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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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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德看到山洞里边有人,顿时懵了。
    第一个反应是被太阳脸给坑了。
    因为太阳脸能扫描到魔兽,还有骑士。
    居然不告诉他山洞里有骑士。
    让他傻乎乎的唱着卖报歌走上来。
    不是坑爹又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章 啦啦啦!(第七更)
    然后路德看到了爱丽丝,巴顿,这位巴顿领内最出名的美女,不仅她人美,还有她的放荡作风。
    当然路德不认识爱丽丝,巴顿,他只是觉得眼前这个美女很美丽,浑身上下散发着荷尔蒙的气息,让他的雄性激素正在疯狂的分泌。
    路德喜欢美女,他从不否认这一点。他还是一个立志当花花公子的男人,不想结婚,只想流连在女人们之间。
    俗称渣男。
    所以路德见到爱丽丝,巴顿的时候,下意识的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免得唐突美女。
    但路德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他身上的衣服都被风给割裂不成样子了,还整理个什么。
    “日安,诸位。”路德很有礼貌的对着一伙人行礼道。
    爱丽丝一伙人显然是注意到了路德的眸光在爱丽丝的身上停顿了少许时间,并似乎擦出了火花。
    一伙人并不以为意,因为这是男人的天性。
    爱丽丝反而有些笑盈盈的看了一眼路德,那眸光仿佛能勾魂夺魄一样,路德差点就沦陷了。
    心里边大呼受不了,这个女人太有魅惑力了。
    比魅惑术还厉害。
    魅惑术还不能影响到俺呢。
    人都说红颜祸水,避之不及。但路德却不是这样的,他想与眼前这位美女发生一段某种不用多说的关系。
    爱丽丝看见路德为自己的着迷,十分满意效果,然后也说道:“日安,冒险者。”
    “冒险者?”路德先楞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他现在的形象非常的落魄,狼狈,超级像那些在风里雨里讨生活的冒险者。
    不过路德不打算揭穿这个。
    虽然路德的雄性激素被疯狂的激发了起来,隐约有泛滥的痕迹。但是路德是不会失去理智的。
    他孤身一人,对方有八个人。
    路德曾经看过一本小说,小说是这样写的。
    “在野外的人,往往比野兽更加的危险。因为在城市里的人,还有一种名叫秩序的力量束缚着人们,而在野外没有这种力量。所以如果你在遇到人,请隐藏自己财富,如果可以迅速远离他们。”
    路德认为这非常有道理。
    在这片深林内,人绝对比魔兽更加的危险。
    而虽然这里接近巴顿男爵的领地,但绝对不要期望男爵的名声能镇住在野外的人们。
    更不要说是庞贝家。
    被当做一位普通的冒险者也不错。
    但路德的身份很快就被揭穿了,爱丽丝一伙人之中的一位中年骑士认出了路德,并惊讶道:“路德骑士?”
    “您认识我?”路德讶然的抬起头看向这位中年人,仔细一看确实是有点面熟,但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了。
    见路德似乎不认识自己,中年骑士却也不在意,反而笑着说道:“上一次您与庞贝骑士拜访男爵,男爵的贴身护卫骑士中就有我。”
    路德恍然大悟,难怪不认识,原来只是远远看过一眼而已。
    不过,这家伙是巴顿男爵的贴身骑士,怎么会到达这里。路德再看了一眼爱丽丝,巴顿,觉得心中有所顿悟。
    猜测到了爱丽丝身份。
    “原来老爸说的不是假的,这位男爵家的长女,绝对是祸水。”
    “您好,骑士先生。”面上路德则很有礼貌的对这位骑士再次行礼道。
    “您也好。”中年骑士笑了笑,然后介绍道:“我是霍华德,巴基。这位是爱丽丝,巴顿小姐,这位是慕斯,甘道尔少爷。”
    其余骑士,也获得了一一介绍。
    “原来是男爵大人的长女,爱丽丝小姐和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能见到二位,真是我的荣幸。”路德对着二人再次行礼,然后自我介绍道:“我是路德,庞贝,庞贝家的继承人。”
    既然被人认出来了,对方也是男爵家的骑士,路德也就大大方方的表明身份了。
    “原来您就是路德,庞贝,让庞贝家强盛的男人。”慕斯惊讶的看了一眼路德,随即又笑着说道:“因为您的关系,我经常被我的父亲数落,说是平庸的继承人。”
    路德摸了摸自己的头,这就传说中的躺枪吗?
    现在的我,经常被某些贵族父母用来教育平庸的子女。
    正面教材。
    “原来你就是路德庞贝,向我爸爸借了十万金币的人。”爱丽丝的语气就随意了许多,用很有兴趣的目光的看着路德。
    借出十万金币。
    借来十万金币。
    不管是哪一种人,都是不能让人忽视的人。
    爱丽丝生性活泼好动,很爱结交朋友,经常在巴顿领以及数个周边的贵族领内玩,玩的很开。
    而巴顿领就那么大,凯越城说是城市,其实也就是乡下小城,很少能发生大的新闻。
    最近庞贝家的新闻可是连续不断。
    招募农民,建造城池,庞贝酒,剿灭秋风盗贼团。
    就算是宅在家里不经常出门的人,都知道这些新闻,更别说爱丽丝了。
    尤其是庞贝酒。
    爱丽丝想起了那酒的口味,不免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自己的红唇,回味无穷。
    美丽的女人,总是不经意间散发着诱惑。
    这小小的举止,让包括路德在内的在场男人们浑身骨头都轻了几两。
    “咳。”为了不让自己露出猪哥相,路德咳嗽了一下,然后转移话题道:“诸位来这个蛮荒的地方干什么?”
    进入无尽深林内的人有很多,大多都是冒险者,佣兵,但无尽深林实在是太大了,路德上一次,这一次进入无尽深林遇到的人都是寥寥无几。
    而佣兵,冒险者之所以来这里显然不是玩的,他们或是为了捕获某种魔兽,找到眸中矿石,草药,宝物等等,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这里的。
    为了生存,为了赚钱。
    但是显然,爱丽丝,巴顿和慕斯,甘道尔是不差钱的。
    所以路德有点好奇。
    “这座鹰山上住着高山之鹰,有高山之鹰的地方,就有“雪明花”,我来讨要雪明花的。”
    爱丽丝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很爽快的说道。
    “你呢,你来这里干什么?听说你是个初级骑士,你是不能抗衡这座鹰山上的狂风,登上山顶的。”
    爱丽丝随即又好奇的问道,顺便看了一眼某人。
    慕斯顿时一阵胸闷,我是中了魅惑术了,才会相信这个女人。
    说什么登上山顶,就跟我交往。
    结果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见鬼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踏风而行(第八更)
    “鹰山?高山之鹰?雪明花?”路德一脸的疑惑,他根本不知道这一切。
    “你不知道这座山?”爱丽丝觉得很惊奇。
    一个不知道鹰山是什么地方的人,却来到了鹰山,无惧于山峰上的狂风,攀爬到了现在的位置。
    这位庞贝家的下一代骑士,似乎是个天然呆?
    “不知道。”路德老老实实的摇了摇头,这没什么好羞臊的,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嘛,咱就是乡巴佬怎么了。
    爱丽丝双手交叉放在自己的胸前,让她鼓鼓囊囊的凶器,越发雄伟壮大了。
    童颜巨那个啥。
    路德忍不住瞄了一眼,这是男人的本能。
    曾经有一位女性说过,任何男人瞄我的胸,我都知道。不管是明看,暗瞄。
    所以爱丽丝察觉到了,但她反而更挺了挺,很骄傲。
    小插曲后,爱丽丝才说道:“鹰山并不是以山命名的,而是以鹰命名的。有高山之鹰居住的山峰,统称为鹰山。因为高山之鹰的魔力,鹰山往往围绕着狂风。而高山之鹰,怎么说呢,是一群不太正常的魔兽。巫师们称呼他们为,守序生物。”
    “守序生物?”路德眨了眨眼睛,仿佛好奇宝宝。
    但是爱丽丝仿佛有些倦了,不打算继续解释,她伸出洁白的小手放在唇边,轻轻打了一个哈欠。
    “我休息一下。”爱丽丝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扭着小蛮腰,一扭一扭往山洞深处打盹去了。
    “有这么累吗?”路德很怀疑,能来到这里,爱丽丝应该是一位骑士,骑士的精力是极为旺盛的。
    “可能是女人天生嗜睡?”路德又有了一个分析,反正爱丽丝确实是一个女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接下来还有半天的路程,我们也趁机休息一下。路德骑士您随意。”一位中年骑士笑着说道,然后骑士们各自去休息了。
    而慕斯更劳累,他勉强跟路德打另一个招呼,然后就闭眼呼呼大睡。
    于是,这座山洞内就只剩下了路德一个人,路德也打算休息一下,所以也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不过他对高山之鹰,守序生物比较好奇。于是,在坐下来的时候,问脑袋中的太阳脸道:“守序生物,高山之鹰是什么东西?”
    太阳脸没啃声,似乎有点不耐烦搭理路德。
    在路德再三催促之下,太阳脸才说道:“高山之鹰,别称天空之王。是一种极为高等的风系魔兽。它们的普通成员成年之后,就拥有与人类大骑士相匹配的境界。但显然作为魔兽,它们普遍要强过人类大骑士。它们族群的王,往往对应着人类的称号骑士。”
    “至于守序生物。则是指拥有极高的智慧,冷静的性格,很少愿意与智慧种族产生冲突的魔兽,这与大部分依靠嗜血与本能驱动的魔兽,大相径庭。所以被巫师们称作守序生物。高山之鹰就是其中之一。”
    “在黑暗纪元的时候,大贤者还与高山之鹰交流过情报呢。”
    “我明白了,魔兽中的好人嘛。”路德听完之后,有了自己的理解。这理解让太阳脸忍不住吐槽了几句。
    但算了,这么理解似乎也没错的样子。
    科普了一下后,路德就开始闭目休息了,在休息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路德睁开了眼睛。
    他看了看四周,中年骑士们,慕斯都还在闭目休息,而爱丽丝小姐则躲在山洞深处,看不见。
    路德不想打扰他们,就轻手轻脚的站立起来,打算踏上旅程。
    虽然与巴顿领的明珠,爱丽丝小姐相遇是一件极为趣味的事情,路德很希望能发生一段美妙的经历。
    但是目前主要的目的还是获得风的初级免疫。
    “路德骑士,您打算下山了吗?”霍华德骑士睁开了眼睛,笑着问道。
    这些男爵的贴身骑士,都是属于守护骑士家族序列。与外封骑士家族的庞贝家,一内,一外。
    在巴顿男爵的团结下,两股政治力量是守望相助的。
    这位霍华德骑士,其实也算是路德的长辈。所以,骑士们对待路德的态度都很和蔼。
    “是的,我打算继续我的旅程,登上鹰山。”路德笑着回答道,然后路德对霍华德骑士弯了弯,走出了山洞,踏上了狂风。
    霍华德骑士呆了呆,这位庞贝家的继承人难道没有听明白刚才的谈话吗?
    这座山是初级骑士难以登上去的。
    “或许是因为不服气?”霍华德失笑的摇了摇头,想着,“但是这座山上的狂风真不是你能征服的,在半路上你会鲜血淋漓,然后转身下山。”
    。。。。。。。。。。。。。
    狂风!
    无数的狂风仿佛被束缚住了一般,盘旋在山体之外,将一切能够吹走的东西,全部吹走。
    如同刀锋一般的细小风刃,在整个山体上留下了一道切割的痕迹。更是将一切靠近这座山峰的人或魔兽驱赶走。
    是的。
    驱赶而不是杀戮。
    因为这狂风是力量是逐一升级的,山脚下的风并不具备太大的伤害,越往上的风,则越强大。
    这座鹰山,只有具备中级骑士以上实力的人,才能登上山顶。
    而作为初级骑士的路德,就准备登上这座山峰。
    行走的非常困难。
    首先是山路,甚至这座山峰上并没有路,很多地方都是光秃秃的岩壁,路德只能靠着骑士剑的辅助,在岩壁上凿出一个个坑洞来,才能继续往上爬。
    越是往上,狂风越发肆虐。
    尽管路德喷薄出了身体内的斗气,形成了一个大地斗气的护甲,但是狂风却是将大地斗气切割的不成形,然后落在了路德的身上。
    骑士强韧的肉体,铜皮一般的肌肤,仿佛是纸片一般被风刃切割开,流出了红色的鲜血。
    狂风,雷霆。
    是攻击力最强的两种属性的斗气。
    一是切割,一是麻痹,灼伤。
    在此之前,路德从未遇到过如此强大的狂风,斗气被切割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路德也觉察到,他的大地斗气在一次次的被切割之中,变得更加的强韧。
    他的肉体,也更加的强大。
    一切都在进化!
    在吗,亲。
    您要的八更已经包邮了哦,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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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鹰之王
    鹰山!
    山间的山洞内。
    慕斯,以及霍华德等六位骑士都安静的坐着,山体上狂风呼啸,但是山洞内却是非常宁静。
    “啊,睡的好香。”直到一位女士伸了伸懒腰,打了一个哈欠,风情万种的从山洞深处走了出来。
    “小姐。”骑士们起身行礼道。
    慕斯也站起来,对着爱丽丝小姐抚胸一礼。
    如果巴顿领为一个王国,那么爱丽丝小姐就是一位公主,慕斯,甘道尔作为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其实是爱丽丝小姐的臣属。
    慕斯想与爱丽丝交往是一回事,对爱丽丝保持尊敬是另外一回事。
    “咦,路德,庞贝呢?”爱丽丝发现路德不见了,顿时有些惊奇道。
    “庞贝的下一代骑士是个不服输的小家伙,他说要登上山顶,已经出发半个小时了。”霍华德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其他中年骑士也是如此。
    慕斯也跟着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是他心中也同样是认为路德不可能成功的。
    同样是初级骑士,尽管路德比他提早晋级为骑士,斗气与肉体比他强横,但他栽倒在了这里,所以他不相信路德能成功。
    “有趣的家伙。”爱丽丝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也出发。”爱丽丝随即对霍华德骑士说道。
    “是。”
    霍华德与其他三位中年骑士一起应了一声,追随着爱丽丝小姐一起踏出了山洞,继续登临鹰山。
    而剩下两位中年骑士以及慕斯留了下来。
    因为这两位中年骑士是甘道尔家的护卫骑士,保护慕斯才是第一任务。
    当五个人一起踏出山洞的时候就可以看出他们与路德的不同了。路德需要时刻激发斗气形成护甲,并仍然朝不保夕,不时的会受伤。
    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但是他们一行五人,却是轻而易举的在狂风之中前行。包括爱丽丝小姐在内,五人都至少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
    山体外盘旋的狂风,被轻而易举的阻隔在了他们的斗气之外,所以他们的衣衫不像路德与慕斯一样,被狂风撕裂成了乞丐装。
    四位中年骑士也就罢了,毕竟他们人到中年,成为一名中级骑士也不是让人吃惊的事情。
    巴顿家又是属于大贵族,有中级骑士做护卫,那也不是稀奇的事情。
    但是爱丽丝小姐,男爵家的长女,一位名声狼藉的风流女人,却也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这就有些让人侧目了。
    闲话不提。
    爱丽丝一行五人轻而易举的顶着狂风前行,速度很快,很快他们就追上了比他们先出发半个小时的路德。
    前方,路德还在狂风之中咬牙前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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