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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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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一行五人轻而易举的顶着狂风前行,速度很快,很快他们就追上了比他们先出发半个小时的路德。
    前方,路德还在狂风之中咬牙前行,身上的衣服几乎成了布条,迎风飞舞。身上布满了细小的伤口,有些伤口流着鲜血。
    身上的斗气忽闪忽灭,仿佛是风烛残年一样,随时可能熄灭。
    但是路德还是不断的向上,向前。
    “我明白了,他不是不服气,他是想借助这里的狂风,强化肉体与斗气。”爱丽丝绝美的脸蛋上,忽然露出了一抹郑重之色。
    不复之前的游戏红尘。
    因为现在的骑士都流行吃魔药来获得免疫能力,远古的方法已经渐渐消失在了普通人的面前。
    所以爱丽丝不知道路德是为了获得免疫的能力,只以为路德只是在锻炼肉体,增强斗气。
    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获得爱丽丝一行人的惊叹了。
    “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以作战勇猛著称。听说老索尔更已经是一位高级骑士,而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够孤身一人进入无尽深林内修炼,庞贝家的血统,门风都是极为强悍的啊。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那么强大,这不是偶然。”
    霍华德骑士也感慨道。
    他们根本不知道,路德是因为庞贝家太穷,只能自己修炼了。
    否则能吃药,谁修炼啊。
    爱丽丝一行人怀着钦佩的心情,没有打搅路德,而是越过了路德,继续前往山顶。
    这座鹰山高达五千六百多米,更加上山体十分险峻,而且山体外布满狂风,越到山顶,狂风的威力越大。
    当爱丽丝一伙人登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鹰山的山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锥形山峰,它是一个平顶,仿佛是被一剑劈开一样,山顶十分平滑。
    而这么高的山峰上,是极为寒冷的,并且覆满了白雪。但是因为狂风的作用,山顶上没有一点积雪。
    只有黑色的山体,默默承受着寒冷。
    而在这光秃秃的山峰之上,却长满了一株株雪白的植物,植物的顶端,开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
    这些花朵如雪一般,呈六角形。
    但是它不是白色的,而是透明的。
    雪明花。
    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只有鹰山等少数地方才能产出。这也是爱丽丝的目的。
    除此之外,山顶上有还有十几头高山之鹰,其中有三头是小鹰个头不大,剩下十头则是个头巨大,身长有三四米,双翅展开,长度能有六七米。
    这些应该是成年个体。
    不管是成年高山之鹰还是幼崽,它们羽毛雪白,比白雪还要白,眼睛,爪子,嘴等都是金色的。
    这是一种看起来非常美丽,神圣的魔兽。
    “美丽的人类女孩,你造访鹰山可是为了雪明花?”一头巨鹰开口了,吐露出来的赫然是普鲁士语,也就是人类语言。
    高山之鹰成年后的体魄已经很大,这头巨鹰更大,它身长就有六七米,翅膀没有张开,但是如果展开,可能有十几米。
    显然,这位就是这群高山之鹰的王,鹰之王。
    高山之鹰是一种守序生物,轻易不会对智慧种族出手。
    但是这位鹰之王,却仍然是强大的可以,甚至可以轻易的消灭掉人类中普通的称号骑士的存在。
    这样的生物在面对普通存在的时候,都会形成一种压力。
    此刻,追随爱丽丝而来的四位中级骑士,都已经纷纷低下了头,不敢看向这位鹰之王。
    卑微的仿佛是蚂蚁。
    而能否获得雪明花,全靠人品。
    高山之鹰是守序生物,它们有辨别善恶的能力。
    没错,高山之鹰喜欢好人,不管是人也好,其他智慧种族也好,只要是善良的人,它们都很喜欢。
    但不是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获得雪明花。
    能否获得雪明花,还要看高山之鹰的心情。
    简单的来说,就是运气。
    “是的,希望伟大如您的鹰之王,能赐予我一朵雪明花。”出乎意料,爱丽丝在面对鹰之王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远远超过护卫她的家族骑士们。
    她收敛了玩世不恭的表情,郑重的对着鹰之王行了一个屈膝礼。
    今天出趟远门,可能到晚上才能更新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路德来了(第二更)
    “我喜欢美丽的人类女孩。”鹰之王发出了一声拟人的爽朗笑声,然后说道:“你自己去摘一朵吧,仅限于一朵喔。”
    从始至终,鹰之王都没有问过爱丽丝的姓名,来历。一如传闻中,它能看穿一个人的善恶。
    或许这善恶与人类心中的善恶不同,总而言之,鹰之王有自己判断的标准。
    而它也不会太在意一个人类的来历,因为人类的寿命太短暂了,对于它来说,不过是刹那的时间而已。
    而且除非是特殊情况,一个智慧种族的成员来到鹰山求取雪明花,得到的会得到,得不到的永远得不到。
    而得到的人一辈子只有一朵,第二次来就呵呵了。
    所以鹰之王在漫长的生命中见到过很多的人类,但是很少见到第二次,所以询问姓名,来历没有任何意义。
    “谢谢您,慷慨的鹰之王。”爱丽丝绝美的脸上露出了明媚的笑容,无比娇媚。
    “哈哈哈,以人类的审美观来看,你真是美丽。”鹰之王再次发出了拟人的笑声,十分爽朗。
    “谢谢您的赞美。”爱丽丝道谢了一声,然后她起身来到了长满了雪明花的地带,轻轻的摘取了一朵,然后戴在了自己的秀发上。
    她拥有一头金色的秀发,柔顺的仿佛水做的一般。当雪白的雪明花戴在她秀发上的时候,美艳不可方物。
    然后爱丽丝小姐还取出了一个小镜子,美滋滋的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还不时是扭动一下脖子,从各个角度观看自己的美丽。
    “真漂亮。”
    爱丽丝由衷的赞美自己。
    随从而来的霍华德等中年骑士们无语了,他们不知道爱丽丝为什么要得到雪明花,他们只负责随从保护。
    但是雪明花是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卖给一位巫师的话,价格是以两万金币起的。
    但是眼前这位男爵家的长女,大小姐。
    显然不是为了赚钱来的,她只是为了好看。
    “想想也是,这位大小姐也不差两万个金币的钱,先不说男爵家,只要她勾勾手指,就有无数的金币蜂拥而至。而雪明花很美丽,其次是保质期很长,戴在头上确实好看。”
    霍华德骑士的心中想着。
    “真是有意思的人类女孩。”连鹰之王都呆了呆,随即发出了愉悦的笑容。在它漫长生命中,相当多的时间都是很平淡的,能让它快乐的事情不多。
    而现在这一幕,它觉得非常有趣,觉得自己送出一朵雪明花,见识到了这一幕,实在是太超值了。
    赚了。
    因为是深夜,所以爱丽丝一行人就选择在山顶上休息一夜,等明天再下山。对此鹰之王非常的谅解,允许爱丽丝一行人在山顶上休息。
    只是鹰之王也警告爱丽丝,不要随便与小鹰嬉戏。
    因为它看出来,爱丽丝看着小鹰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爱丽丝只能遗憾的放下了蠢蠢欲动的心,她真心觉得小鹰很萌,想玩一玩。
    于是爱丽丝一行人就这坐在山顶上休息,与高山之鹰为伍。一夜时间悄然过去,当天空放亮,鱼肚泛白的时候。
    爱丽丝睁开了双眼,打算与骑士们一起下山。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乞丐爬了上来。这个乞丐真的惨不忍睹,身上的衣服已经成为了布条,勉强能遮住要害部位。
    露在外边的皮肤上,到处都是被利器切割的痕迹,有些地方已经结巴,有的地方则还在往外流血。
    骑士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些还在流血的小伤口显然是刚刚才出现的。
    “路德,庞贝?”
    爱丽丝一行人都吓了一跳,霍华德更是发出了一声惊呼。
    包括爱丽丝在内,所有人都陷入了凌乱当中。
    这是鹰山。
    神圣的守序生物,高山之鹰的巢穴。为了避免被随意打扰,高山之鹰无时无刻的激起风元素,让山体外布满了狂风。
    这种强度的狂风,只有中级骑士才能够抗衡。
    而路德,庞贝显然却是一位初级骑士。
    这从现在路德身上释放的斗气强度就可以观察出来,是确凿的证据。而路德,庞贝,下一代的庞贝骑士居然爬了上来。
    虽然样子惨了一些,但确实是爬了上来。
    这肉体,这斗气,距离中级骑士还有点距离,但绝对超过了大部分的初级骑士。
    而爱丽丝一行人如果知道路德,曾经独自斩杀一头风虎,那就不会这么惊讶了。因为能够斩杀同等级的魔兽,就等于路德的肉体,斗气要超越大部分的同级骑士了。
    是同级骑士的精英。
    但可惜爱丽丝一行人出来的时候,路德斩杀初级魔兽的事情还刚刚发生,所以他们不知道这个情况。
    因此,惊讶更甚。
    “庞贝家的血统确实是强悍的,但是这位下一代庞贝骑士的意志力也同样是让人敬畏的。庞贝家将在他的坐镇下,越来越强大。”
    一位随从骑士由衷的发出了赞叹声。
    这句话引起了在场骑士们的一致点头。
    骑士。
    为什么贵族们讲究血统,古老。因为强大的骑士,其继承人必定比一般人的孩子更优秀。
    这是源自于基因的。
    庞贝家的每一代骑士都是极为优秀的,在整个巴顿领就是排的上号的强大骑士家族。
    但是血统,古来决定骑士的,但是不会决定骑士的终点。
    现在的领主贵族们,大多数都是安逸享乐的。像路德,庞贝这样年纪的继承人,平常的玩伴就是漂亮女人和花花公子
    能像路德一样,踏入无尽深林,并依靠自己的毅力与强横的肉体,斗气,攀爬上这座鹰山,绝对是极少见的。
    路德,庞贝。
    将会拥有伟大的未来。
    所以这四位随从骑士,才会一致这么认为。
    “啊,我终于上来了,这太不容易了。”在众人呆滞的目光中,伟大的路德,庞贝,下一代的庞贝骑士。
    一下子趴在了地上,然后翻了个头,打算美美的睡一觉先。
    形象什么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真的很累。
    从这一方面来说,路德真的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他畏惧死亡,讨厌战斗,能避免战斗就尽量避免。
    讨厌枯燥的训练,讨厌承受痛苦。
    但是当路德决断以后,却又有一往无前的气势。
    正宗的怪人!

第一百六十四章 路德与鹰之王(第三更)
    路德真想闭起眼睛,美美的睡上几个小时。但是他很快想起来这里似乎还有人在,于是路德又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揉揉眼睛看向了爱丽丝小姐,以及霍华德骑士等人。
    反正形象已经不能在美女面前保持了,路德就破罐子破摔随意了。
    “日安,巴顿家的各位。”路德起来打向一伙人打了一个招呼。
    “日安,路德骑士。”霍华德等骑士连忙说道。
    “没想到初级骑士真的能登上山顶,路德,庞贝你真是一个神奇的人。”爱丽丝则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路德,然后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那火辣的眼神,扑面而来的妩媚气息让路德直呼受不了。
    “普通人,我是普通人。”路德连忙说道。
    随即,路德探头探讨的大量了一下山顶,有些嫌弃道:“这里就是山顶吗?真是荒凉啊。”
    平常景秀山峰上,飞鸟树林,山溪流水。就算是雪峰之上,也有厚厚的白雪作为景色。但是这里呢?
    除了光秃秃的岩壁,就只有一堆花朵。
    荒凉。
    这位路德,庞贝骑士似乎有点不着调。
    “这里是高山之鹰的家,路德骑士您有些失礼了。”霍华德骑士隐约为庞贝家担心了起来,并连忙提醒道。
    路德醒悟了过来,这里是守序生物的家,不是什么荒山。他四处看看,最终看向了鹰之王。
    猜测,这应该就是族群的领袖鹰之王了。
    “日安鹰之王,我这个人有点心直口快,失礼之处还请见谅。”路德虽然现在像乞丐,但还是依照礼仪,对鹰之王行了一礼。
    “我不是人类,人类的礼貌影响不到我,所以不要在意这些细节,男孩。”鹰之王的声音非常的爽朗。
    随即,鹰之王问道:“人类的男孩,你来到山上是为了雪明花吗?”
    “雪明花?”路德楞了一下,随即意识到在遇到爱丽丝一伙人的时候,爱丽丝曾经说过,来这里是为了雪明花。
    但是路德并不知道雪明花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请问雪明花是做什么的。”路德好奇的问道。
    爱丽丝一伙人已经习惯路德的无知了,一个拼命往上爬的人,居然不知道鹰山,高山之鹰。
    不知道雪明花也是正常的。
    “这是一种神奇的植物,按照你们人类巫师的说法,算是一种药材。如果吃下去可以增强巫师,骑士对风的亲和力。但是一般只有骑士才单吃,因为巫师是毕竟是需要亲和全系元素的。”
    鹰之王耐心的解释道。
    路德顿时眼睛一亮,药材是炼制魔药的必需品,消耗品。而高山之鹰既然这么神奇强大,那么它们拥有的雪明花,必定价值不菲。
    但是路德并不知道,任何一个登上鹰山的人,会有几率获得鹰之王的赠送。
    路德遵循着人类的思维,认为要获得什么,必须要付出代价。
    于是路德斟酌了一下语气才问道:“请问我要付出什么代价?”
    “哈哈哈哈,有趣的人类。”鹰之王发出了开心爽朗的笑声,伸出翅膀拍打了一下,顿时掀起了一阵狂风,当狂风停止的时候,鹰之王才说道:“我可以免费送给你?”
    “您真是慷慨。”路德一听是免费的,顿时在心里给鹰之王点了一个赞,好人。
    表达了一下之后,路德又问道:“请问我能摘取多少?十朵吗?”
    这还是路德斟酌的结果,他粗略的瞄了一下,觉得这里大概有三四百朵雪明花,讨要十朵似乎不算什么。
    “路德骑士。”路德的无知顿时又引起了爱丽丝一伙人的瞩目,爱丽丝笑盈盈的看着,似乎不打算提醒。
    霍华德骑士是一位好人,他开口说道:“路德骑士……。”
    但是他还没有说完,鹰之王就笑道:“行,就十朵雪明花。”
    “感谢您的慷慨。”路德大喜过望,他只是试探一下,没想到居然能真能获得十朵花。
    于是路德美滋滋的上前摘花去了,摘好花之后,再用破掉的衣服,小心的包裹起来。
    路德知道各种药材,处理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但他不知道雪明花是什么,要怎么处理。
    但是他见爱丽丝摘了花朵戴在头上,他猜测这种药材不是娇贵型的,处理不当会损坏什么的。
    所以路德打算简单的就打包了。
    路德还不知道这些雪明花的价值,但总觉得这一趟是赚了。
    看着路德愉快的去采花了,而爱丽丝一伙人则是陷入了凌乱之中,甚至要比亲眼见到路德身为一名初级骑士登上了鹰山还要凌乱。
    理论上来说,初级骑士与中级骑士的界限并不是太明确,因为有些强大的初级骑士,确实有可能匹敌中级骑士。
    只是这仅限于传说,反正一伙人是没亲眼见过。
    但是鹰之王赠予的雪明花,智慧种族一生只能获得一次机会,一朵花。而现在鹰之王,居然赠送了路德十朵花。
    这个家伙,一定不正常。
    爱丽丝睁着自己如水的眼眸,人生第一次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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