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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三国-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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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兵曹尚书张遵已经表示,可以优先为新军补充兵员,但自从战事开始,前线各军的伤亡都很大,各军各营都急需后备兵员的补充,兵曹原本的那点预备役兵员基本上都已经补充到前线了,现在兵曹手中,也几乎是无兵可调,只能等下一次的征兵。

第173章募兵

刘胤显然不愿意去等待,天知道下一轮的战火将会烧到何处,自己刚刚接手新军,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首要的一点就是要让新军形成战斗合力,虎步营和虎骑营原属御林军,装备一流,尤其是是虎骑营,堪称是蜀军之中为首不多的成建制的骑兵,但这些御林军可都是没有经过战场的历练,如果论战斗力或许都比不上傅佥的半营人马。

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重组傅佥的阳安营。汉军编制中并无后世第几军第几营之类的番号,皇帝的御林军有特别的称呼,如羽林军、虎贲军、虎步营等,野战部队的精锐之师也有特殊称呼的,如白耳军、无当飞军,但绝大多数的部队是没有番号的,野战部队大多贯以领军将帅名号,如姜维军、张翼军,而驻防军队则以驻地名称来做为称呼,如江油守军、阆中守军。傅佥所率的营兵,可以称之为傅佥营,也可称之为阳安营,尽管阳安关已经是沦陷了,傅佥还是喜欢将这支部队称之为阳安营,因为阳安关是他心中永远也挥之不去的痛楚,保持阳安守军的番号,傅佥就是要告诉所有的部下,不血前耻,誓不罢休。

兵曹那边的预备役兵员暂时是指望不上了,刘胤决定自行募兵,以解燃眉之急。

按汉时的征兵原则,例来是只征良家子从军。汉时,指从军不在七科谪内者或非医、巫、商贾、百工之子女,为良家子。后世以奴仆及娼优隶卒为贱民,以平民为良民,遂用以称良民子女,区分良贱是重要的等级界线。按照这个原则,征兵的范围便要窄了许多。

所以刘胤首先便是打破陈规,募兵不挑出身,单看身体素质,只要是符合标准的,不论良贱,一律应征入伍。

汉中沦陷之后,许多的汉中百姓沦为了流民,辗转来到了蜀中,现在朝廷将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对魏作战上,所有的人力物力都向前线倾斜,自然无法保证这些流民都能得到赈济,流民们饥寒交迫,饿毙于路者,不计其数。

刘胤在成都东郊张榜募兵以来,无数的流民贱民都涌了过来,人山人海,虽然都知道上阵打仗是要死人的,但军队之中最大的好处是有粮有饷,不至于会饿死,再加上刘胤不择出身,所以报名的人是人潮如涌,络绎不绝。

虽然刘胤同情这些流民的际遇,但自己的军队毕竟不是难民收容所,所以刘胤对负责募兵的将校下达命令,严格按照募兵的要求进行,只招募合格的兵卒,任何人不得徇私。

募兵的考核其实很简单,只要能举得起两百斤的石锁或者是拉得开两石强弓,便可过关。不过可别小瞧了这两项选拨要求,九成的应募者都栽在这两个项目上,身体素质是硬性的要求,刘胤在这个方面是不打折扣的,没有健硕的体格,根本没有办法来应对高强度的作战。

当然,如果射术精湛或者是武艺高强的话,是不需要进行单纯性力量考核的。不过相对与格斗中战胜那几名孔武有力的军汉或者是拿弓箭射中百步之外的箭靶红心,许多流民更愿意在石锁或二石强弓上碰碰运气。

考核合格的登记入册之后,便可以领到一套汉军的绛红色直裾军服,成为蜀汉新军的一员。考核不过者,刘胤也吩咐每人发放一升米,算是给点补偿。

许多领到军服的汉子兴高采烈,拎着米袋走出人群的则是垂头丧气,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

募兵进行地相当的顺利,不过只用了三四天的工夫,就已经招募到了两三千人,阳安营的编制缺少两千人,这个数目很快地就补齐了。按朝廷的规定,任何军队都有编制的上限,不允许超编,军队的粮饷便是按满编的人数发放的。

不过,将领们的私兵部曲则不在此编制内,私兵部曲的粮饷是家主支付的,与朝廷没有关系,严格来讲,朝廷也没有明文规定每个士家大族可以拥有多少的私兵,但这个东西一直是比较敏感的,拥有私兵人数众多的话,往往会遭到上位者的猜忌,会认为你有不臣之心,所以各士家豪族在培养私兵这方面,并不是一昧地拉人头凑数,而大多是挑选精锐,走精兵路线,以一挡十不敢说,但拿一个私兵出来,抵挡住普通官兵两三个问题绝对不大。

刘胤自然也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扩大安平王府私兵的数量,此次阴平阻击战,私兵伤亡殆尽,也急待补充,刘胤便在入伍的士卒之中,挑选一些出色的补充到私兵之中。

能当上安平王府的私兵,那就意味着更好的待遇,更多的粮饷,许多人更是趋之若鹜,挤破脑袋也要想加入到刘胤私军的行列,不过刘胤的挑选更为严格,许多人只能是望洋兴叹。

刘胤挑选私兵可不光是要考核是否有两把力气,能举得动石锁或者是拉得开两石弓,更多的是考核应募者的综合素质,一些射术高强的猎手和一些习过武艺的汉子成为了刘胤私军的首选。

操练人马的事务刘胤交给了傅佥、高远、邓朴去办,招募新兵的事宜则是由他一手来负责,不过东郊的募兵点可不止一处,刘胤又要亲力亲为,自然要在各点之间来回奔波。

在一处募兵点上,刘胤亲自考核了几名应募者,发现他们武艺都不错,询问之下,才知道这几个应募者原先是猎人的身份,长年在深山之中打猎为生,都练就了一身不错的身手和出色的箭术,由于魏军进犯到他们的家乡,逼于生计,只能是沦为流民来到了成都。

刘胤很满意地将他们召至亲兵,动身赶往下一个募兵点。

前面人山人海,人群都围了上来,正在看一个青年人射箭,但看那箭似流星,精准无比地箭中了红色的靶心。

三国末年真实的人口状况(转载)

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220—265年),户口数字缺乏明确记录。西晋初,陈寿撰《三国志》,有纪传而无表志,内容失之过简。南朝宋裴松之作注,博引群书,以补其阙,始有蜀后主炎兴元年(263年)降魏时“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及吴天纪四年(280年)王浚于孙皓受降时“收其图籍,领…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的记载。其后南朝梁刘昭为成书晚于《三国志》的晋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作注云:“(魏)景元四年(263年),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减去同年蜀户口数,则魏有户663,423,口4,432,881。唐杜佑《通典》即综合以上数字为“天下通计户一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与同书记载的东汉桓帝永寿三年(157年)10,677,960户,56,486,856口相较,尚不及七分之一,降到了我国有史记录以来人口数字的最低点。

1。三国户口数字不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实际

曹魏统治下的黄河流域中原地区,是东汉末黄巾起义军受到地主武装的血腥镇压,以及继之而来的军阀混战的主要厮杀场,再加上天灾频仍,人口有了空前的减耗。全国精华所在的东、西两京及其附近的河南、三辅地区,在董卓及其部将的劫掠下,“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青州“邑有万户者,著籍不盈数百”,冀州在曹操占有其地时,得户“三十万众”,只及东汉时的二十分之一,其人口减损之多,当可想见。

曹魏承汉末丧乱之后,经过四、五十年相对稳定局面,生聚孳息,由于广行屯田,兴修水利和招徕流民,使东汉以来脱离了土地的农民又重新与土地结合起来,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如两淮地区,“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达到“资食有储,而无水害”,再加上曹魏对农民剥削的程度比东汉为轻,在《收田租令》中规定:“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也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农田亩产量提到了历史时期的新水平,由东汉末建安时的“令亩收三斛”,提高到“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从左思《魏都赋》所述“绵绣襄邑(今河南睢县),罗绮朝歌(今河南淇县),绵纩房子(今河北高邑西南),缣帛清河(今山东临清东北)”,可见丝织业在汉末严重破坏以后也已得到复苏:而汉末残败不堪的曹魏首都洛阳,到魏齐王时(240—253年)已成为“其民四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天下四方会利之所聚”的繁华的国际都市了。

蜀、吴统治下的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东汉末受到战乱和天灾的影响较少,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生产得到发展,也为人口的自然增殖提供了物质前提。蜀汉所在号称“天府之国”的益州,在诸葛亮“唯劝农业,无夺其时,唯薄赋敛,无尽民财”的政策下,农业亩产量大大提高,“绵(绵竹)与雒(广汉)各出稻稼,亩收三十斛,有至五十斛”。成都平原出现一片“沟洫脉散,疆理绮错,黍稷油油,粳稻莫莫”的繁荣景象,素负盛名的蜀锦远销魏、吴两国。“水陆所凑”的成都,已是“市廛所会,万商之渊,列隧百里,罗肆巨千,贿货山积,纤丽星繁”的一大都会。到蜀向邓艾投降时,刘禅在给魏国的降书中说:“百姓布野,余粮栖亩”,府库中存有“米四十余万斛,金银各二千斤,锦、绮、彩、绢各二十万匹”。

东吴立国之初,由于北方劳动人民的南下,带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扩大了耕地面积;又由于实行屯田和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得到发展。在京都建业附近,“其田野则畛辍无数,膏腴兼倍,……国税再熟之稻”;武昌冶铸业,海盐(今浙江海盐)、沙中(今江苏常熟)的盐业,三吴的丝织业,侯官(今福州市)、临海(今浙江临海)、番禺(今广州市)的造船业都有很大发展。吴都建业有大市、东市,商业繁盛。“富中之氓,货殖之选,乘时射利,财丰巨万”。随着东南地区的开发和社会生产的发展,其人口自应处于不断增长之中。

可是,裴注所引三国末期蜀、吴两国的户口数,较之东汉相去却极为悬殊。东汉时益州刺史部所辖十二郡国,计152万余户,724万余口,其中蜀郡一郡即有30万余户,135万余口,蜀汉领土相当于益州全境,而只有28万户,94万口,户与口分别为东汉时的18。3%及12。9%。甚至比东汉蜀郡一郡的人口还要少得多。东吴领土相当于扬、荆、交三州全境,有52。3万户、230万人,仅及东汉时269万余户、1,171万余口的19。4%及19。6%,这样大幅度人口减耗的记录,也显与蜀、吴两国原有的基础及经历了半个世纪生聚孳息以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2。三国户口统计数字为何偏少

三国末期见于史籍记载的户口数字偏少的主要原因大抵有四:

(l)世家豪族荫附户口对封建国家人口的分割

曹魏统治下的中原地区,东汉末,世家豪族在战乱中多率领自己的宗族、部曲筑坞壁以自保。如许褚,“汉末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即其一例。曹魏代汉后,随着世家豪族势力的发展,实行“给客制度”:“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一般农民为逃避赋役,纷纷依托豪强。这些处于世家豪族荫庇之下的部曲、佃客,是不列入政府户籍的。

蜀汉政权所在的益州,豪强地主也有众多的部曲、佃客,据《华阳国志·蜀记》记载:“郪县(今四川三台县)大姓王、李氏,又有高、马家,世掌部曲”。诸葛亮征服南中后,将“羸弱配大姓焦、雍、娄、爨、孟、量、毛、李为部曲”。又从李严以罪废后,犹有“奴婢、宾客百数十人”,可见蜀汉政权的贵势之家,拥有佃客、奴婢的数字也不在少。

以世家豪族作为政权基础的东吴,采取与曹魏给客制度相似的复客制度,以赏赐功臣的形式,赐给大族以土地和佃客,如吕蒙征皖有功,孙权“即拜庐江太守,所得人马皆分与之,别赐寻阳(今湖北广济东北)屯田六百人,官属三十人”,蒙死,“蒙子霸袭爵,与守冢户三百家,复田五十顷”。孙权给臣下的赐客享有免除承担国家租役的特权,《三国志·吴志》中常有“殊其门户”的记载,它们从孙氏皇室合法地瓜分得土地和劳动力,在其荫附下的佃客,也就成了从政府编户齐民中分割出去的户口。

(2)屯田生产者不列入郡县的编户

继汉末社会动乱之后,三国的统治者为使流民与土地结合,以解决军粮的需要,实行屯田制。民屯的生产者“屯田客”(亦称“典农部民”)直接置于农官的管理之下,曹魏在中央为大司农,郡为典农中郎将及典农校尉,县为典农都尉。在典农官管辖下的屯田户,是独立于郡县之外的。

蜀、吴两国屯田组织史无翔实记录,但从吕乂为汉中(今陕西汉中)太守“兼领督农,供继军粮”,及陆逊“出为海昌(今浙江海宁盐官)屯田都尉,并领县事”的记载,可见蜀典农官为督农,吴为屯田都尉,也是独立于郡县之外而自成系统的。

(3)“兵家”和“吏家”也不属于州县的管辖

《三国志》裴注所记蜀、吴投降魏、晋时的士民簿和图籍,均将州县的“户”与“兵”、“吏”并列。据曹丕“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及孙权“遣兵数千家佃于江北”,对士兵以“户”或“家”相称的记载,表明士兵是与其家属一起,作为“兵户”或“兵家”(曹魏称为“士家”)而单独入籍的。吏即“庶民之在官者”:大多是在郡县服役的“吏卒”,“吏家”和“士家”同样是世代相承的,只是其地位较高于士家而已。

杜佑《通典》对三国人口的统计,仅限于州县编户,而不及“兵家”与“吏家”,其本身就是不全面的。

(4)少数族大多不在州县的编户之内

汉魏之际,西北边陲少数族陆续向内地迁移的人数很多。汉族统治者为了加强对边境少数族的控制,和补充内地劳动人手及兵源的不足,招引或强制塞外鲜卑、乌丸、匈奴、羯、氐、羌等族人民徙居内地。这些少数民族内迁后,虽与汉族犬牙交错地杂居在一起,但他们多仍保留其原有的部落武装组织形式,不在州县的编户之内。蜀汉境内处于时叛时服之中的南中地区的少数族人民,以及东吴境内累经征伐的少数族山越,也有部分置于国家的编户之外。

综上所述,三国时期从政府分割出去的“部曲”、“佃客”、“奴婢”等世家豪族的私家户口,由国家典农机构管辖下的屯田上的生产者“屯户”,郡县编户之外另立户籍的“兵户”、“吏户”,以及仍保持其原有部落组织形式的少数族的“牧户”等不属于郡县管辖下的人户,已远远超过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再加上郡县编户中广大自耕农因逃避赋役而流亡的“逃户”、“漏户”,封建国家地方行政机构郡县所能直接控制的人户,仅仅是整个户口数的一小部分而已。

3。对三国人口的再估计

倘就三国时期造成户口统计数字偏低的诸因素,细加稽考,仍不难作出相对来说比较接近于实际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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