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构成史太君贾母的艺术形象。李煦在康熙朝风光得不得了,康熙一度特别喜欢他,但是,康熙死掉以后,雍正一上台,立刻就治了李煦的罪,抄了他家,把他拘禁起来,审问,审理他案子的时间很长,好几年里,李煦都在等待发落,到雍正五年,才形成终判,流放到边远苦寒的打牲乌拉,给披甲人为奴,雍正六年初死在那里。他的妻妾子女,他的家里的仆妇,什么样的命运呢?有官方记载,从雍正朝的档案里面可以查到。档案记载,李家被抄了以后,男女老幼一共有二百余口,皇帝当时先让抄家的官员在苏州,把他们统统卖了。结果苏州没人敢买。有的人过去得过李家的好处,不忍心买。有的虽然恨李家,但是不知道以后事态怎么发展,不敢买。雍正皇帝得到奏报,批示说,那就都给我运到北京来。于是就往北京押运,就当牲口一样押运。这些人在皇帝眼中不是什么活泼泼的平等的生命,是一些活动的财产,这些活财要运到北京以后另行处置。那么就像运货一样往北京运,惨极了。在路上就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妇女、一名幼女。这是有官方文档记载的,这不就等于被杀了吗?还没卖,就先死了。最后押到北京的,一共是二百二十七个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就是属于主子这个阶层的一共是十名,仆人一共是二百十七人。押解他们的官员档案上都有记载,叫做江南理事同知,这是官名,名字叫做和升额,当然是个满族人。到了北京以后就开始卖这些人,他的妻妾子女也来当做活的商品来卖,当然可能价格会定得稍微高一点,那些仆妇也要卖,可能价格就定得低一点,有的可能还附送。那么先变卖了多少个呢?先变卖了二百零九个,陆续卖掉了。那么还有八个人呢?当时就没有卖。为什么没有卖?这八个人经皇帝所指派的官员审查,认为和李煦的一些罪行有直接关系,是活口,还要留下来,再加严刑拷打,挖取他们的口供。你看,那时候作为罪家的家属和奴仆,先打你这是不消说的,有的要严刑拷问,套出口供以后,可能得出结论,你这活财我不要留,我就把你杀了。那些留下来的,也许有人觉得不如死掉,你杀了我吧,但是没那么便宜,你想被杀,你还没那个资格,你得给我活着,我要拿你卖钱,你去给买你的人当奴才。所以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要获得一个被卖的资格,是到最后阶段,杀了该杀的以后,才轮得到你留下被卖。

所以说在清朝,一个家族遭到抄家的命运以后,他的家族成员从妻妾子女到底下来这些男女仆妇,他们的命运前景的排列顺序就是:被打、被杀、被卖。曹雪芹通过惜春的话语这样排列,是非常严格地按照当时社会上实际存在的情况来下笔的。被卖其实是最惨的,那时候罪家被当做活财的那些人,多有生不如死的想法,也会有人试图自杀,但是看守的人连你自杀的机会都会堵死,最后你可能就会被在光天化日下,像牲口那么当众卖掉。有人说会说:你讲得太恐怖了啊,会那么惨吗?你可以查当时的档案,有李煦家的那些人被拍卖的具体记载,卖他们的地点在崇文门。北京崇文门,那里现在有很宏伟的商厦,很美丽的花坛,但是雍正初年,皇帝下令在那儿拍卖活财。当时拍卖李煦他家人口的官员名字,档案上都有记载,叫五十一。有人会惊讶,这叫什么名字啊?怎么一个数码啊?要知道,在清朝,有不少满族人用数字作自己的名字,在当时这不奇怪。

贾惜春也是有原型的,她应该也是曹氏家族当中跟曹雪芹平辈的一个女性。在那个社会,虽然这个女性在闺房里面消息来源是比较匮乏的,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前面就讲了一个留杩子盖头的小厮,他都说别看我在角门这儿听哈,内里我也有两个成体统的姊妹,什么事瞒得了我们?连府里最底层的小厮都有信息来源。因此在宁国府、荣国府已经风雨飘摇时,贾惜春一定得到某些准确的信息,更会听到很多风言风语的传闻。比如甄家已经被治罪了,甄家那些仆妇甚至于包括甄家的妻妾子女,可能就已经押往北京,在崇文门那儿被卖了,闻之能不惊心吗?在生活当中,贾惜春的原型,她就会听到,她的堂祖母,也就是贾母的原型,其哥哥李煦家,被抄了,一大家子人,全面临被打、被杀、被卖的悲惨命运。惜春的原型听到这些信息,呈现出来的状态就跟别人不太一样。她就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我得早拿主意,我不能等到最后抄进来,把我一笼统地拘禁,往崇文门一运,让五十一去卖,那不得了,对不对?你甚至想被杀人家能都不杀你,你还能动,还能驱使,那就要把你的剩余价值榨干到最后。她很可能就要被家族牵连,拿去卖掉,那是最凄惨的,所以她要躲避这样一个结果。于是她就想出来,我第一和哥嫂切割,第二,走出府第,第三,我出家当尼姑。等到你来抄我们家,或者你找不到我,或者你打听到我已经出家了,你又查不出我跟家长们那些罪行有什么具体的参与活动,你就只好放我一马吧?根据书里的描写,贾氏宗族的罪不到灭九族的程度,如果皇帝要灭你九族,你到哪儿也不行,到哪儿都能给你薅出来。不到那个程度那么你已经出家了,就可能放你一马,如果你一个女士你嫁出去了也可能放你一马。有人会问,历史上真实的生活里,有官员被抄家惩治,而其亲戚如你所说那样,还能幸存的例子吗?其实雍正朝曹雪芹他们家就属于这种情况。曹,他是继承曹寅、曹来当江宁织造的,雍正六年他被抄家了,逮京治罪,相当惨,但是没有惨到灭九族的程度。曹寅有一个女儿,老早在康熙朝就嫁到了北京城,成了平郡王的王妃,后来还生下了小平郡王。这位女子是曹的姐姐、曹雪芹的姑妈,曹被治罪以后,这位已经出嫁的姐姐没有被株连,没有一起治罪,还是王妃。当然平郡王自己也惹出一些事,皇帝也有过处分,但那是他家自己的账。这说明当时确有一个皇家“游戏规则”,一个女性已经出了嫁,或者出了家,那么你家族获罪时,就可以放你一马。惜春的原型懂得这个“游戏规则”,所以她就以出家来避免受到牵连。贾惜春,是在那样一个黑暗的时代,那样一个各种矛盾逐步激化的历史时期,那样一个侯门绣户的闺中女儿,她预感到自己家族不祥的前景,她就在大厦倾倒之前毅然走出了家门,最后她就缁衣乞食。在清朝有人读到过曹雪芹原本《红楼梦》里八十回后的内容,不仅是我在这次系列讲座一开始提到的富察明义读到过,也有其他人读到过,这些人在他们留下来的文字笔记里面,有的就记载了他们所读到的八十回后和高鹗所续的不一样的内容,其中就有人说,他看到的,就有贾惜春捧着饭钵沿街乞讨的情节。你现在可以想象一下,在古城幽长的街巷里,有一个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女子,她披着黑色的尼姑衫,捧着一个饭钵,踽踽独行,往前移动。她这样做只是为了避免被打、被杀、被卖的悲惨命运。她不会有什么更好的前景,她只是,第一保了一条命;第二,相对还有一点个人行动的自由;晚上她就会在破落的尼姑庵金漆剥落的佛像下睡觉。清晨起来以后再继续地缁衣乞食。这是怎样凄怆的情景啊!

高鹗续书写的是,贾家沐皇恩、复世职、延世泽,宁、荣两府全恢复了,贾珍也得到皇帝赦免,回来以后重新整理宁国府,贾珍就说了,那就把拢翠庵圈进来。大家知道原来大观园是拆了一部分宁国府的花园构成的,所以重新整理宁国府的时候,是可以把大观园拢翠庵给圈进来的,这点高鹗写得并不错。但是贾珍说,就让四妹妹在那儿静养吧,因此好像贾惜春最后不但没有离开贾氏家族,甚至还回到了宁国府里头,她出家,是就地出家,在拢翠庵里安身。这就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了。

附带说一下,拢翠庵的古本《红楼梦》上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木字边,是帘栊的栊,“栊”的读音是“龙”,意思是形容庵里面的植物修剪得特别好,青翠的植物像帘栊一样;另一种写法,“拢”的偏旁是提手,读音是第三声,意思是形容青翠色的植物仿佛被集中在一起非常丰茂。这两种写法都能成立。现在通行本里你读到的往往都是栊翠庵,我个人取拢翠庵的写法,因为我认为曹雪芹这个文本的遣词造句是非常考究的。大家知道,大观园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水系叫做沁芳,有沁芳闸,有沁芳亭,沁是一个动词,芳是芳香,就是这个水域,它的芳香是一层层地往下渗透和一层层地往上透出,沁出芳香。那么“拢翠”和“沁芳”应该是配伍的,第一个字应该都是一个动词。这仅供大家参考。

那么说到拢翠庵大家很清楚,这个拢翠庵不可能是一个古寺,原来宁、荣两府里面并没有一个尼姑庵,是因为贾元春要省亲,省亲当中要行佛事,所以在建造大观园的时候才建造了一个拢翠庵,而且下帖子请来了一个带发修行、出身名门的尼姑,就是妙玉。它应该是一个新的庵所,它不可能有古佛。第五回关于贾惜春的册页上的画,就跟你说是画了一座古寺,判词又明确告诉了,她是“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更说明她出家不可能是在并不古的拢翠庵。

那么我们现在再想一想,这样一个女性的命运,我们真是会发出长久的喟叹。在曹雪芹笔下,贾迎春是一个薄命的女性,是那样死去了。香菱又是另外一种生存轨迹,最后也死去了。那么现在的八十二回到九十回的情节单元里,他就会写到贾惜春最后处于一种实际上是生不如死、死也不如生的,非常悲惨的一种状态。

有人就会问我了,说根据你这么分析,在八十一回之后,在九十回之前,贾迎春的结局出现了,香菱的结局出现了,那么现在贾惜春的结局又被你说出来了。因为根据你的分析,惜春的结局确实是不可能写在很后面,她得在抄家以前出家,当然会写在第八十二回到九十回的情节单元里面。那么在这个情节单元里面,还会写到哪些入了册页的女性的命运结局呢?

我觉得,首先会被涉及到的会是袭人。有人又在那儿琢磨了,说袭人,她不是嫁给蒋玉菡了吗?高鹗也是这么写的,这是很透明的一个结局啊,难道您又有什么新发现吗?难道关于袭人出嫁,高鹗写得又不靠谱吗?真不是我个人跟高鹗过不去,经过对八十回后曹雪芹全本《红楼梦》的探佚,我发现袭人嫁给蒋玉菡的具体情况,曹雪芹所写出的跟高鹗在续书里面所写的,大相径庭。袭人离开荣国府,是一种惊心动魄的情况,何以惊心动魄呢?请听我下一讲的探佚。

第七章 第八十二回至第九十回之谜'3'——袭人、麝月之谜

上一讲末尾,我说根据曹雪芹的构思,和他所写成的八十回后的故事,袭人离开荣国府,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情节。有的红迷朋友惊讶:会是那样吗?因为他们很熟悉高鹗的写法。

高鹗他续的最后一回,一百二十回,才写到袭人离开荣国府。他怎么写的呢?他写宝玉去参加科举考试,认认真真地作完八股文,然后出了考场就失踪了,最后证实是出家了。宝玉出家了,那么薛宝钗就等于成了一个寡妇,她得为宝玉守节。如果宝玉有小老婆,过去一般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自愿陪着正妻守节,一种是公婆和正妻允许她出去另嫁。宝玉当时还没有正式的小老婆。袭人呢,她自己觉得自己是个小老婆,那么也有些人觉得她就是小老婆,但是咱们捋一捋前八十回的描写就知道了,她只获得了一个候补小老婆的资格,王夫人给她特殊津贴,预支了她一个将来的地位,可是并没有落实。这样袭人就很尴尬了。她对宝玉有感情,也愿意陪伴在宝钗身边,她应该是愿意为宝玉守节的,但是,你不是小老婆,你还没有正式获得那个名分,你没有守节的资格。公婆正妻如果允许你守节,那公婆和正妻反倒是违背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的道德规范了。所以王夫人、宝钗都不能留她,必须安排她出去嫁人,薛姨妈也出面来劝。以她多年来跟宝玉的那种情况,她离开荣国府去嫁人,她自己会觉得是背叛贾宝玉,府里的一些人也会那么评判她。当然,她可以一死了之,但是高鹗以不无讥讽的语调往下写,就是袭人又并做不到为宝玉去死。开头她觉得死在荣国府对不起贾家,委委屈屈回到哥哥家里,又觉得家里把婚事操办得很风光,也不能死在家里,那就嫁过去再死吧,果真嫁了过去,又发现娶她的人对她非常好,死在那里也不合适,怎么办呢?也就接受了现实,何况更发现所嫁的就是跟宝玉非常要好的蒋玉菡,而且还有条血红点子的汗巾子,似乎证明着这是命中注定的姻缘。袭人的故事就结束在这里。这是高鹗的写法。

高鹗写袭人离开荣国府嫁人,最后引了清初一位叫邓汉仪的人写的两句诗:“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诗里用了一个典故:战国时代,楚文王灭了一个小国叫息国,就把息国国君的妻子俘虏来当做自己的小老婆了。这个女子可以叫她息夫人。这个息夫人,按过去的封建伦理道德,丈夫被人灭了,应该殉葬,以示忠诚。可是呢,人多惜命,息夫人也不例外。对一个人来说,千古最艰难的事情就是去自动死掉。息夫人尽管无限伤心,却苟活没有去死。为了平衡自己的心态,她就不说话。她长得很美丽,楚文王很喜欢她,她也给楚文王生了孩子,可是不管楚文王怎么跟她说话,她不答应。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有人问她,她才开了口,说我一个女人,应该从一而终,我却嫁了两个丈夫,还给第二个丈夫生了个孩子,我觉得我没脸,没有资格再开口说话。

高鹗引这个诗,就是给袭人来一个“盖棺论定”。就是明确地批判袭人对宝玉不能从一而终。大家一定记得在前八十回里面有很重要的一回,第十九回,前半回叫做“情切切良宵花解语”,写袭人和贾宝玉之间的关系,袭人提出几个条件,让宝玉答应,说你果然依了我,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宝玉全都答应了她。高鹗续书,写了上面那些情节,再引邓汉仪的诗,意思就是,并没有刀搁在你脖子上,结果你呢,“抱琵琶另上别船”,多没气节,多么虚伪。

由于高鹗续书里这么来写袭人,再加上前八十回里面,曹雪芹笔下的袭人也做了一些不雅之事,就使得历来的读者多半对袭人不满意,认为袭人有问题。概括起来说,一些读者和一些评论家,他们指出袭人有三个问题,从三个方面对她进行批判和否定。

第一个问题,这是曹雪芹写的,第六回一开始我们就看到的,叫做“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就是她跟宝玉发生肉体关系。她并不是宝玉的小老婆,王夫人也还没有把她预设为一个准小老婆,她只是一个丫头,她和男主人瞒着家长,发生这种关系,是越轨的。那以后,她知道宝玉婚姻大事还提不到日程,可是宝玉又已经发育成熟了,需要性方面的享受,更不用说生活上需要她周到的照顾,那么她就通过这样全方位地为宝玉服务,不但笼络宝玉,还辖制宝玉。所以很多读者对她是很厌恶的,觉得这个女人实在是不怎么样。

如果说第一个问题,两厢情愿的事,还好说,那么第二个问题,可就严重了。在前八十回曹雪芹笔下就写了,大家印象很深,就是贾宝玉被他父亲贾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