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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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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与他们说话,我都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字,然后他们上来接过我的粉笔继续写。
渐渐地,我也开始忘记,我是一个能发出声音的人。
和他们一起,我也渐渐地学会了一些手语。
我觉得手语是世界上最精妙的语言。那么简单的两只手,竟能做出无数美丽的手势。用来表达出那么复杂的感情。
有时候一个手势我怎样也学不会,笨拙的样子便会引起他们的哄堂大笑。看着他们因一些小小的事而洋溢着快乐的脸,我突然发现我爱上了这个无声的世界。
我从来不曾安慰他们,因为我觉得当我说着那些堂皇的话时,便拉远了我与他们的距离。
其实和他们比起来,我更像个残疾人。上帝给了我健全的身体,健全的心智,我却用他们来沉沦。
我不知道如果我换在他们的地位,我是否能像他们一样无忧地笑。
我也不知道如果他们换成是我,会否像我一样悲伤地哭。
这个问题我永远弄不懂。
我只能一天一天地,教给他们一些小小的知识;然后一天一天地,在他们身上学习坚强。
是故事,便总会有个主角。
我的主角,是一个叫曦的男孩子。
一个总是穿得很干净的男孩子,有点高也有点瘦。当他笑的时候,便露出明亮的眼眸和一口整洁的白牙。
第一天下课的时候,他突然红着脸走过来,把一张纸背朝上往讲台上一放。我把纸翻过来,俨然看见自己的面容。
是一副铅笔画的素描。我脸部的线条全是粗粗的勾勒,但眼睛却画得很仔细。每一根睫毛都看得清清楚楚。
〃你刚才是不是一直没听课?〃我摆了个生气的样子对他说。
他愣了一下,指指自己的耳朵,又指指嘴,然后摇了摇手。
原来他也是个活在无声世界中的人。
我对他笑笑,然后拉着他坐在座位上,我坐在他对面,然后拿出一张纸,一支铅笔,也要给他画素描。
他一看我这架势就乐了。我做了个严肃的表情,然后他就乖乖地坐在我面前。
我只勾勒出他的肩膀,他修长的脖颈便开始后悔。我本不是个善画的人,更何况这样面对面地画人的脸,还是第一次。
我在纸上画了又擦擦了又画,最后一狠心一笔把脖颈上面的部分全部画完,然后递给他。
他接过去,发现画中人脖子上,安了个驴头。
在周围人的哄笑声中,他也笑了,笑得很开心。
可是即使是他大笑的时候,也是没有声音的。
◇欢◇迎◇访◇问◇。◇
第12节:故事(2)
后来,在一些闲散的交谈中,我渐渐知道了他的故事。
他刚生下来,还没出院时,一场高烧便夺去了他的听觉和说话的能力。
后来他的父母,又生了个弟弟。然后,把他送到这所学校来。偶尔,两个月,会来看他一次。
可他一样快乐地活着。他从来不觉得自己被遗弃。他告诉我以后要考艺术学院,学画画。
和他并没有过多的深交。因为每次我单独和一个人说多了两句话时,其他孩子便会表示出不满。
我是属于他们大家的。
只是每次,当我上完课回去时,其他孩子送我到校门口,只剩下他一个人,会一直送我到车站。
每次车开出很远后,我还能看见他站在车站的身影。
那时我的心便会跳得很厉害。
然后我回到自己的小阁楼,坐在窗口抽烟,喝酒时,我总会想到笑得纯纯的曦。看着脚下的灯海,我便会对自己说,我这样的生活,是他所不能想象的。
然后我的心跳又归复平静。
五月的一天,我去上课,不见曦的身影。别人告诉我,他发高烧,睡在宿舍的床上。
我下了课便去他的宿舍看他。他一直在睡梦中,脸烧得红红的,像个未经世事的孩子。
我埋头帮他捋捋被子。一抬头,却见他床边的墙上,贴着两张画。
一张是第一次见我时他给我画的素描,另一张是第二天,我给他画的驴头。
两张画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
七月的时候,我终于要离开。
我要去的是一个更远的,叫英国的地方。八千多公里,十个小时的飞机,没有火车可坐。
机票已揣在我兜里。与校方的辞职报告也已写好。
却始终不忍心告诉那帮孩子我要离开。我怕我没有足够的勇气与他们告别。
最后一堂课,他们仍像往常一样与我开玩笑。在我转身写黑板的时候用粉笔头扔我。我的脸上也挂着笑,和他们肆无忌惮地做着我们常做的游戏。
走的时候,仍是曦送我到车站。我已经不敢和他说什么,两旁路灯的光在我含着泪的眼中也渐渐变得璀璨起来。
车很快就来了。在他的目光下,我向他挥手,然后,转身。
却终于忍不住,在上车前的一刹那转向他,用两只手在胸前比出一个心形,然后,指向他。
我想,如果他留我,我就留下来。我会努力地,在他的帮助下,离开原来的那种生活。
他愣了一愣,然后笑了,也在胸前比出一个心形,指指我。然后,向我挥手。
车门在我身后关上时,我终于忍不住掉泪。
我只是不明白,在我对他说我爱他的时候,他的脸上,为什么也带着那么无邪的笑呢?
后来,我到了英国。威尔士的一个小镇,坐落在大西洋旁。每天傍晚,我都带着一包饼干去海边看夕阳,有很多鸽子和海鸥飞落在我身边,我便用饼干喂它们。
我找到了遗失以久的平静。
我不再喝酒,可是还是无法戒烟。那一根根饱含着尼古丁的香烟,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已忘了我是个有声音的人。我更多地运用我的手指与别人交流,无论是在电脑前,还是在面对面的交谈中。
有时候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发出声音,我会被自己暗哑的声线吓一跳。
夜里我经常上网,有时候去一个聊天室静静地呆着,看别人说话;有时候到一些社区寻找美丽的文字。一些人的文字,能让我落泪。
有一天看见一篇文章,故事中的男人有着和我类似的经历。当他用手语和一个哑女说〃我爱你〃时,用的也是两手比在胸前的心形。
可是后来他才知道,两手比在胸前的心形,是〃勇敢〃的意思。
在我发呆的时候,燃尽的烟烫着了我的手。
后记:
我终于写完了这篇故事,第一篇属于我自己的故事。
我不能称它为〃小说〃或〃文章〃,因为它是我自己的故事。有些凌乱,有些不知所云。
它是我梦中的呓语。
是已故的事。
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在人海茫茫中找到那个我真正要找的人。
然后我要对他做两个手势:
用双手在我胸前比出一个心,那是〃勇敢〃。
然后用我的右手缓缓掠过我左手的手背,那是〃爱〃。
我们都应该勇敢地活下去。
※BOOK。※虹※桥书※吧※
第13节:寂寞如烟花(1)
寂寞如烟花
……〃人群深处中的我们有如烟花,竞相绽放,各自寂寞。〃
以前,我的QQ上的个人说明写着这句话。
我爱在深夜上网。那时候出现在QQ上那些闪烁着的头像,和白天能见到的人是截然不同的。他们和我一样寂寞。在寂寞的夜里用寂寞的言语徒劳地安慰着彼此。
后来,我把那句话改成了〃易碎,轻放,勿靠近〃。
因为我已经不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
我已经习惯寂寞。
夏天开始的时候,我来到了威尔士。
这是个很平凡的地方,没有特别高的山,没有特别深的湖,没有特别热闹的城市,也没有特别美丽的风景。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慢慢地,能让人安静下来。慢慢地,能让人忘记许多事。
在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小镇上,我找到了遗失已久的平静。
夏天的太阳落得特别晚。每天晚上九十点钟,我带着一杯咖啡,一包薯条,来到海边,看太阳静静地沉入大西洋。日落时的海水是金色的,而沙滩是蓝色的。有海鸥和鸽子在我身边飞落,我便用薯条喂它们。
有一天有个人告诉我,在海边站着,一直往西看,海的那边是爱尔兰。一个神秘而美丽的地方。
然后我便努力地向海那边看,想看见那块神秘而美丽的土地的海岸线。有时候我什么也看不见,有时候我会看见海天交接处,有大片的海浪,与低低的云层,它们幻化出美丽的线条。看得久了,我的眼睛会因为淡金色的阳光而溢满了眼泪。
一直到整个夏天过去。在立秋那天,我在海边上认识一个人,一个爱尔兰人,有着栗色的卷曲长发,海水般湛蓝的眼睛。他问我在看什么,我说我在看爱尔兰的海岸,然后他笑了,他告诉我,海那边还是海,没有爱尔兰。再往西,是一个叫纽约的地方,那个地方既不神秘,也不美丽。
他在纽约呆过三年,整整三年,酒精和大麻填满了他的生活。
他去过很多地方,也许还要去更多地方。我认识他时,已是他在这个小镇上逗留的最后一个月。我问他接下来要去哪里,他说他也不知道。
临走前他告诉我,他有一个亲戚在离镇二十分钟车程的深山里有一处小房子,一个人住在那里。他的亲戚已经很老了,老到自己开始无法照顾自己。他问我愿不愿意搬过去住,那里有一辆多余的车可以做我的交通工具,而且不需要我交任何房租。
于是我拉着我的箱子,搬进了那所坐落在深山中的小房子。房子的主人叫Bonnie,一个走过大半个世界的爱尔兰老头。可当我搬进他的房子时,他已经老得无法离开那里了。
Bonnie的生活简单得无法想象。每天醒来,他便坐在窗前,开一瓶酒,静静坐在窗前。自己给自己倒着喝。每一天都是如此。
他抽很多烟。几乎很少看见他手中没有烟的时候。我不知道他这样抽烟对身体该带来多大的坏处,更不知道像他这样坐在窗前是为了追忆往事,还是,仅仅喜欢一个人坐着。
他的房子里有一个很大的厅,里面的东西杂乱而无序,却来自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有土耳其的地毯,非洲的木雕,法国的葡萄酒杯,和中国的明式家具。每一件东西都代表了一次阅历。
心情好时他会说一些他的事给我听。他说他年轻时像所有年轻的爱尔兰人一样,喜欢四处游荡。他就在一段接一段的旅程中不知不觉老去。有一天他来到了这个小镇,突然发现自己走不动了,然后他就留在了这里。
他养了一条狗叫Emma,是他刚来威尔士时养的。他看着Emma出生,长大,到老去。虽然他和Emma不是一起出生的,但现在,他们已一样老。
Emma走路的姿势和Bonnie一样,是费劲而蹒跚的。她美丽的黑眼睛上蒙了一层白白的雾,使那双眼睛里多了一种悲哀的神情。
……我想她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有一天坐在窗前,Bonnie抚着Emma的头,这样对我说。
……我真害怕有一天她会先于我死去。
他想了一想又这样告诉我。
……你需要再养一条小狗。
……不。我不会再养任何狗了。
在他怀中的Emma似乎听懂了我们的话,摇着尾巴想站起来。腿一软,却又坐了回去。
……她希望她还年轻。
Bnnie温柔地抚摩着她,苍老的脸上有着同样悲哀的神情。
同一种单调的生活过久了,人便会变得习惯。
在秋天结束之前,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寂寞。
每天早上,我开车去上课,在学校呆上一天。回家的时候通常天已经黑了,我一个人开着车在无人的山路上,沿途都是几百米深的悬崖。
有时候会遇见在路上睡着了的羊群,那时我便会关小了车灯,慢慢地跟着惊惶的它们走,直到它们钻进两旁的草丛为止。
我像一个独来独去的隐者,渐渐已忘却了人间的繁华。
冬天瘁不及防地到来。石头砌成的屋子挡不住窗外的严冬,寒意从屋子的每一个角落渗出来。我裹着睡觉盖的大被子在电脑前上网,失去血色的手却仍在键盘上发抖。
网上总是充斥着一大堆闹哄哄的人。他们也许在寻觅和自己一样寂寞的人,也许希望有更多的热闹,也许什么都不希望,只是打发时间。而我是一群无聊的人中最无聊的一个。我经常连续几个小时什么都不做,只是盯着显示器发呆。
我在一个在线游戏的房间里做网管。我很少说话,只是看他们或者聊天或者玩游戏。我对他们的了解如他们对我的了解一样可怜。
我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Faramita,那是佛教里〃彼岸〃的意思。
有一天当我又在游戏室里发呆时,突然有人给我发了个私语对话框。
……很无聊?
我看了看他的名字,他叫KORN。我微微地笑了,那时我刚好将一盘KORN的ISSUE放入CD机。
……真巧,我正好在听KORN。
……太感动了。第一次有人正确知道我名字的意思。这里的人都叫我〃玉米〃。
……那你知道我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吗?
……我知道。〃彼岸〃。
……你英文很好。
……我在新西兰。
……我在英国。
……我们很远。
……是的。我想新西兰应该是全世界中离英国最远的国家。
……没关系。我可以从脚下挖个洞,一直通到地球那边去看你。
就这样认识了。
就这样熟悉了。
▲虹▲桥▲书▲吧▲BOOK。
第14节:寂寞如烟花(2)
就这样爱上了。
却不敢再往前走一步。
一个个寒冷的夜就在这些暧昧的词和我发抖的指间流走。
也许是天太冷,我的手抖得太厉害,我已经不知道怎样敲出〃我爱你〃。
每一次爱情都是一场劫难。
这样的劫难,有过一次便已足够。
……我爱你。
……呵呵。
…………
……:)
……我想听你说那三个字。
……一定要?
……你还是不信我。还有一年我就研究生毕业了,我会去英国找工作。我们一起赚钱,赚了钱便去旅游。累了就停下来,有一间自己的小房子。我们整夜听KORN的歌。或者开车去公路上兜风。我们还年轻,为什么要总是因为害怕而不去做想做的事?
天真冷。壶中的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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