切生灵,每日灌下十几种毒药,不惜将身体僵化如走肉行尸,只用一点余力护住心脉。他几乎牺牲自己的一切,为什么却在最后的一刻功亏一篑!

我怜悯地看着那张英俊而苍白的脸,他那美丽的碧色眸子还在无力地张着,但眸中的神采已然黯淡。高台上的花儿摇摆着它柔软的躯茎,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个自不量力的人类。

我谦卑地低下了头。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我向来是谦卑的。这是人类的本性,更是生存的法则。

可是,很多法则都只能在暗地里遵行,如若不慎,便会遭来祸端。

在一次人族与魔族的战争中,我被定义为了叛徒。从那一天起,我再也不能以人类的形态出现在地面上。剧毒的诅咒深深地注入了我的心脏,我无法凝聚形体,更无法直面阳光。师父临终前的眼神如尖刺一般牢牢地扎在我的记忆里,那低沉的声音绝不逊于天劫之时九天之外汹涌劈来的霆雷,时时震荡着我的心。

“叛徒,你不配做一条龙,你永远是一条地下的虫!”

虫?是的,自我记事起,飞龙这个名字就遭到了无数人的质疑。我是个孤儿,在泥堆里滚大,每日与狗争食。如若哪天弄不到一点馊饭残汤,就索性拈出身体上腐烂皮肉里的蛆虫,聊以充饥。其实蛆是个好东西,当身上的伤口腐烂时它可以帮你清理腐肉,肚子饿还可就地取其为食物,而且味道比瓢虫要好的多哪!后来,师父撞见了满身泥污的我,怀着一颗怜悯之心的他将我收为小徒弟,起名为飞龙。

由于我的坎坷身世,师父总是对我倍加宽容,以致遭到师兄们的妒忌。私下里我不知挨了多少谩骂与毒打,师兄们武学造诣颇高,他们动手,既能让你疼得死去活来,又不留任何外伤。向师父告状?证据呢?我根本没有那个能力对付他们!

于是我知道,这世界,什么是一切?这世界,实力就是一切!

没有实力怎么办?简单,卑躬屈膝,花言巧语,没有人会去踢一条软趴趴的的鼻涕虫。轻贱?可这是活着的最好方法。而当连自轻自贱也无法再存活于世时,我只有去做我所能做的最后一件事。

…5…卖掉自己的灵魂。

…1…这正是我潜伏在墙壁里的原因。

…7…那朵高台上的花儿,就是我所要效忠的对象。

…z…我知道,它能给我我所需要的一切。

…小…师傅曾经给过我一切,但他却在最后一刻毫不留情地收了回去。

…说…我知道的,当我在魔族亲王面前跪下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师傅那愤恨的眼神。当我将利刃刺入师兄柔软的胸口时,师傅祭出了他的鲜血与灵魂,将我打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网…师傅啊,你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你是那样善良的,慈祥的人呀。你为什么不能理解我?我只是想活下去,我仅仅是想活下去啊!

就算卑躬屈膝,就算为奴为婢,我都要活下去。

我献出了我的灵魂,作为了那朵花儿化为人身的第一个虚之载体。

“我是你的主人蔓夜,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仆人。”

是的,我就这样成为了花仆飞龙。花妖蔓夜以欧石楠花为我重塑人身,从此控制了我的身体,束锢了我的灵魂。

我当然不会反抗。

自由于我而言,只是件空旷而无聊的事。没有什么能让我背叛主人,除了那令我警觉的危险。

不,请不要杀死我吧,请不要让我污浊的血,染脏了您的剑。

我可以出卖一切。包括我自己。

光之域的星火传人,杀掉了我的主人。

在那蔓延着恶灵之气的邪剑刺穿我的主人身体的一刻,我看到了埋藏在他眼眸深处的一缕邪气。

那是个深藏不露的人。

这世界上,有太多为了生存而卑贱的人,我是,他也是。

只不过,他比我会隐藏。

我用我的魂魄,修补了他身边无知女孩的灵魂,换得继续生存的机会。我一度以为他不会放过我,但我还是活下来了。

有实力,才有活下去的资本,才有拥有心的资格。

我没有实力,所以我出卖了我的心。在这糜烂的沼泽里,有心,又待若何?

不若空留一具躯壳,尽享凡世之乐。

我之乐,我且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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