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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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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元气大伤的情况下,哪个边将敢擅自对外开启战端。

“诸胡部落举止虽然无礼,但他们目前还算我大隋子民。没朝廷将令,恐怕此事很难办?”沉吟了半晌,武士彟摇摇头,给了侯君集一个沮丧的答案。

“卑职曾经听人说过,冬春之交,草原上青黄不接。部落之间互相攻伐的事情常有发生。如果我们也穿上突厥狼骑的黑衣,来去如风,谁又分得清大伙是胡是汉!”仿佛早已预料到武士彟有此一说,侯君集不紧不慢地建议。

边塞上的胡人部落之间的攻伐极其常见,手段也极其残忍。被击败的一方,往往所有辎重和女人都被掠走,所有高过车辕的男人都被杀光。而剩下的那些小孩,在没有人照顾,也没有食物可吃的情况下,除非遇到了人贩子,否则绝对没可能活到下一个秋天。

死人不会向外人说是谁攻入了他们的营地,如果这支军队穿着突厥人一样的黑衣,结果恐怕更加完美。想到这,武士彟突然打了个冷战,仿佛被人向后颈里塞了把雪,从头一直凉到了脚后跟儿。

“如此良谋,你为什么不直接禀告给二公子?”死死盯着对方的眼睛,武士彟厉声喝问。侯君集献的计策好狠,好毒,但切恰好是能让二公子摆脱眼前困境的最佳选择。能想出这样的计策之人,心思缜密毒辣绝非一般。这样的人,武士彟自知招惹不起,也绝对不想招惹。

“因为武大人,武大人当日曾经为我等说过一句公道话!”侯君集被武士彟问得一愣,后退了数步,紧张地表白道。“君集的家人也丧于诸胡之手,君集出身寒微,却知道好歹。懂得报恩,也懂得报仇!”

第二百七十二章 锦瑟(4)

“如果仲坚兄在这儿,他会怎么做?”当听完侯君集的建议后,李世民本能地想到。长期以来的崇拜抑或攀比心理使得他总想把自己变成另一个李旭,但事实上,这不可能。李旭背后没有一个如此庞大的家族,这是他的不幸,从另一个角度上来看也是他的幸运。

“仲坚的性子失于淳厚!”李世民快速于心中得出结论,然后转过身,从桌案上抽出一个巨大的羊皮卷。在怀远镇时学到的经验使得他每到一地,首先做的事情就是了解周围三百里范围之内的地形地貌。收集民间和官府的各种地图,彼此对照,然后找当地人来验证。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派出得力人手前去堪察,了解每一个村落的具体位置,每一条河流的具体走向。“关键时刻它们可能救你的命!”第一次辽东之战留下的教训时刻提醒李世民地理对为将者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年龄还小,记忆中对那次战斗最深刻的除了桥上的大火就是传言里由人头垒成的佛塔。

武士彟在一旁帮着,将数张羊皮地图拼成一块。发黄的羊皮上,用烙铁烫着关右十三郡形势。地图上,横亘华夏的河流在西南方数百里外拐了个弯,由西折向北,然后在东北方永丰附近拐了另一个弯,由北折向东。第三个弯在榆关附近,第四个弯远在潼关脚下。银钩铁划,席卷千里。

这个巨大的“几字”型所穿过的,是天下最肥沃的土地。新军的弟兄们多来自这个‘几’字偏北地域,也有一少部分来自西南方的会宁郡。这倒不是因为会宁郡的胡人部落对汉人客气,实际上,会宁郡的曷萨那可汗是对诸胡中最狠,最凶的一个。但出于家族利益考虑,李世民将自己的募兵地点放在会宁郡以北的鸣沙,从会宁郡逃出来的百姓通常不会经过这里,而是直接向东逃入了平凉、弘化二郡。由会宁郡来到鸣沙一带求生的,都是连南下道路都被游牧部落切断了的人。为了能苟延残喘,他们只好在寒冷的冬天冒着风雪一路向北。其中大部分人死在了半路上,只有少部分生命力极其强悍者才活着到达黄河岸边尚控制在汉人手中的鸣沙和丰安两座小城内。

“你们认为我军从哪里下手最好?”李世民盯着地图看了一会儿,低声问道。此刻除了他之外,帐篷里只有武士彟和侯君集两个人。所以武士彟用手指捅了捅侯君集,示意由他来回答主帅的疑问。

“末将,不,属下建议您先攻打乌兰!”侯君集向前凑了凑,蹲下身,手指哆哆嗦嗦地点在一个黄河东岸名叫乌兰的小村旁。那是处在会宁郡和武威郡交界处的村落,原来在此地居住的百姓都是汉人,入冬前曷萨那可汗刚刚把村庄“变”成了他自己的牧场。

“什么?”武士彟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侯君集居然这样冒失。带此人入帐向二公子献策,是因为武士彟不愿吞没别人的功劳。但献策和挑动二公子带领人马前去冒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二公子的燃眉之急,后者的目的却是为了公报私仇。

“此举万万不可,属下以为,弟兄们从没上过战场,要打,也先拣贺兰山下的几个小部落动手!”出于队伍的和自身的安全考虑,武士彟大声建议。“眼下黄河还没解冻,我们穿过冰面杀过去,三天即可走一个来回!”

他说得是一个非常安全的谋划,贺兰山就在此地西北二百里,从山脚下到黄河岸边的土地一直以水草肥美而著称。生活在那里的部落众多,彼此之间又互不统属。以新军现在的人数和战斗力,拿他们炼手刚好合适。

侯君集一下子又红了脸,向旁边挪了几步,期期艾艾地蹲在了一边。武士彟的官职比他高得太多,在校尉大人向主将进言的时候,他这个初来乍到的小小侍卫的确没有插嘴资格。

“起来,站直了身体跟二公子说话!”见到侯君集那幅畏手畏脚的模样,武士彟心中更是懊悔。早知道此人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他也不会带着此人到二公子面前现眼。如今,冒失主意也出了,人也丢了。如果再被长孙无忌那厮借题发挥,大伙今后的日子谁都甭想好过!

李世民却丝毫没感到侯君集的形象龌龊,眼前这个侍卫有一些真本事,就是气质差了些。但这也难怪他,任何一个饿过半死的人,通常都不会有高大形象。

“士彟,别吓了壮士!”李世民摆摆手,示意武士彟不要过于冲动。然后他向前走了几步,躬身拉住了侯君集的胳膊,“壮士,站起来说话,武校尉考虑的也有道理。但你既然给我出主意去打乌兰,肯定也不单单是为了给自己报仇!”

“我,我,属下!”侯君集顺着胳膊上传来的力道站起身,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他读过书,炼过武,家族于隋周相替时避乱搬到了会宁后,在当地也算个豪门望族。只是在突然而来的灾难面前,家族和自己个人的力量一样渺小。几乎在顷刻之间,他就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一切。读过的书和身上的武艺只能保全他暂时不死于胡人的马蹄下,却不能让他护住自己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在绝望之中他投到了李家旗下,几个月来和其他难民一道接受训练,卑微得如同一只蝼蚁。而今天,这群蝼蚁的救命恩人却亲自拉着他站直了腰,亲热地叫他壮士。

“一个连自己家都守护不了的人,不配被称作壮士!”侯君集在心里悲哀地想,同时,他却努力抬起了头。眼前这个衣着华贵,但神态和蔼可亲的人在一点点唤醒他曾经的梦想,侯君集不喜欢让欣赏自己的人失望,也不像让自己对自己失望。

“别着急,士彟,你叫安排人煮一壶奶茶来,咱们三个边喝边聊!”李世民亲切地拉着侯君集的手,将对方带到椅子旁,安排他坐下。然后转头向武士彟吩咐道。

“是!”武士彟干脆利落地答应了一个字,转身出了帐门。片刻功夫,两个亲兵提着一个巨大的铜壶,将其挂到了帐篷中央的炭盆上。新鲜的奶香和粗砾的茶砖味道立刻传遍了整个屋子,这是草原地区最常见的味道,从东到西,整个大隋北方边塞,无论胡人还是汉儿都是这个煮法。

侯君集觉得奶茶香味醺醺的,如同醇酒,熏得人心头直个劲儿发暖。从小到大,从没有官府中人这样看重过自己,哪怕是到郡上应考,那些官府的老爷们也是看在十几贯礼金的面子上,才问了问自己的名姓。而坐在对面的上司却在他落魄之时以平辈之礼相待,丝毫不在乎双方之间地位上的差异。

“壮士读过书?”李世民端起自己面前的奶茶,轻轻地举到了鼻尖之上,双眉之间。

“六岁时开始读书,但无所成!”侯君集强按住心头的激动,举起李世民的亲兵给自己倒的奶茶,还敬于眉,然后回答。

“学过武么?”李世民客气地笑了笑,又问。偌大的地图就摆在二人脚下,他却仿佛对如何带兵打仗全然没了兴趣,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了对面的壮士身上。

“八岁时开始练武,但没怎么和人交过手!”侯君集放下茶碗,正色回答。

“二公子居然欣赏此人?”武士彟看得暗暗纳罕。除了刚听到侯君集所献之策的刹那外,其他时间他对端坐在李世民对面的那个身材干瘦,举止拘谨的青年人没半点好印象。此人心肠狠,胆子大,又急于表现,绝对不适合深交。

正在他偷偷于心中品头论足时,又听见李世民问道:“看壮士相貌,今年还不到二十岁吧?来我军中,过得还习惯么?”

“回禀二公子,君集今年十九!乱世中能得活命,已属万幸,哪敢再多挑剔!”

“你的家人呢,也死在塞上诸胡的刀下了么?”李世民放下茶碗,追问。

“侯家上下四十三口,唯君集一人活着到了鸣沙!”侯君集低头,用一种极其悲愤的语气回答。那是场他永远不愿回忆的恶梦,却每每将其在沉睡中惊醒。此生只要活着,他就不会忘记是谁制造了这场杀孽,只要活着,他就一定想方设法让造孽者付出代价。

但不是现在,现在,他必须把握住一切让自己拥有力量的机会。

“有生之年,我希望看到你能堂堂正正地带兵回来,洗雪此仇!”李世民用一种与自己年龄极不相仿的声音说道,像是许诺,又像是在安慰。

“愿在公子帐下奔走,以偿此愿!”侯君集放下茶碗,站起身,拱手肃立。他今年刚刚十九岁,人生中前十八个年头都荒废了,浑浑噩噩没有什么目标。但从今天开始,他的生命将不会再荒废下去。

李世民没有回礼,而是笔直地坐正了身体。对面的人家世不错,从喝茶和说话的举止上,就能看出他受过良好的训练。如果不是塞上诸族胡闹,此人未必能流落到自己属下。既然李府的谋士家将都不愿意为自己效命,自己就亲手去挑。相信最后挑出来的,未必比哥哥麾下的那些人差。

待受完了对方的一个全礼,李世民站起身,拱手还了半个揖。然后笑着拉起侯君集的手,和他并肩走到了地图旁。蹲下,手指按在乌兰村旁,大声问道:“我军为什么要从这里开始第一战,李某不才,忘君集教我?”

“是,属下自当言无不尽!”侯君集毫不客气地蹲了下来,指点江山,刹那间如同换了一个人,浑身上下豪气必现。

第二百七十三章 锦瑟(5)

雪一直在下,没完没了。据侯君集所说这是因为冬天时整条大清河(注1)都被冻住的缘故。所以每当春天来临,水无法从地面走,不得不改道行经天上,然后变做雪花一路落下来。

对于头顶上随风而奔流的“大河”,武士彟还是希望它走陆地。至少地面上的黄河不会让人感到这么湿,这么难受。三月里的雪给人的感觉已经不像冬天那般冷了,但比冬天的雪更会作践人。巴掌大的雪花只要粘在身上,眨眼间便化作一捧清水。如果是城里的富豪收去烧茶,这可是上好的材料。可惜大伙此行是前去打仗,而不是品茗吟诗。

大军已经在雪地里走了两天了,前方至少还有一半的路要走。在武士彟听过的传说中,即便是以耐冻著称的党项人也不敢在雪地里像这样不间断地行军。如果眼下带得还是先前的那支郡兵,武士彟敢保证此时已经有一半弟兄倒了下去。但目前二公子所部是两千新卒,虽然战斗力弱了些,耐力却着实强悍得很。

“还要很远么?这鬼天气,连个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在武士彟的身边,长孙无忌嘀嘀咕咕地抱怨。从一开始,他就不赞同这个长途奔袭的建议,但二公子世民被侯君集的“谗言”迷了心,作为最亲信的幕僚,长孙无忌只好无条件地服从命令。

“照这个速度,恐怕还得走一整天。亏得君集谨慎,行前建议二公子带了双倍的战马!”武士彟右侧,刘弘基一边抹着脸上的雪水,一边回答。越往南行雪化得越快,脚下的地面已经开始发软,战马和骑手稍不谨慎就会被摔成泥母猪。好在士卒们都是在塞上长大,从小像胡儿一样用惯了坐骑,不至于摔倒后立刻失去重新爬上马鞍的勇气。

“路远师疲,纵侥幸取胜,所得亦不足夸!”长孙无忌从鼻孔里哼了一句,否定了刘弘基对侯君集的赞赏。他特别不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野小子,比不喜欢武士彟还不喜欢。所以一时之间,看向武士彟的目光居然温和了许多,不再向原来那样处处挑剔。

“越是这种天气,对手越想不到咱们会突然而来!”武士彟抬起头,笑呵呵地回了一句。说这样的话,他倒不是成心与长孙无忌作对。长孙无忌是文职,不懂的武略。而他和刘弘基二人此刻却对前面走在李世民身边的侯君集甚为佩服。虽然那个小子只凭着几句谏言,就从普通侍卫一步爬到了亲兵旅率的位置,升官升得令人羡慕。但对方肚子里有真本事,不由得武、刘二人不赞赏。

关于舍弃贺兰山下那些小部落不予理睬,偏偏挑上距离鸣沙城最远,最强悍的曷萨那可汗的原因,侯君集当日如是解释:第一,贺兰山下诸部或多或少都有突厥血统,新军不容易骗到他们。第二,诸部距离鸣沙城近,他们受到攻击,局外人很容易怀疑此事是新军所为,一旦被仇家当作把柄,会给唐公府惹祸上身。侯君集所说的第三条理由是最令武士彟佩服的一条,曷萨那可汗前年刚刚与吐谷浑人结了仇,李家军绕个圈子从西边突然杀过去,别人会以为是吐谷浑人干的,不会怀疑到数百里外的李家军头上。此外,这次劫掠驱赶汉人的行为是曷萨那可汗带的头,让他遭到报应,别的部落也会有所收敛。

此子乃是上将之才,私下里,武士彟和人这样评价侯君集。但他现在更佩服的是李世民。这个只有十七岁的二公子仅仅用了一句,“有生之年,我希望看到你能堂堂正正地带兵回来洗雪此仇!”就令萎靡不振的侯君集彻底脱胎换骨。同样,这位唐公府二公子以一句:“我将带你们报仇,从现在开始!”激发了三千士卒的锐气。行前为了争夺出征和留守的名额,弟兄们差点没自己打起来。这对平素死气沉沉的李家军而言,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不过那小子画得一手好画!”见刘弘基和武士彟都不肯回应自己,长孙无忌只好暂时放弃对侯君集的挑刺,转而认可对方身上的一些可有可无的优点。侯君集的字写得不错,画画也很见功底,眼下李家军的战旗上,就画着由他执笔,仿照突厥人风格所画的一个标记。不过,青黑色的旗面上画得不是塞外部族常用的各式狼头,而是一只雪白的狼,背后生着两个翅膀。

“飞狼军!”在军旗画好的刹那,李世民脱口命名。后来在众人一致反对之下,这支全身穿着黑色铠甲,打着黑色战旗的队伍改名叫做了飞虎军。虽然他们的旗帜是一匹在夜空中振翅翱翔的苍狼。

他们像觅食的狼一样在雪夜里疾行,从天而降的大雪迅速融化,淹没这支队伍留在身后的痕迹。在一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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